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促进就业:劳务派遣是劳务经济的一种形式,有利于人力资源开发。从中国的实践看,劳务派遣促进就业的作用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使流动就业机构化,有利于促进中国农村劳动力向城镇非农产业有序转移。到2000年止,中国一、产业从业人员占50.0%,而农村从业人数却占到全部从业人数的70.1%,就业的城镇化率严重滞后。由于农村人口增长即新增劳动力增长远快于城镇,使得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的任务十分艰巨。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劳务派遣实现了农村劳动力向城镇的有序转移:一是输入地有关部门成立劳务派遣机构,将转移劳动力集中管理起来,包括住宿等问题,以满足当地对转移劳动力的需要,如天津的做法;二是输出地在输入地成立劳务派遣机构,有针对性地帮助输出地劳动力转移就业。贤通人力资源已形成贤通人力业务体系的技术+服务商生态圈模型。博山区专业劳务派遣机构
劳务派遣优点简化管理程序,减少劳动争议,分担风险和责任,降低成本费用,自主灵活用工,规范用工行为。“不求所有,但求所用”是劳务派遣制的一个明显特征。在中国旧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工人归单位所有,都是单位的人,工作是长期制,端的是铁饭碗,人员能进不能出.工人闲置浪费现象很普遍。在中国市场经济条件下,知识经济正在兴起,工人要流动,“单位人”要变成“社会人”已经是大势所趋。劳务学家、中国劳动科学院副院长王通讯教授提出“对工人,不养而用是上上之策。”。东营人事代理劳务派遣机构企业之友,外包之讯-贤通人力。
假期结束提前回公司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算不算工伤?提起上诉:提前***回公司的目的是为了保证第二天正常上班,是合理的选择,也在合理的时间内,应当认定为工伤宣判后,刘黃叔家属不服,提起上诉,理由如下:刘黃叔提前***回公司的目的是为了保证第二天正常上班;刘黃叔家庭住址距离公司骑摩托车需要2小时左右,1月份早上要8点钟才天亮,所以刘黃叔提前下午4点多从家里出发往公司,是合理的选择,也是在合理的时间内。综上,刘黃叔放假提前回公司宿舍途中遭遇车祸,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应当依法认定为工伤。人社局辩称,刘黃叔发生交通事故死亡,明显超出了上下班的范畴,不符合工伤的情形。公司述称,刘黃叔发生车祸的时间是公司放假时间,并没有安排工作。
劳务派遣对职工利益的损害:而另外有一些企业为了降低用工成本,借劳务派遣的名义,大规模裁员。劳务派遣三方的权益缺乏保障,凡是从事劳务派遣的,一般都能作到以下几点:劳务派遣机构与用人单位都签订有劳务派遣协议书,劳务派遣机构与部分劳动者签订有劳动合同,实行行业自律规范。但是,由于中国劳动保障的总体法制还不健全,使得劳务派遣在实际运作中无法可依、无章可循,导致出现以下问题:一是各派遣机构在具体协议内容和标准上做法不一,二是一些责任问题没有解决办法,三是发生争议也无法解决。结果,劳务派遣机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益都无法完全得到保障。劳务派遣行业间的恶性竞争用工单位在选择劳务派遣公司的时候,在服务价位和承担风险这双重问题上衡量决择。各派遣公司暗自竞争,导致一些无营业执照、无资质的伪劣公司,对于员工来说不负责任,对于正规的劳务派遣单位来说就是个山寨版派遣,毫无实质性。精细定位,正确选择-贤通人力。
劳务派遣突出的三个特征劳务派遣是一种特殊的用工方式,它将传统的“用人”与“用工”一体的两方法律关系转化为劳务派遣机构、用工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三方法律关系,归纳起来,劳务派遣具有如下突出特点:1、用人不用工劳务派遣单位作为用人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但被派遣员工并不在劳务派遣单位实际工作。2、用工不用人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工作,但双方并无劳动关系。3、三方主体,多重关系在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被派遣劳动者三方之间形成多重法律关系:其一、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民事合同关系;其二、劳务派遣单位与派遣劳动者:劳动关系;其三、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特殊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山东贤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被评为“淄博市诚信企业”称号。桓台比较正规劳务派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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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限制纠纷裁判观点及实务分析(很实用)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并要求法院调整违约金时,法院如何认定违约金是否合理? 根据《合同法》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也就是说,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对约定的违约金进行调整,至于如何调整,则属于法院的自由裁量权,但有一点是没有争议的:违约金可以调整。 以上法理同样适用于竞业限制纠纷中金违约调整。 博山区专业劳务派遣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