(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5)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以及提请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申请取保候审后羁押机关的答复时间: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申请取保候审的,应当书面提出。公安机关接到申请后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答复。同意取保候审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6。嫌疑人一旦被刑事拘留,就意味着陷入“牢狱之灾”,聘请律师争取取保候审,避免长期羁押之苦。7.***罪中,犯罪嫌疑人对所***财物的价值有严重的认识错误是否影响定罪量刑?结婚后将婚前房产过户给另一方,该房是赠与还是更名?虹口区交通事故民事商事调解
13开发商与施工单位约定“以房抵工程款”的“以房抵工程款”协议一定是有效吗14签订“以房抵债”协议,一定能得到房子吗?14在民间借贷中有的出借人为了实现债权,愿意用以房抵债来保障自己的权益。借款双方约定签房屋买卖合同进行以房抵债为何合同被认定无效?借款到期后,办理了***登记的房屋能否直接用来抵债?想实现以房抵债的目的取得房屋所有权,需要符合下面4个条件:***个条件,借款到期后,借款人仍然自愿把房子抵债;第二个杨浦区土地房产民事商事委托当事人将尚未取得的房屋出售所签署的买卖合同的效力。
23.当事人将尚未取得的房屋出售,其所签署的买卖合同仍然有效,当事人承担不能交付的违约责任24,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等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在夫妻共同财产制前提下,夫妻对全部共同财产不分份额的享有所有权。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有权决定;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的,夫妻双方应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公序良俗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所形成的社会公共秩序和生活秩序;是为全体社会成员所普遍认可、遵循的道德准则,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行为当属无效。王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周某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并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周某,破坏了婚姻关系,严重违反公序良俗,侵害了刘某的合法财产权益,该赠与无效。
2012年,小刘全款购买了一套房屋。2014年,小刘与小王步入婚姻殿堂。婚后小刘将其名下房屋过户登记至小王名下。2018年,二人因日常琐事发生争执,感情日益被消磨,二人决定协议离婚。此时二人因房屋产生争执,小刘无奈之下诉至法院,请求法院确认该房屋为其个人财产。法院会支持小刘的诉讼请求吗?判断该房屋到底是属于小刘的个人财产,还是小王的个人财产,亦或是二人的共同财产,要先看双方之间是否有协议,如有协议,法院会按照协议来进行分割。例如双方签有一份《婚内财产约定》。当双方没有约定时,需要探究双方更名的真实意思,即小刘将房屋过户至小王名下这一行为,到底是*为夫妻间的一个更名,还是赠与?亦或是有目的的赠与。如果*是夫妻间更名,一般来说该房屋会被认为属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小刘有证据证明其行为是有目的的赠与,例如小刘之所以将房屋过户至小王名下,是为了维系双方婚姻,那么此时法院在分割房屋时,便会考虑小刘的赠与目的是否实现。假如小刘刚把房屋过户给小王,小王就起诉离婚,那么显然小刘的赠与目的没有达到,小王应将房屋返还。而假如小刘将房屋过户后,双方又继续共同生活了几年,现因为其他事情导致离婚。 假”离婚变为真分手,当初约定的财产分割协议是否有效?
3.交通事故中死者的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如何分配4.对赌协议中,股东承诺回购股份的条款是否有效4.B公司和孙某投资入股A公司,并与A公司的股东曹某约定,若A公司未预期获准***公开发行**并在国内主板证券交易所上市,曹某应回购B公司和孙某所持A公司的股权。后来,由于A公司未能如期发行**和上市,B公司、孙某与曹某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后孙某将对曹某股权转让产生的债权全部转让给B公司,但曹某一直未向B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于是B公司将曹某诉至法院。法院经过审理,判决曹某向B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交通事故受害人超过退休年龄,也能主张误工费?青浦区商业秘密民事商事纠纷诉讼费用
夫妻以共同财产出资,但登记在一方名下股权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虹口区交通事故民事商事调解
9.名“借”实“骗”型诈骗罪9.被害人朱某玲、王某丰在信丰县嘉定镇沿江路开东北水饺店,并邀丁某芝参与合作经营。其间丁某芝之子即被告人李某寄住在店里。自2017年7月初至9月14日止,李某为达到继续借款的目的,谎称自己在老家黑龙江省伊春市搞拆迁卖木料,编造投资费用不够或者木料车被扣、不解决问题无法还款等理由,并承诺在卖完木料后立即还钱,还会将赚来的钱借给王某丰使用。经查,李某通过这种方式多次向朱某玲、王某丰借款7.9万元用于消费、还债、**等,挥霍一空。2017年9月20日,李某因无法还款外逃。本案是典型的名“借”实“骗”的犯罪行为。被告人利用其母与被害人合伙经商的关系,加之黑龙江省伊春市与江西省信丰县相距遥远,被害人难以发现真相的便利,虚构借钱用于老家拆迁卖木头事实,骗取被害人财物。客观上实施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财物的行为,主观上将犯罪所得用于偿还***透支、网络**等,致使被害人出借钱款的目的落空、且钱款无法收回。应当认定被告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构成诈骗罪。虹口区交通事故民事商事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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