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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企业商机

    辩护律师拿到一个案卷的案卷证据资料,首先需要对这些案卷证据资料进行整理,将它们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归类、摘抄、梳理。整理证据资料的过程,就像读书,将一本书读薄,将全案几百卷案卷材料浓缩、简化,并对存疑的、关键的证据做出适当的标注。具体来说,可以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八种证据类型进归类、摘抄、梳理,找出案卷材料的脉络、逻辑链条,摘抄各证据的主要内容。通过这样的归类、摘抄、梳理,辩护律师就把案卷材料读薄,无论全案证据材料有多少卷,***都整理成一卷。这一卷内容包括:案件的诉讼程序性事项、所有证据的名称、主要内容及其所在案卷位置、质证意见、诉讼各方对案件事实及其定性的主要观点等。如此,辩护律师就可以对全案证据的概况了然于心,对全案证据有“掌控感”。 刑事案件追诉期多长时间?苏州刑事案件律师

    被刑事拘留后37天、被逮捕前辩护律师所能起的作用。如前所述,大多数人认为辩护律师只有在审判时才起作用,因此在考虑了经济成本之后往往在案件被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之后才聘请律师为之辩护。但事实上刑事诉讼的侦查、审查起诉与审判阶段均有重获自由的方式(撤销案件、不起诉、判决无罪),而通过审判来实现无罪却是成本比较高、效率比较低、希望**为渺茫的。根据2013年的《中国法律年鉴》,2013年生效判决涉案1051638人,其中无罪的只有891人,比例不足万分之一。那么,辩护律师及早介入案件能提供什么帮助呢?《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第三十七条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第八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根据这些规定,辩护律师可以为当事人提供多项帮助。广陵区刑事案件立案标准刑事案件律师可以看到口供吗?

    3、常见量刑情节调节比例怎么把握未成年人犯罪:减少幅度在10%-60%,年龄越小幅度越大。老年人犯罪:减少幅度在20%-50%,年龄越大幅度越大。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犯罪:减少幅度在40%以下,程度越重幅度越大。防卫过当和避险过当:减少幅度一般在60%以上,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在30%-60%,造成的伤害或损失越大幅度越小。犯罪未遂:减少幅度在50%以下,实行终了的未遂幅度小于未实行终了的未遂。犯罪中止:减少幅度100%以下,自愿放弃犯罪的主观意愿越强幅度越大。从犯:减少幅度一般在5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在50%以上,作用越小幅度越大。坦白:减少幅度一般在20%以下,供述未掌握的同种较重罪行的在30%以下,交代未掌握事实越多及如实供述越早幅度越大。自首:减少幅度一般在40%以下,犯罪较轻的在40%以上,典型主动投案自首的幅度大于电话通知等情况下视为自动投案自首。当庭自愿认罪:减少幅度在10%以下,交代的越彻底幅度越大。立功:减少幅度一般在20%以下,重大立功在50%以下,同时犯罪较轻的,可以在50%以上,立功的质量越高幅度越大。累犯:增加幅度在10%-40%,一般不少于3个月,前罪越重及释放时间越短幅度越大。前科劣迹:增加幅度在10以下。

由于开设***行为具有持续性、规模性等特征,因此,开设***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比普通的聚众**行为更大,这就是《刑法修正案(六)》将开设***罪从**罪中分离出来,单独设立罪名的主要原因。在司法实践中,开设***行为与聚众**往往具有重合之处,这也使得两个罪名区分不易。区分开设***与聚众**主要应考量的因素有:一是开设***罪中的***不论是开设者自己所有的还是租用的,一般为开设者所掌控,而聚众**中的**场所一般不能为**召集人所掌控。二是开设***罪中的**场所相对固定,由开设者提供,**时间也稳定持续,而聚众**的地点往往是不固定的,可以由召集者确定也可以由参赌者商定,**一般以次数计算。三是***中的参赌人员相对不固定,如同“开门作生意”,顾客总有不确定性。但聚众**所邀约的对象一般为熟人。四是***中一般由“老板”雇用的人员坐庄,按***规定的**方式、抽头比例等进行**,而聚众**的人员可以白行商定**方式、可以由召集者坐庄也可轮流坐庄,召集者也不一定抽头获利。刑事案件律师辩护效果。

    如何通过阅卷找辩点,我认为可以有三个层次。***个层次是找法律定性的辩点,是此罪还是彼罪,定罪的依据是否充分。例如是组织**还是协助组织**,介绍**是介绍**吗?**女找不到了,或者嫖客找不到了,只有汇款记录和嫌疑人供述能否就认定是组织**。第二个层次是找从轻、减轻的辩点。是否是自首,是否有退赔,是否有立功,这些都是律师可以做出来的事情。第三个层次找证据的瑕疵,做非法证据的排除。但是这类辩护很多人的着眼点是从嫌疑人供述着手,一是有很大的风险,二是不太容易有效。我认为还是要从客观证据着手,而且要找鉴定意见、搜查笔录、扣押笔录这类有决定性的证据突破。例如林森浩的故意杀人案中,对于毒物的毒性鉴定、饮水机的工作原理的辩点,致死原因、死亡原因的辩点,这些都是很有效的辩点。 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的区别。镇江刑事案件职务犯罪律师咨询

侵犯著作权罪一般刑期多久?苏州刑事案件律师

    职务侵占罪1.法条:《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2.立案标准:《立案追诉标准规定(二)》第七十六条[职务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规定,(十四)职务侵占罪(1)构成职务侵占罪的,根据下列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的,在十年至十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职务侵占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3)构成职务侵占罪的,根据职务侵占的数额、危害后果等犯罪情节。 苏州刑事案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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