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商机
民事商事基本参数
  • 品牌
  • 传誉律师事务所
  • 服务项目
  • 民事商事
民事商事企业商机

雇员受害责任其构成要件:(1)雇员受到人身伤害。雇员为雇佣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判断雇佣关系是否成立,首先是当事人之间是否有书面的雇佣合同,如果存在书面的雇佣合同,则雇佣关系成立;如果未订立书面合同,则需进一步考察双方是否存在事实上的雇佣关系。雇主对雇员的控制力,即选任、指挥和监督雇员的行为,也成为判断雇佣关系有无的重要因素。雇员必须是雇主所选任,并接受其监督的劳动者,其与帮工不同:帮工不受被帮工人的监督。这里所说的损害是指雇员的人身伤害,不包括财产损害和其他利益的损害。(2)雇员在雇佣活动过程中遭受损害。这里所说的在雇佣过程中,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只要是在雇佣活动过程中遭受的损害,不论是因工受害,还是雇佣活动以外的第三人致害雇员,雇员都有权要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3)雇员受害与执行受雇工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只要是在雇佣活动过程中,不管雇主和雇员的主观意志如何,雇员的行为在客观上与执行事务有内在联系,就可认定雇员的行为与执行事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申请人明知引证商标的**度,申请被异议商标搭车意图明显,不应予以核准!松江区本地民事商事调解

    见义勇为伤亡的,其家属可享受哪些待遇?根据***七部委《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的意见》(**(2012)39号)的规定,对见义勇为死亡人员,凡符合烈土评定条件的,依法评定为烈士,其家属按照《烈士褒扬条例》享受相关待遇。不符合烈士评定条件,属于因公**情形的,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有关规定予以抚恤;属于视同工伤情形的,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以及相当于本人40个月工资的遗属特别补助金,其中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有关规定支付,遗属特别补助金由当地财政部门安排,民政部门发放。不属于上述情形的,/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40个月的中国人民***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发放一次性补助金,有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单位落实待遇;无工作单位的由民政部门会同见义勇为基金会负责发放,所需资金通过见义勇为专项基金统筹解决;尚未建立见义勇为专项基金的,由当地财政部门安排,民政部门发放。对见义勇为致残人员,凡符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条件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落实相应待遇;不符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条件的,按照《伤残抚恤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由民政部门评定伤残等级并落实相应待遇。 闵行区离婚民事商事纠纷诉讼费用以物抵债协议的效力根据不同情况区分协议的效力。

对于试用期考核结果,员工不肯签字确认,怎么办?在我们的绩效管理体系中,有一个考核并签字的环节,这个环节很重要,因为这表示员工承认了该考核结果。在试用期,这个考核结果(此处指不合格)一旦确认,则可以作为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据来解除合同。在转正后,这个考核结果(此处指不合格)一旦得到确认,就意味着企业有了认定员工不胜任工作的证据,企业可以单方面调整岗位,而如果是第二次,则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但有的时候员工就是不肯签字确认,这种情况该如何操作呢?用人单位要做的是尽量完善考核本身的过程管理,比如:(1)多角度的考核;(2)员工自己参与;(3)考核结果沟通与通知的记录;(4)允许员工对考核结果进行申诉;(5)若申诉,则走正规的调查流程,重新审核考核的结果,以证明结果的客观公正性。

    关于养子女能否继承生父母的遗产问题养子女与养父母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产生。《民法典》第1105条第1款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关系成立后,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成立拟制的血亲关系,产生两个,后果:一是确立了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与子女和亲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相同;二是解除了养子女与其亲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收养关系成立对养子女的继承权有以下两方面的影响:一方面,对养父母及养父母的亲属,养子女与养父母的婚生子女享有同样的继承权;另一方面,对其亲生父母及亲生父母的亲属,养子女不再享有继承权。如果养子女对生父母扶养较,多,也只可依《民法典》第1131条分得适当遗产或者依照生父母的遗嘱或遗赠获得,并不是作为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 .注册商标权人无权禁止他人在商品包装上使用通用名称表明商品品种来源!

    一方使用虚假身份证件,以骗取钱财为目的与另一方登记结婚,婚后不久即下落不明。经公安机关查证,一方的身份证件系伪造,另一方起诉离婚被法院裁定驳回,理由是没有明确的被告,此种情况有什么救济途径?

答:如果一方当事人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供虚假身份证等证明材料,骗取了结婚证,其目的是为了骗取钱财,婚姻登记机关是在受欺骗的情况下作出的婚姻登记发证行为,该行政行为形式上虽已经存在,但因具有重大、明显的瑕疵,且显然不符合《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有关结婚登记的条件。该行政行为属于无效行政行为的情形,应当确认该行政行为无效。根据有关规定,对无效行政行为的认定,主要有行政主体进行认定和法院在行政诉讼中进行认定两种方式,现鉴于婚姻登记机关一般不受理此类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七条规定,即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依法不成立或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无效的判决。因此,受骗一方的救济途径是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结婚登记。 签订“以房抵债”协议,一定能得到房子吗?奉贤区婚前财产民事商事仲裁

应从夫妻双方在签订时的行为能力、是否为真实意愿、有无其他违法、违背公序良俗的情形考虑。松江区本地民事商事调解

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但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股权,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登记方有权**行使股东权利,这就意味着登记方有权单独处分该股权。且司法实践中,法院审理涉及股东与外部第三人关系的公司纠纷案件时,出于保护善意第三人及交易安全的考虑,一般坚持外观主义原则,在维护公司内部约定效力的同时,优先保护外部善意第三人因信赖公示体现出的权利外观而作出行为的效力。因此,即使未经配偶同意,登记方自行将股权转让给善意第三人的行为仍属于有权处分。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如无特别约定,对于自然人股东而言,股权仍属于商法规范内的私权范畴,其各项具体权能应由股东本人**行使,不受他人干涉。松江区本地民事商事调解

上海传誉律师事务所是国内一家多年来专注从事刑事诉讼、遗产继承,劳动争议、人身损害,婚姻家事、财产分割,公司法务、房屋地产的老牌企业。公司位于红林路587号2楼,成立于2021-05-10。公司的产品营销网络遍布国内各大市场。公司业务不断丰富,主要经营的业务包括:刑事诉讼、遗产继承,劳动争议、人身损害,婚姻家事、财产分割,公司法务、房屋地产等多系列产品和服务。可以根据客户需求开发出多种不同功能的产品,深受客户的好评。公司会针对不同客户的要求,不断研发和开发适合市场需求、客户需求的产品。公司产品应用领域广,实用性强,得到刑事诉讼、遗产继承,劳动争议、人身损害,婚姻家事、财产分割,公司法务、房屋地产客户支持和信赖。上海传誉律师事务所以诚信为原则,以安全、便利为基础,以优惠价格为刑事诉讼、遗产继承,劳动争议、人身损害,婚姻家事、财产分割,公司法务、房屋地产的客户提供贴心服务,努力赢得客户的认可和支持,欢迎新老客户来我们公司参观。

与民事商事相关的产品
  • 宁海招聘律师离婚

    在商业活动中,合同是企业之间进行合作、交易和协商的重要法律文件。合同律师则是帮助企业审查、修改和完善... [详情]

    2024-05-23
  • 奉化区医疗律师在线咨询

    当面对刑事指控时,有一位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陪伴您,将是您获得公正审判的有力保障。刑事辩护律师,作为法... [详情]

    2024-05-23
  • 债务律师事务所排名

    在面对刑事指控时,获得专业法律援助至关重要。我们的刑事律师团队致力于为被告提供坚定不移的辩护,确保法... [详情]

    2024-05-23
  • 镇海区房产律师收费标准

    当婚姻面临破裂,离婚成为不可避免的选择时,您需要一个有经验、有能力的离婚律师来保护您的权益。我们的离... [详情]

    2024-05-23
  • 宁波专业律师收入

    在任何商业运营中,良好的合作关系是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然而,当合作双方发生分歧,甚至演变成合同纠纷时... [详情]

    2024-05-23
  • 镇海区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

    律师,他们是社会公正的守护者,是法律的使者,是每一个公民权利和自由的坚强后盾。当乌云笼罩,当权利受到... [详情]

    2024-05-22
与民事商事相关的**
与民事商事相关的标签
信息来源于互联网 本站不为信息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