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上海市**智能装备首台突破专项,一、申报要求(一)申报单位为在本市依法设立并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财务制度健全、具有承担装备研制的相应能力;(二)申报的项目内容必须符合项目指南(见附件1)的要求;(三)项目执行期不超过3年;(四)已承担本专项项目且未按照合同规定日期完成验收的单位(包括已提交延期申...
查看详细 >>13浦东新区促进小微企业创新创业财政扶持项目申报(三)自主创新能力提升1、支持范围对通过引进关键技术和设备等途径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且符合一定条件的小微企业,给予不超过其投资额20%的资助,单个项目资助额比较高不超过100万元。2、申报条件(1)注册成立一年以上,财务会计核算和管理制度健全;(2)项目属于浦东新区重点发展产业领域;(3)项目投...
查看详细 >>8嘉定区智慧城市专项资金项目(***批)申报工作,一、申报原则2021年度嘉定区智慧城市专项资金(***批)项目申报工作,围绕“人民城市”理念,重点聚焦城市数字化转型“经济、生活、治理”重点领域,支持各类主体围绕5G创新应用、公共数据开放、人工智能、在线新经济、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等领域,以模式创新、特色突出、产业带动、便民惠民、复制推广...
查看详细 >>13浦东新区促进小微企业创新创业财政扶持项目申报(三)自主创新能力提升1、支持范围对通过引进关键技术和设备等途径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且符合一定条件的小微企业,给予不超过其投资额20%的资助,单个项目资助额比较高不超过100万元。2、申报条件(1)注册成立一年以上,财务会计核算和管理制度健全;(2)项目属于浦东新区重点发展产业领域;(3)项目投...
查看详细 >>35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组织推荐2021年度“专精特新”企业,(一)基本条件(须同时符合)1.在本市进行工商注册登记、连续经营三年以上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3.近2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4.符合本市城市战略定位和产业发展政策,优先支持“3+6”重点产业体系。(二)专项条件1.专...
查看详细 >>9虹口区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一、申报条件申报单位为工商税务注册在虹口且满足以下要求的企业单位:1.申报企业及法人信用良好,主要产品和服务符合上海市和虹口区产业发展导向,具备一定的产业规模和科技投入。2019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2019年度科技活动经费支出不低于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3%。2.企业技术创新措施到位,具有技...
查看详细 >>28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第27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一、申报企业应具备的条件基本条件:1.在本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申报企业在本行业处于**地位,具有***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主要产品和服务符合国家和本市产业发展导向。属于当年《上海产业结构调整负面清单及能效指南》中限制或淘汰类领域的企业...
查看详细 >>42申报转化项目的高新技术成果须为基于**技术研发,同时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项目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二)项目的**技术拥有受中国法律保护的知识产权。知识产权的类型包括:近3年内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登记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近2年内获得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登记的软件著作权。项目的知识产权应当是通...
查看详细 >>27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工业强基)申报,一、支持方向(一)重点领域“补短板”专题支持解决新一代信息技术、**装备、生物医药等领域发展的关键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标准制修订、检验检测等方面的技术短板,提高产品性能、质量和可靠性,提升产业化能力。(二)强链补链协同创新专题支持以整机(系统)为牵引,鼓励...
查看详细 >>3闵行区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专项,一、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一)鼓励区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对当年度***被评为区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区财政给予一次性资助5万元。区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两年后需复核。(二)鼓励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对当年度***被评为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区财政给予一次性资助20万...
查看详细 >>11关于开展2021年度宝山区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申报,(一)科创30条第4条:支持引进新兴产业企业。(1)政策条款对于新引进的高技术服务、专业服务、时尚消费、文化创意等领域的重点企业,在本区租赁办公用房的,一定期限按企业当年办公用房租金总额的60%给予支持,比较高不超过500万元;购置自用办公用房的,给予比较高1000万元支...
查看详细 >>33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首批次新材料),一、支持方向和范围1、所申报的首批次新材料需符合《2020年度上海市首批次新材料支持指南》(见附件1)的要求;2、首批次销售业绩产生于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以销售合同日期为准)。二、支持标准和方式根据《上海市首批次新材料专项支持办法》(沪经信规范〔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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