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校服选用采购工作的实施。在校服选购工作中,坚持“两个自愿”原则。一是自愿开展。开展要深入论证,并与广大家长充分沟通确定是否选用校服,如选用校服,须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二是学生自愿购买。允许学生按照所在校服款式、颜色,自行选购、制作校服,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学生购买校服。五、遵循适度要求校服选用采购应根据“适宜、实用、够用”原则,合理确定校服种类、款式、套数。征订校服类型和套数要切实体现学生家长意愿,坚决制止化、化现象。为避免学生家庭一次性开支过大,各种类型校服不宜集中征订。毕业年级不得采购校服。鼓励有条件的逐步建立符合特质的校服档案(内容包括设计理念、款式、颜色、面料克重、制作工艺、历史价格、历史服务企业等),款式一旦确定,应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六、规范采购程序无论是学生家长自费购买校服,还是使用财政或其他公益采购校服,各地各都必须依法依规、按照规范流程进行。学生家长自费购买校服按《中小选用采购校服规范流程》(详见附件)进行。七、强化监督管理各地要加强对校服选用采购全工作流程的监督和检查,对不按规范流程进行校服选购的要提出处理意见,并责令整改。 校服管理平台,连接学校、家长、供应商,构建校服管理新生态!湖南学校校服登记管理系统

要做好宣传引导,注重知识产权保护,防止学生家长买到假冒伪劣产品,维护校服特色和学生合法权益。四、坚持自愿购买,规范选购流程校服承载重要育人功能,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统一着装上学。选购校服的学校要切实承担校服管理主体责任,做好校服选用采购的组织实施工作。在校服选购工作中,学校应深入论证,加强信息公开,积极吸收专业意见,征询家长意见,做到公开透明、规范操作。要用好信息化手段加强校服管理,加强对学校校服选用采购全工作流程的监督和支撑,畅通诉求反映渠道,保障学生家长全程参与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根据大多数家长的意见,决定学校是否选用校服及采用何种模式选购校服。如确定选用校服,须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要坚持自愿购买原则,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学生、家长购买校服。要加强校服采购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选购工作全流程各环节相应材料要全部存档备查。校服选用采购应秉持“适宜、实用、够用”原则,合理确定校服种类、款式,坚决杜绝化、化现象。校服征订年级和套数应切实体现学生家长意愿,不得作限制规定。校服款式一经选用,要保持相对稳定,减少家长重复支出。鼓励有条件的学校逐步建立符合学校特质的校服档案。广西校服登记信息管理软件校服备案平台,简化备案流程,让学校校服备案工作快速完成,省心又省力!

学生和家长占比不得低于80%。管理人员可作为召集人(选用组长),召集人应具有一定的能力和能力并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召集人应对进入选用的人员进行培训,讲清楚选用的职责和任务。选用可设立组长1名,监督员2名,选用自主决策,民主协商,遇到分歧以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策。每次商讨会议决策需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需向家长、社会公开。四、确定校服选用模式选用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本校的校服选用模式,校服选用模式有以下三种:一是选用按照流程自主确定企业;二是选用按照流程初选出2—3家企业,再所有有校服购买意向的家长投票确定企业;三是选用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公开招标确定企业。校服选用模式确定后,要及时向家长和社会公布。五、展示展评具体环节不得对参加展示展评的企业资格和评分标准等方面设置歧视性条件。例如要求供货企业必须为本地企业,或要求企业在当地设置工厂、纳税等。(一)选用自主确定企业模式。1.选用制订校服采购方案、采购信息,在采购平台、网站、公告栏等多渠道上公开发布。2.选用对报名企业进行资格审查,深度调研,核实企业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为深入学习新时代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加快建立完善中小学生校服(以下统称“校服”)管理制度,切实加强校服管理,充分保障广大学生和家长对校服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进一步提高校服管理水平,确保校服质量安全,根据教育部及有关部委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切实提高站位1.加强校服规范管理,是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必然要求,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现实需要,也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手段。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切实提高站位,牢固树立“看北京首先要从上看”的要求,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统筹协调,完善校服监管机制,促进校服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持续提升,努力实现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二、严格履行职责2.校服管理实行“属地管理、程序公开、严格标准、学生自愿”的原则,建立教育行政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分工协作、联合监管工作机制。3.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规划全市校服工作,制定校服工作有关政策,规范指导、监督协调区教育行政部门校服日常管理工作,加强与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和联动。校服备案平台,规范备案流程,确保校服备案工作的准确性和高效性!

不得违反市场原则采取“定点”“定商标”等方式干涉交易。采用代收费进行校服采购的,要坚持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即时收取,据实结算;使用财政资金采购校服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采购,不得通过入围方式设置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不得对本区校服生产企业采取地方保护,不得滥用行力,妨碍供应商进入本区市场。11.采购校服的中小学校要切实承担校服管理主体责任,做好校服选用采购的组织实施工作。在校服选用采购工作中要加强制度建设,征询家长意见,做到公开透明、规范操作,特别是学校集体决策、征集采购意向、组建选用组织、发布采购需求、确定供货企业、公示采购结果、签订采购合同、校服检查验收、售后服务监督等各环节要分工明确,责任压实,相应材料要全部存档备查。五、严格质量监管12.校服生产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组织生产。校服安全与质量应符合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等国家标准。有条件的区、学校、企业可适当提高相关指标要求,鼓励在校服招标采购、生产销售、质量检验等工作中应用团体标准。中小学校服信息管理平台,高效处理校服信息,优化学校管理资源!广西校服登记信息管理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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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服款式一经选定,应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原则上每款校服小学6年,初中、高中3年以内每届学生不得更换。不得一次性将中学、小学阶段所需校服全部采购下发。不得在校服之外采购年级服和班服。毕业年级不得采购校服。(四)加强式样设计。各地各校要注重校服面料、功能、款式的研发,逐步健全校服款式推荐评议制度。可结合本地实际开展校服遴选,引导设计人员或学生参与校服款式设计。校服式样设计要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充分考虑学生体育运动与课间活动需要,突出育人功能,贴近地域文化特点,符合时代精神特征,并适度扣合传承民族文化需求。同时要制定本地、本校的校服穿着规范和管理要求,充分发挥校服在育人和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款式遴选工作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于违规操作的相关单位和个人要严格依法追究责任。(五)严格质量标准。校服质量应具备安全要求,鼓励推行绿色设计、使用天然,的纤维原料制作校服。各校应在采购文件及采购合同中标明校服质量技术标准,校服面料、辅料、配件(料)、制作工艺、包装、配送等有关安全与质量,应当符合《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18401-2010)、《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 湖南学校校服登记管理系统
限定或变相限定购买特定经营商提供的商品。9.强化监督处罚。各地要建立本地区校服生产企业“黑名单”制度,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定期向同级教育行政部门通报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校服生产企业名单,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明确采购单位不得向其采购校服。市场监管部门加强与教育行政部门联系协调,推进监督抽查、行政处罚等监管信息互通共享,形成监管合力。三、加强组织实施10.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建立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市场监管部门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各地教育行政、市场监管部门要提高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管理机构和工作人员,并将校服选用纳入廉政风险防控重点工作,及时排查主要廉政风险点,细化预警防控措施;各地要加强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