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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企业商机

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产权房,无论登记为夫妻双方还是夫妻一方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均宜认定为夫妻双方与子女共同所有,在产权登记中未约定按份共有的,应认定为共同共有。 若夫妻离婚时子女仍未成年,该房屋分割可在离婚纠纷案件中一并处理。可结合夫妻双方居住情况、抚养子女情况等确定房屋归属,由取得房屋产权的夫妻一方向另一方支付折价款。若夫妻双方对未成年子女应分得的份额无法协商一致,因房屋购买及还贷过程中未成年子女均未出资,宜在均等分割基础上酌情适当降低未成年子女的份额。夫妻财产约定怎么写才有效?邗江区 如何快速离婚流程是怎么样

夫妻与一方父母共有的房屋,离婚时原则上应由所有产权人共同协商该房屋的分割。但若夫妻达成离婚协议,约定一方放弃自身产权、另一方支付一定折价款的,则因该协议并未涉及其他产权人的权利义务,对夫妻二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登记离婚后,该协议生效,双方均应履行协议。因离婚协议兼具财产性和人身性,与赠与行为强调的无偿性、无因性明显不同,即便夫妻双方就一方放弃产权获得的折价款约定较低,夫妻一方主张行使任意撤销权,或以协议显失公平为由主张撤销离婚协议的,也不应予以支持。邗江区 如何快速离婚流程是怎么样离婚纠纷中有两个子女如何判决抚养权?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必须先行调解,经查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则应判决准予离婚,并对夫妻共同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进行判决。实践中,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十分复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9条列举了四种具体情形,包括:(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上述四种具体情形未能穷尽实践中的相关情况,需要通过概况性条款,即规定“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由人民法院本着保障离婚自由、防止轻率离婚的原则,根据立法精神和案件的具体情况,作出正确判断。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9条第四款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对于夫妻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经利害关系人申请,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的,在事实上夫妻双方已经终止了夫妻共同生活。若另一方提出离婚,则表明其已经不再对婚姻生活抱有期待,因一方处于失踪状态,夫妻共同生活实难为继,夫妻感情应属破裂,应准予原告提出的离婚诉讼请求。

    家是幸福温馨的港湾,枕边人也应是值得信赖的队友,切莫让***处分摧毁了这份信任和爱:1、夫妻一方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有限度。夫妻一方因日常生活在合理范围内处分共同财产具有合法性。但是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时,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夫妻一方未取得另一方同意而擅自作出处分的,既违背了民法基本的诚信原则,也侵犯了另一方对共同财产享有的权利,因此夫妻一方签订的未获追认的协议,对未签字一方不发生法律效力。同时,需要指出的是,虽然协议对于未签字一方不发生法律效力,并阻碍了合同的继续履行,但签订协议一方仍有可能因此承担违约责任,所以夫妻任何一方对共有物的处分都应当谨慎对待。2、合同相对方需留意排查风险。司法实践中,存在夫妻一方对共有财产***处分、无权处分的情况。根据具体案情,可能会导致合同对被***人不发生效力,也可能合同有效但因无权处分客观上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债权人、担保权人、二手房买家在签订合同时,要详细了解房屋的权属情况,在房屋为共有的情况下,尽量让共有人一起到场签订合同,避免产生纠纷。 离婚纠纷中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以下两种情形下向法院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法院将会支持: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因此,如果有上述两种行为,且又不想离婚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通过上文所述,我们可以知道,丈夫送情人的财物,作为妻子是可以要回来的。 对方在看守所可以起诉离婚吗?邗江区 如何快速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同居期间的财产该如何分割?邗江区 如何快速离婚流程是怎么样

婚前父母出资购房, 婚后加名登记为夫妻共有,离婚时房子应归谁?

男方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了商品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由男方购买某房产一处,为此,男方支付首付款并以自己作为借款人向银行**。后男方与女方结婚,领取结婚证后,二人到房产部门办理产权加名的变更登记,将上述房产登记在二人名下,产权为二人共同共有。随后,女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对该房产进行分割。男方父母认为,是自己出资为儿子买房,房产应属其夫妻二人共有,为此,男方父母把儿子儿媳告上法庭,请求将房产登记到自己名下。

法院判决驳回男方父母的请求,该房屋由儿子、儿媳共同共有。裁判理由男方父母没有证据证明他们与男方对房屋的实际产权进行了约定,而且在房屋取得产权并注销***后也没有要求男方进行房屋产权变更登记。而且,男方作为男方父母***的孩子,购买案涉房屋时以男方的名义购房和申请房贷,应当视为父母对子女的赠与。该房产是基于男方婚前父母的赠与而取得,房产为男方所有。因此男方在婚后为女方加名的行为属于男方对女方的赠与,且经过登记,赠与完成,房屋属男女方共同共有。 邗江区 如何快速离婚流程是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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