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警示标志适用于化学品的作业场所。根据40号令的要求,企业需要在重大危险源的工作场所设置安全警示标志。而GB15258是将GHS制度中提及的GHS标签,转化为国内的化学品安全标签,它通常出现在化学品包装的外表面。相比于安全警示标志,安全标签少了“理化特性”和“防护用品说明”两个要素。AQ3047针对理化特性,列出了化学品闪点、爆极限、密度以及挥发性4项指标,但不局限于此;防护用品说明应该根据GB 2894的要求,选择合适的防护标志,个人安全防护标志与GHS法规附件3第5部分的防护象形图类似。在GHS中,防护象形图与文字表述的防范说明具有类似的作用,适当情况可以代替文字说明。SDS第3部分标明危害信息:简要概述本化工品**重要的危害和效应。南通甲醇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SDS(全称SafetyDataSheet)在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相关部门第591号令,以下简称《条例》)、GB/T17519以及GB/T16483中翻译为“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随着国际GHS制度在全球的推广执行,SDS已成为化学品供应链传递危害信息的重要载体之一。与此同时,《条例》第15条和37条也对化学品的生产和经营企业提出了SDS合规的要求。
SDS第1部分主要内容是化学品及企业标识,包括化学品的中英文名称、用途以及企业的地址、电话、应急电话等基本信息。大家常见的合规疑问有以下3方面:SDS产品名称如何命名?产品名称主要包括以下3种:①化学名称:用于标识一种化学品的名称,可以是IUPAC命名或CAS命名的名称;例如:乙醇的化学名称为:“乙醇“②商品名称:区别于其他商品而使用的商品名称,命名方式可以从商品的功能、形象、用途等着手;例如:油漆类产品一般使用商品名称来命名,例如清漆、固化剂、面漆等。③通用名称:某一范围内约定俗成,被普遍使用的某一种类商品的名称。例如:农药产品某农药、毒死婢等。通常情况下纯物质一般使用化学名称或通用名称,混合物则多使用商品名称,其中农药优先使用通用名称。 徐州镁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图例SDS对应的是化学品的生命全周期,包括生产、运输、使用、储存等,需要识别各个环节的危险性。
欧盟化妆品法规(EC)No1223/2009用“混合物”替代了“制剂”的说法,与欧盟REACH法规等保持一致,按照法规要求,“物品”类的产品不属于化妆品范畴,例如:假发等。欧盟化妆品需要按照法规提供合规的化妆品标签,而不是GHS标签;但在工作场所,由于可能会接触到有危害的原材料,GHS标签和安全数据单还是需要的。此外,包括德国联邦环境局和瑞典化学品局在内的一些欧盟成员国机构对化妆品的GHS标签豁免提出质疑,因为化妆品还可能含有可能至终进入环境或废水中的环境有害物质,后期欧盟是否会作出相应调整,我们需要及时关注。
SDS产品发生泄漏时该如何处置?泄漏处置措施取决于产品的状态和泄漏特点。如果是纯物质,可以直接在数据库中查阅;针对混合物,则需要结合产品状态和危害特性,有针对性的编制泄漏处置方法。例如:粉末状固体泄露:收集和处置时不要产生粉尘;液态产品泄露:少量泄漏时,可采用干砂或惰性吸附材料吸收泄漏物,大量泄漏时需筑堤控制等。
化学品应该如何安全、合规地存储?很多常见的纯物质,存储的相关要求可以在数据库中获取到;混合物则需要依据产品的危险性及相关法规要求来选择。国内目前关于危险货物储存的国家标准主要有4个:GB15603、GB17914、GB17915、GB17916(主要是存储温湿度方面要求),这几个标准涵盖了易燃易爆、腐蚀性以及有毒有害类三大类,不是很。国际上,美国以及澳大利亚关于危险货物储存的技术规范则相对较为完善:NFPA系列标准(美国)、AS系列标准(澳大利亚)。 MSDS 可由生产厂家按照相关规则自行编写,但为了保证 MSDS 的准确和合规,规避事故风险,可委托合规化学提供。
企业标识:新加坡制造商是外国公司,则应提供进口商/代理商/供应商的当地地址和联系电话。菲律宾主要供应商或制造商是外国公司,且联系电话很可能来自上述供应商,请提供当地经销商和/或进口商的紧急联系电话。此外越南针对六要素以外的附加信息提出了详细的要求,包括数量、生产日期、有效期(如果有)、商品来源及使用和保存说明的展示方式。东南亚这几个常见的国家,其中新加坡、菲律宾和欧盟及我国GB15258一样,在法规中给出了GHS标签的推荐尺寸,建议企业按照产品包装大小比照推荐的GHS标签尺寸,制作并粘贴大小合适的GHS标签。需要注意的是新加坡针对产品容积≤125ml的小包装产品,企业可以张贴简化的“小标签”有别于我们国标规定的简化标签(容积≤100ml),这类小标签上的要素更少,只包含产品标识、象形图、其他信息(有关其他信息,请参考SDS)。合规化学编制的SDS符合危化品登记、进出口报关报检、船公司订舱、客户审核等各种要求。盐城msds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视频
合规化学解决包装问题,确保分装合规,MSDS将永远跟随产品流转。南通甲醇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欧盟于1976年实施化妆品指令76/768EEC,由于该指令只有为框架协议,且各成员国为适应适应本国国情对指令进行了一定修改和追加条款,造成了欧盟境内化妆品贸易产生了贸易壁垒,因此欧盟于2009年通过了化妆品法规(EC)1223/2009,从而达到消除贸易壁垒规范整个市场的目的。欧盟地区化妆品标签受法规(EC)No1223/2009监管,因此法规(EC)No1272/2008不适用于大多数化妆品产品的标签。化妆品法规(EC)1223/2009中明确规定了:只有当化妆品的容器和包装携带有标签信息时,才能上市销售。法规第19条款对化妆品的“标签”做出了规范要求。南通甲醇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