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商机
知识产权基本参数
  • 品牌
  • 北京王伦律师事务所
  • 知识产权类型
  • 版权
知识产权企业商机

知识产权的英文为“intellectual property”,其原意为“知识(财产)所有权”或者“智慧(财产)所有权”,也称为智力成果权。在中国台湾和中国香港,则通常称之为智慧财产权或智力财产权。根据中国《民法典》的规定,知识产权属于民事权利,是基于创造性智力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依法产生的权利的统称。有学者考证,该词较早于17世纪中叶由法国学者提出,后为比利时有名法学家所发展,将之定义为“一切来自知识活动的权利”。直到1967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签订以后,该词才逐渐为国际社会所普遍使用。知识产权由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两部分构成,也称之为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广东技术秘密侵权代理

知识产权不断扩张的开放体系: 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不只使知识产权传统权利类型的内涵不断丰富,而且使知识产权的外延不断拓展。根据1994年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缔结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简称TRIPS协定)、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等国际公约和中国民法通则、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国内立法。 2017年4月24日,较高法初次发布《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纲要》。 2018年9月,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变革创新若干问题的意见》等重要文件,强调“知识产权保护是激励创新的基本手段,是创新原动力的基本保障,是国际竞争力的关键要素”。 2018年12月,较高人民法院对外发布《关于审查知识产权纠纷行为保全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进一步完善了行为保全制度在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领域的实施。该司法解释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广东技术秘密侵权代理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就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一些发达国家如丹麦、芬兰、挪威、美国、欧共体等对于数据库给予特殊的法律保护,个人创造性不再是数据库受保护的必要条件,保护的内容也延及构成数据库的数据或材料本身。显然,对数据库给予特别的保护,对于作为数据的主要输出国的发达国家而言,自然较为有利,而对于利用数据的广大发展中国家来说,当然处于劣势地位,因此,在1997年日内瓦召开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有关数据库保护的会议上,多数人认为建立国际数据库保护体系的条件并不成熟。在二十一世纪的著作权法中,是依旧采取传统的个人创造性标准,还是降低个人创造性标准的高度,依然是值得法律学者思考的一个重要问题。

知识产权出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目的,评估范围与对象,评估基准日,评估假设等有关限定条件满足验资要求的评估报告和出资各方对评估资产价值的确认文件。 新公司法第二十七条删去了旧款关于知识产权出资比例的要求,意味着企业可以100%用知识产权出资。 以技术所有者权出资的,如技术所有者权人为所有制单位,提供上级主管部门批文;以商标权出资,提供商标主管部门批文;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的,提供国家或省级科技管理部门审查认定文件。知识产权出资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知识产权的主要范围: (1)著作权和邻接权。著作权,又称版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及其相关主体依法对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邻接权在著作权法中被称为“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 (2)技术所有者权,即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对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的独占实施权。 (3)商标权,即商标注册人或权利继受人在法定期限内对注册商标依法享有的各种权利。 (4)商业秘密权,即民事主体对属于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5)植物新品种权,即完成育种的单位或个人对其授权的品种依法享有的排他使用权。 (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即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享有的专有权。 (7)商号权,即商事主体对商号在一定地域范围内依法享有的独占使用权。 对于科技成果奖励权、地理标志权、域名权、反不正当竞争权、数据库特别权利、商品化权等能否成为单独的知识产权,在理论界存在较大分歧。知识产权的客体是智力成果或是知识产品。广东技术秘密侵权代理

知识产权是一种隐形资产,冒用知识产权在本质上也是一种窃盗行为。广东技术秘密侵权代理

知识产权的主要特点: (1)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 (2)知识产权具备专有性的特点。 (3)知识产权具备时间性的特点。 (4)知识产权具备地域性的特点。 (5)大部分知识产权的获得需要法定的程序,比如,商标权的获得需要经过登记注册。 从法律上讲,知识产权具有三种较明显的法律特征: 一是知识产权的地域性,即除签有国际公约或双边、多边协定外,依一国法律取得的权利只能在该国境内有效,受该国法律保护。 二是知识产权的独占性,即只有权利人才能享有,他人不经权利人许可不得行使其权利。 三是知识产权的时间性,各国法律对知识产权分别规定了一定期限,期满后则权利自动终止。 “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对创造性的劳动所完成的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受法律保护,不容侵犯。”广东技术秘密侵权代理

北京王伦律师事务所致力于商务服务,是一家服务型公司。BJWL致力于为客户提供良好的知识产权,商标,专利,版权,一切以用户需求为中心,深受广大客户的欢迎。公司将不断增强企业重点竞争力,努力学习行业知识,遵守行业规范,植根于商务服务行业的发展。BJWL立足于全国市场,依托强大的研发实力,融合前沿的技术理念,飞快响应客户的变化需求。

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文章
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产品
与知识产权相关的问题
与知识产权相关的热门
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标签
产品推荐
相关资讯
信息来源于互联网 本站不为信息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