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基层**文化活动讲演、讲座等活动日益增多,**推动的科普、大讲堂等公益性文化志愿者活动日益活跃,具备基本专业功能的报告厅需求日益突出。本着公民公平享有科学技术成果的基本文化权益保障原则,本条规定了报告厅的基本专业功能设施要求;同时,本着综合利用原则,本条规定了相近功能设施合并设置的要求,体现多用途、多功能。文化馆的报告厅主要作为**性文化活动讲座、普及类学术性活动讲演、区域性**工作会议场所以及较大型文化知识的学习辅导场所,兼具有大型会议室的功能。因排演厅本身已具有多功能大空间用房的设置,所以对报告厅则更多地考虑其自身的使用功能,提出了设置讲台及固定座椅,使报告厅有一个比较完整的环境空间;同时,考虑到科技进步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的应用,将报告厅设置为较完整的环境空间,以适应数字文化馆发展功能的要求。报告厅的规模控制在300座以下,是从文化馆的自身活动规模考虑的,同时考虑300座的报告厅比较适用,设计布置及使用、管理比较灵活。当报告厅与小型排演厅合建“多功能厅”时,不宜设置固定式联排座椅。配音室的声学测试及吸音装饰找声华声学。浙江剧场声学测试及吸音改造

室外活动场地设计需突出公益性、开放性和长久性特征,并与当地文化相融合,展示区域文化,形成独特的风格和特色。室外活动场地在风格、色调、材料选择、灯光使用等方面要充分考虑其地域性、安全性、便利性;室外活动场地应与周边的自然环境、人工环境相协调,体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并重的原则,展示城市和谐发展的形象。室外活动场地为了适应**文化活动,应做地面铺装、环境绿化及座椅等休息设施。3.2.4文化馆的庭院设计,应结合地形、地貌、场区布置及建筑功能分区的关系,布置室外休息活动场所、绿化及环境景观等,并宜在人流集中的路边设置宣传栏、画廊、报刊橱窗等宣传设施。▲收起条文说明3.2.4本条基本遵循原《规范》“第2.0.4条”内容,概括表述了室外空间的布局要求和设施建设要求,应《文化馆管理办法》要求,增加了“在人流集中的路边设置宣传栏、画廊、报刊橱窗等宣传设施”。3.2.5基地内应设置机动车及非机动车停车场(库),且停车数量应符合城乡规划的规定。停车场地不得占用室外活动场地。▲收起条文说明3.2.5本条在原《规范》“第2.0.3条”的基础上,增加了“停车数量应符合城乡规划的规定”和“停车场地不得占用室外活动场地”。浙江剧场声学测试及吸音改造多功能厅声学测试公司哪家做?

同时满足从控制室通过观察窗能看清录音、录像室的活动情况;观察窗**小尺寸建议宽1.8m,高1.0m,窗下缘距地0.8m为宜;观察窗应密封良好,双层玻璃,向下倾斜20°安装,以提高隔声效果。同时,其隔墙上的门窗也应采用隔声门窗。4.3.3文艺创作室应符合下列规定:1文艺创作室宜由若干文学艺术创作工作间组成,且每个工作间的使用面积宜为12m2;2应设在静区,并宜与图书阅览室邻近;3应设在适合自然采光的朝向,且外窗应设有遮光设施。▲收起条文说明4.3.3本条是新增内容。介于文化馆是**文化艺术创作的主要阵地,是大型馆、中型馆、小型馆均应配置的业务用房,本次修订增加此条。4.3.4研究整理室应符合下列规定:1研究整理室应由调查研究室、文化遗产整理室和档案室等组成;有条件时,各部分宜单独设置;2应具备对当地地域文化、**文化、**艺术和馆藏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展调查、研究的功能,并应具备鉴定编目的功能,也可兼作本馆出版物编辑室,使用面积不宜小于24m2;3应设在静态功能区,并宜邻近图书阅览室集中布置;4文化遗产整理室应设置试验平台及临时档案资料存放空间;5档案室应设在干燥、通风的位置;不宜设在建筑的顶层和底层。
称为“综合排练室”。室内净高低于4.5m,影响舞蹈演员跳跃高度;但高度过高,也会影响室内温度。如果地面不平**易羁绊舞蹈演员引起事故;有条件时,宜做有木龙骨的双层木地板,具有一定的弹性,适宜舞蹈演员跳跃使用。木地板对板材质量及软硬度要求较高,所选板材应符合相关标准,在选料和施工过程中应由有关技术人员把关并进行技术指导,以保证符合行业标准要求,避免因地板质量问题造成练功人员受伤。本条强调设计上严格执行,同时提示施工过程必须满足要求。“镜座下方应设置不超过0.30m高的通长储物箱”,一方面用于舞蹈演员放置随身物品和保温衣物,另一方面用于保护照身镜。柱、突出物、明露采暖设施等都容易引起舞蹈演员撞伤。4.2.10琴房应符合下列规定:1琴房的数量可根据文化馆的规模进行确定,且使用面积不应小于6m2/人;2琴房墙面不应相互平行,墙体、地面及顶棚应采用隔声材料或做隔声处理,且房间门应为隔声门,内墙面及顶棚表面应做吸声处理;3琴房内不宜有通风管道等穿过;当需要穿过时,管道及穿墙洞口处应做隔声处理;4不宜设在温度、湿度常变的位置,且宜避开直射阳光,并应设具有吸声效果的窗帘。▲收起条文说明4.2.10本条是新增内容。羽毛球馆声学测试和声学改造找声华声学。

2.0.3文化馆建筑的室外活动场地和建筑物的安全设计应包括防火、防灾、安防设施、通行安全、环境安全等,且防火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收起条文说明2.0.3文化馆作为公共活动场所,本条规定了安全方面应当考虑的范围。2.0.4文化馆建筑的抗震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有关规定。▲收起条文说明2.0.4文化馆作为公共文化设施。无论是从人身安全还是从国家财产安全出发,均需要满足抗震的要求。2.0.5文化馆建筑应进行无障碍设计,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的有关规定。▲收起条文说明2.0.5文化馆作为公共建筑,无障碍设计是体现人文关怀的重要环节,在设计中应当作为重要方面考虑。3选址和总平面3.1选址3.1选址3.1.1文化馆建筑选址应符合当地文化事业发展和当地城乡规划的要求。▲收起条文说明3.1.1本条在原《规范》“第2.0.1条”基础上,把“新建文化馆宜有**的建筑基地”移至3.1.2条。依据《文化馆管理办法》和《文化馆建设标准》(建标136-2010),“符合文化事业”发展要求,强调一次性建设时,应适当预留发展用地;分期建设时,宜一次规划、分期建设。体育馆声学测试及声学改造方案。安徽演播室声学测试及隔音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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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3游艺室应符合下列规定:1文化馆应根据活动内容和实际需要设置大、中、小游艺室,并应附设管理及储藏空间,大游艺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00m2,中游艺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60m2,小游艺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30m2;2大型馆的游艺室宜分别设置综合活动室、儿童活动室、老人活动室及特色文化活动室,且儿童活动室室外宜附设儿童活动场地。▲收起条文说明4.2.13本条在原《规范》“第3.2.3条”内容基础上,对规模较大的文化馆增加了“综合活动室”和“特色文化活动室”的要求,源于《文化馆建设标准》(建标136-2010)关于“游艺娱乐”的分类要求。4.3业务用房4.3业务用房4.3.1文化馆的业务用房应包括录音录像室、文艺创作室、研究整理室、计算机机房等。4.3.2录音录像室应符合下列规定:1录音录像室应包括录音室和录像室,且录音室应由演唱演奏室和录音控制室组成;录像室宜由表演空间、控制室、编辑室组成,编辑室可兼作控制室;小型录像室的使用面积宜为80m2~130m2,室内净高宜为5.5m,单独设置的录音室使用面积可取下限。常用录音室、录像室的适宜尺寸应符合表4.3.2的规定。2大型馆可分设**的录音室和录像室,中型馆可分设也可合设录音室和录像室。浙江剧场声学测试及吸音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