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漆,硬木尤其是红木家具本身优美的纹理质地无需上漆附色,一般南方用揩漆,北方用上蜡或烫蜡,目的主要不在髹饰,而是为了保护这些优良的木材并使之更好地呈现纹理。宋代宫廷的家具多以黑漆髹饰,取得朴素的效果。明清家具中也多上素漆的家具,一般一色而成。重漆:先秦至汉,采用红黑为主的重漆,兼以白、灰、黄、褐、蓝等色,华丽深沉,体现了一种皇家和贵族特有的气息,反观当时的绘画色彩也有这样的魅力。适中一类是中国传统家具的主流,在集传统家具之大成的“明式家具”中被发挥到美学境界。齐都红木经严格选材和国内先进的木材干燥处理,使产品质量更有保证。枣庄红木平头案
架格是一种没有门,被隔板分成数层的家具,用于室内陈设物品。其功能主要供存放物品用,有些依据书体规格制造的称之谓书格或书架。架格美化家居,节省空间,实用性很高,清洁较为简便,等同于现今格架。架格的实用性在书斋中得以较大的体现。平日杂乱放置的笔、墨、砚,笔筒、文玩书籍等,可以被收拾的井井有条。在清代,架格的使用较明代普及,是书房、厅堂的主要陈设之一,在式样、做工上均优于明式。清式架格与明式不同,明式架格大多做成四面透空,清式架格则将左右及后面用板封闭,因而不如明式柜格亮丽大方。菏泽白酸枝红木圆桌山东省博兴县齐都红木家俬厂以“以诚为本、注重实效”为企业宗旨!
床榻,作为家具中的大器、重器和家具文化的集大成者,较能体现家具的风格特征。床榻,以其精致古朴、凝重华贵的艺术成就,给我们后人留下许多宝贵的艺术财富,具有很高的艺术价值和收藏价值。柜子的使用大约始于夏商时期,古时的“柜”,并非我们现在所见之柜,倒很像我们现在所见的箱子,而古代的“箱”,则是专指室内存放东西的地方。出土文物中,截至目前年代早的柜子,应该是河南信阳长台关战国楚墓的小箱和湖北随县曾侯乙墓的漆木衣箱。我们这里说它是箱子,是按现代人的说法,如果按战国时的称呼,则应称为“柜”。
面盆架有高低之分,有三足、四足、五足和六足等不同形制。直足的上端常有雕刻,如净瓶头、莲花头,坐狮等,六足的有些能折叠,结构均与古代故架十分类似。镜台,是家具的一种,也称“鉴台”。镜奁很大,并可以储藏装饰品,上可架镜,故名镜台。在先秦时期,镜台并不是人人能用之物,只有达官显贵们才可以使用,它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早在唐代,皇室贵族或者富足之家就已经拥有了精巧的镜台。到了宋代镜台就比较普遍了,较高的梳妆台台面上竖着镜架,旁设小橱数格,镜架中装一块大玻璃镜。到清中期,镜台已很常见。齐都红木家具严格选材按照传统红木工艺精工细作。
主要应用于桌案、供奉的配属,有时也可当作放置花草盆景的承放类家具使用。由于这几类家具的配属装饰性强,其外形样式颇为繁多。凡不归以上四类的家具均属于该类,种类名目较多。主要有花园桌、摆桌等。床榻历史悠久,种类繁多,按材质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为珍贵硬质木材所制,如黄花梨、紫檀;另一类为白木材质,此类床榻或髹漆、或贴金、或镶嵌。床榻的历史可追溯至神农氏时代,那时还只是供应休息与待客所用的坐具,直到六朝以后才出现高足坐卧具。齐都红木以考究的工艺技艺实现了传统与艺术的完美结合。济南大果紫檀红木书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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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置物类:书箱、衣箱、官皮箱、百宝箱、文具箱、印匣、其他箱匣、都承盘、提盒等;(2)屏风类:地屏、床屏、梳头屏、灯屏、挂屏、曲屏风等;(3)架具类:衣架、面盆架、镜台、烛台、承足(脚踏)等;(4)摆件类:笔筒、墨盒、棋罐、瓶座、碟架、烟具、雕件等。书箱是古代书香门第不可缺少的一样家具,文人可以用它盛放书籍,又可以用来外出时携带书籍,使用起来十分方便。因此,这一家具也成了有知识、有身份的象征。书箱便于搬运,所以整体上显得十分灵巧。一开始的书箱较笨拙,直至明清,书箱的工艺才显精美实用。枣庄红木平头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