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迅速,房产日益成为居民家庭的主要财产类型,并兼具居住和投资属性。国家为了确保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不断加大对商品房市场的调控力度,出台了一系列“限购”“限贷”和税收政策,使房地产与普通商品的交易流转产生了较大差别。此外,我国城市商品房市场的发展与住房市场化**进程交织,居民房屋的来源除了普通商品房之外还有动迁房、经济适用房、共有产权房、单位集资房等多种渠道。上述多因素使得我国的房屋与纯粹商品经济环境下的不动产相比更为复杂,不同的房屋或者虽然是同样的房屋但在不同的市场主体之间交易,其交易成本可能存在较大差别。实践中,有的当事人(借名人)基于节约交易成本或者规避政策等考虑,借用他人(出名人)名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将房屋所有权登记至出名人名下,形成所谓“房产代持”状态。对于这类行为应当如何进行法律评价争议较大,主要表现在借名买房合同是否有效以及代持房产的权利归属。共同财产未经共有人同意不得处分!上海法律房产纠纷
司法实践中相对于赠与这类单务的法律行为,往往比借贷这种双务法律行为更难以证明。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由主张借贷关系一方承担相应的证明责任较为容易,也符合日常生活经验感知,即成立借贷关系之际可能会有签署借据或借贷的意思表示,而不似中国家长沉默式关爱的体现。当然,对于父母出资赠与的意思表示也应以发生出资行为时为准,一旦作出赠与的意思表示,则赠与关系成立生效。后续若因子女婚姻关系恶化,父母又主张前述行为系借贷关系则严重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该等行为也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青浦官司房产在线咨询婚前房产,哪些情况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
借名买房的常见交易模式为借名人实际出资,出名人与房屋**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房屋所有权过户登记至出名人名下,购房款由借名人支付给出名人后,再由出名人支付给房屋**人,或者由借名人直接支付给房屋**人。如果需要以住房*****方式支付购房款的,则由出名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发放后,通常由借名人按月向出名人名下的**还款账户汇入资金,用以归还**。在整个交易过程中,涉及借名人与出名人之间的借名买房合同关系、出名人与房屋**人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关系、出名人与银行之间的*****合同关系等多重法律关系。实践中的争议主要是借名人与出名人之间借名买房合同的效力。通过检索相关案例发现,根据借名人的不同购房资质和房屋的不同性质,司法实践对合同效力的认定也存在较大差异。
父母支付房款的大部分,房产登记为父母及出资方子女共同共有,婚后由夫妻共同还贷。按照权利登记外观,如无特殊约定,该房产应为父母及出资方子女共同共有。该房产物权的成就实际是取决于父母的出资贡献,除去父母应占的增值份额,登记一方所分得的增值,即1/3房屋增值部分,除了己方已发生的还贷贡献外,还来源于父母事先支付大部分房款的“赠与”。而登记在夫或妻一方名下的房屋产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29条及《民法典》第1062条第1款第项规定,房产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房屋产权登记为父母及其子女共同共有的,则属于登记一方享有的份额应属于夫妻婚后共同财产。借名买房的法律后果之其他观点:事实物权-司法实践的体现!
父母支付房款的大部分,房产登记为父母及出资方子女共同共有,婚后由夫妻共同还贷,按照权利登记外观,如无特殊约定,该房产应为父母及出资方子女共同共有,因此,在未登记一方可获得的补偿款=夫妻共同还贷本息/2+夫妻共同还贷本息/(登记一方**本金+已还利息总额)*1/3房屋增值*1/2。以此逻辑来计算未登记一方可获得的补偿金额,一方面既保护了对房产作出绝大多数贡献父母方的利益,同时也兼顾了夫妻共同财产制下的权利分割原则。关于公房承租权的分割!上海法律房产纠纷
同居关系中,双方单独经营所得归双方各自所有!上海法律房产纠纷
借条或借款合同的签署时间与款项性质并无必然联系,因此不必过分拘泥于借条或借款协议的落款时间与实际签署时间不一致的问题。再者,考虑到父母的出资用于购房,而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房产利益归属于子女,由子女对父母的出资承担共同返还责任,也符合利益衡平原则。***,考虑到子女的年龄、工作及收入状况,其作为具有完**事行为能力并已成家立业的成年人,父母已对子女尽到了抚养义务,父母没有义务为他们出资买房,子女反而应该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在此种情形下,将父母对子女房产的出资认定为借贷关系进行处理更符合社会人伦及公序良俗。上海法律房产纠纷
法必诚(上海)法律咨询有限公司是一家有着雄厚实力背景、信誉可靠、励精图治、展望未来、有梦想有目标,有组织有体系的公司,坚持于带领员工在未来的道路上大放光明,携手共画蓝图,在上海市等地区的商务服务行业中积累了大批忠诚的客户粉丝源,也收获了良好的用户口碑,为公司的发展奠定的良好的行业基础,也希望未来公司能成为*****,努力为行业领域的发展奉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我们相信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和不断的完善创新理念以及自强不息,斗志昂扬的的企业精神将**法必诚法律咨询供应和您一起携手步入辉煌,共创佳绩,一直以来,公司贯彻执行科学管理、创新发展、诚实守信的方针,员工精诚努力,协同奋取,以品质、服务来赢得市场,我们一直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