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基本参数
  • 品牌
  • 宁扬律所
  • 诉讼业务
  • 经济案件代理仲裁,民事案件代理仲裁
  • 非诉讼业务
  • 专项法律服务,咨询及文书服务
  • 服务内容
  • 诉讼业务,非诉讼业务,经济案件
合同纠纷企业商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字号为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该字号经营者的财产。本案中,小刘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时候,可以一并将花花美容店以及经营者王某列为被执行人,同时执行两者的财产。需要注意的是,本案中,小刘在申请执行的时候虽然*将花花美容店列为被执行人,但法院可以直接执行经营者王某的财产,小刘无需再通过追加程序将王某列为被执行人。如果本案的被执行人是王某,根据民法典第五十六条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本案中,王某是个人在经营花花美容店,花花美容店的财产实际就是王某的财产。据此,如果在王某作为被执行人的情况下,法院可以直接追加花花美容店为被执行人,执行花花美容店的财产。如何被认定为劳动关系?江都区合同纠纷去哪个法院起诉

    一般来讲,质量瑕疵可以分为两种:一种质量瑕疵是显性的,指这种质量瑕疵在定作人接收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时,通过肉眼或现有技术手段以一定的国家或行业标准就能检验发现。另一种质量瑕疵是后续的或者说是隐性的,指在验收时不能或不易发现,在后续使用中才能发现;或随着时间推移才能显现。对这两种质量瑕疵,定作人提出质量异议期间应适用不同标准。对于显性瑕疵,定作人验收时应当发现并即时通知承揽人,原则上应当场提出;如承揽人不在场,定作人应立即通知承揽人。如没有通知,则视为工作成果符合要求。对于只能在使用中发现的质量瑕疵,定作人应在合理期限内及时通知承揽人。在承揽合同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定作人提出质量异议的**长时限以参照《民法典》第六百二十一条就买卖合同项下规定的**长期限,确定在2年为宜。即2年内无论定作人是否发现定作物质量瑕疵,只要未向承揽人提出异议的,即视为认可质量合格。当然,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但定作人无权就此提出违约之诉。 仪征市担保合同纠纷去哪个法院起诉合同纠纷案件如何确定诉讼请求?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通常情况下,违约金低于损失的,守约方会提供较为充分的证据证明实际损失并请求按照实际损失获得赔偿额,法官较少运用自由裁量权。实践中更易引发争议的是违约金过高时,法官到底应不应该酌定减少?具体如何酌定?由于涉及私法自治的基本精神,如何恰如其分进行干预,事关判决公允。本文将通过部分司法案例展示相关司法观点,以供参考。

离婚诉讼涉及家庭共有房屋的分割,在法院中止离婚诉讼后,离婚诉讼的夫妻及家庭成员均不提起诉讼对房屋进行确权和分割,该离婚案件如何处理?答:遇到这类情况,法院可向当事人释明不起诉对房屋进行确权分割的法律后果,征询其对家庭共有房屋中涉及夫妻共有部分的分割意见。如果当事人同意在该案中不主张人民法院对该房屋进行继续分割的,则案件恢复审理;如当事人坚持分割,则法院可限定其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期限,逾期则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离婚诉讼恢复。合同纠纷中关于定金是如何约定的?

    发包人与承包人约定承包人放弃或者限制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发包人能否据此主张承包人不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若放弃或者限制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约定损害建筑工人利益,发包人根据该约定主张承包人不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法条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二条发包人与承包人约定放弃或者限制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损害建筑工人利益,发包人根据该约定主张承包人不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地址和实际施工的地址不一致,如何确定管辖?江苏合同纠纷如何起诉

购房人因卖房人违约而遭遇限购政策,还能否请求合同继续履行?江都区合同纠纷去哪个法院起诉

 转包合同、违法分包合同及借用资质合同均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合同。前述合同关于实际施工人向承包人或者出借资质的企业支付管理费的约定,应为无效。实践中,有的承包人、出借资质的企业会派出财务人员等个别工作人员从发包人处收取工程款,并向实际施工人支付工程款,但不实际参与工程施工,既不投入资金,也不承担风险。实际施工人自行组织施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承包人、出借资质的企业只收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该管理费实质上并非承包人、出借资质的企业对建设工程施工进行管理的对价,而是一种通过转包、违法分包和出借资质违法套取利益的行为。此类管理费属于违法收益,不受司法保护。因此,合同无效,承包人或者出借资质的建筑企业请求实际施工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管理费的,不予支持。江都区合同纠纷去哪个法院起诉

江苏宁扬律师事务所正式组建于2022-03-04,将通过提供以法律咨询诉讼代理,刑事辩护,婚姻继承纠纷,合同债务纠纷等服务于于一体的组合服务。是具有一定实力的商务服务企业之一,主要提供法律咨询诉讼代理,刑事辩护,婚姻继承纠纷,合同债务纠纷等领域内的产品或服务。随着我们的业务不断扩展,从法律咨询诉讼代理,刑事辩护,婚姻继承纠纷,合同债务纠纷等到众多其他领域,已经逐步成长为一个独特,且具有活力与创新的企业。江苏宁扬律所始终保持在商务服务领域优先的前提下,不断优化业务结构。在法律咨询诉讼代理,刑事辩护,婚姻继承纠纷,合同债务纠纷等领域承揽了一大批高精尖项目,积极为更多商务服务企业提供服务。

与合同纠纷相关的文章
与合同纠纷相关的产品
与合同纠纷相关的资讯
与合同纠纷相关的**
与合同纠纷相关的标签
产品推荐
相关资讯
信息来源于互联网 本站不为信息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