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党有关部门,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大会办公厅,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有关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采购结果导向要求,落实《中华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不断加强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从总体上看,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还存在认识不到位、责任不清晰、措施不细化等问题。为了进一步提高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现就有关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高度重视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依法加强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是深化采购制度、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的重要保证。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是加强采购源头管理的重要内容,是执行采购预算、发挥采购政策功能、落实公平竞争交易规则的重要抓手,在采购活动整体流程中具有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严格规范开展履约验收是加强采购结果管理的重要举措。是保证采购质量、开展绩效评价、形成闭环管理的重要环节,对实现采购与预算、资产及财务等管理工作协调联动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扫描资产二维码可实现资产质量追溯。江西高校项目管理评估系统

工程类项目应当按照行业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进行验收。(七)完善验收方式。对于采购人和使用人分离的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第三方机构及参与验收,相关验收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八)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应当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应当与采购合同约定的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九)严格落实履约验收责任。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应当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合同法》。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湖北装备项目管理系统对学校采购需求(方案、资金、价格等)从学校到教育主管部门的逐级审批,支持“不见面办理”。

一般采用公开方式邀请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第二十一条采用综合性评审方法的,评审因素应当按照采购需求和与实现项目目标相关的其他因素确定。采购需求客观、明确的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中客观但不可量化的指标应当作为实质性要求,不得作为评分项;参与评分的指标应当是采购需求中的量化指标,评分项应当按照量化指标的等次,设置对应的不同分值。不能完全确定客观指标,需由供应商提供设计方案、解决方案或者方案的采购项目,可以结合需求调查的情况,尽可能明确不同技术路线、形式及相关指标的重要性和优先级,设定客观、量化的评审因素、分值和权重。价格因素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确定分值和权重。采购项目涉及后续采购的,如大型装备等,要考虑兼容性要求。可以要求供应商报出后续供应的价格,以及后续采购的可替代性、相关产品和估价,作为评审时考虑的因素。需由供应商提供设计方案、解决方案或者方案,且供应商经验和能力对履约有直接影响的,如订购、设计等采购项目,可以在评审因素中适当考虑供应商的履约能力要求,并合理设置分值和权重。需由供应商提供设计方案、解决方案或者方案,采购人认为有必要考虑全生命周期成本的,可以明确使用年限。
在教育装备配备的过程中,我们要综合考虑教学需求、财政预算、后期管理等各方面,在及时更新教育装备的同时重视装备管理工作,比较大限度地发挥教育装备的作用。专业的教育装备管理人员很大程度上影响着装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在信息化时代,教育装备对管理人员的技术和能力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学校应该为建立专业的装备管理人才队伍,使得教育装备能够得到有效的管理,从而将教育装备的作用更大程度地发挥出来。同时,也要积极地组织教育装备管理人员参加培训,让装备管理人员学习掌握更多的装备技术、管理方法,不断提高教育装备管理水平,提升教育装备管理人员的专业性。做好教学设备使用率的统计汇总及填报工作。

附件:采购需求管理办法关于印发<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章总则条为加强采购需求管理,实现采购项目绩效目标,根据《中华采购法》和《中华**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的需求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采购需求管理,是指采购人**确定采购需求和编制采购实施计划,并实施相关风险控制管理的活动。第四条采购需求管理应当遵循科学合理、厉行节约、规范、权责清晰的原则。第五条采购人对采购需求管理负有主体责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开展采购需求管理各项工作,对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负责。主管预算单位负责指导本部门采购需求管理工作。第二章采购需求第六条本办法所称采购需求,是指采购人为实现项目目标,拟采购的标的及其需要满足的技术、商务要求。技术要求是指对采购标的的功能和质量要求,包括性能、材料、结构、外观、安全,或者服务内容和标准等。商务要求是指取得采购标的的时间、地点、财务和服务要求,包括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包装和运输,售后服务,保险等。教学设备配项率达到100%,配件率要逐步达到100%。湖北装备项目管理系统
项目资源是指项目所需要的人员、设备和资金等。江西高校项目管理评估系统
十一)规范处置。明确固定资产内部处置程序,严格按规定权限履行报批程序,及时处置固定资产。对长期积压的待处置资产,按“三重一大”事项履行集体决策程序,在规定权限内予以处置,切实解决“销账难”的问题。固定资产处置要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出售、出让、转让固定资产应依法依规进行资产评估,数量较多或者价值较高的,通过进场交易、**等公开方式处置。确实不具备使用价值的处置资产,鼓励通过网络**等方式公开处置。处置收入扣除相关税金、评估费、**佣金等费用后,按照**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有关规定及时缴入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四、完善追责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十二)损失追责。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损失追责机制,落实损失赔偿责任。对因使用、保管不善等造成的固定资产丢失、损毁等情形,按照规定进行责任认定,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十三)绩效管理。各级财政部门、各部门应当建立固定资产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对固定资产管理机构人员设置,账实相符情况,配置效率、使用效果、处置以及收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等情况设置具体绩效指标,实施**问效。(十四)监督检查。各级财政部门会同主管部门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的监督检查。江西高校项目管理评估系统
第三十一条重点审查是在一般性审查的基础上,进行以下审查:(一)非歧视性审查。主要审查是否指向特定供应商或者特定产品,包括资格条件设置是否合理,要求供应商提供超过2个同类业务合同的,是否具有合理性;技术要求是否指向特定的、商标、品牌、技术路线等;评审因素设置是否具有倾向性,将有关履约能力作为评审因素是否适当。(二)竞争性审查。主要审查是否确保充分竞争,包括应当以公开方式邀请供应商的,是否依法采用公开竞争方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是否符合法定情形;采购需求的内容是否完整、明确,是否考虑后续采购竞争性;评审方法、评审因素、价格权重等评审规则是否适当。(三)采购政策审查。主要审查进口产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