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病历无法得到必要的释义,无法进行知识关联所谓释义,就是解释含义。对于病案,释义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不同医院不同医生或工作人员使用的术语或检查仪器记录的信息,其实际含义需要解释,以使不同的人能够正确获知其准确含义。例如一家医院的病案在另一家医院中被阅读时就需要做必要的释义。患者或保险公司人员等非医疗人员阅读病历更需要随时释义。二是对于由于专业、资力或新进展造成的生疏术语或新概念或新的检查、***项目、新药等,需要解释说明理论根据、含义、正常值、适应症等等。释义功能需要借助人工智能技术,特别是知识工程。知识关联对于医学实习生、进修医及低年资医生具有重要意义。知识关联也利于解决由于专科细化造成的病历阅读困难,利于低级别医院的医生共享应用高级别医院的病历资料。这类功能纸病案完全无能为力。简化医护人员的操作。山东未来电子病历系统(HIS系统)建设

电子病历系统高级别医院的数量增长和分布变化并非自然形成,而是政策导向与医院内生需求共同作用的结果。深入分析这一现象背后的驱动因素,对于理解我国医疗信息化发展规律具有重要意义。01政策杠杆:从鼓励引导到刚性规范回顾电子病历评级工作近十五年历程,可以清晰地看到政策导向的演变轨迹。早期(2011-2017年)政策以鼓励和引导为主,通过评选示范医院、开展试点工作等方式树立**;2018年后政策明显转向刚性规范,将电子病历评级与医院等级评审、绩效考核、财政补贴等直接挂钩,**提高了医院的参与积极性。相当有里程碑意义的是2019年将"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纳入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国家监测指标。国家卫生健康委明确要求,全国没有参加电子病历分级评估的三级公立医院必须在2019年6月底前完成评估,评估结果直接纳入当年绩效考核;所有三级公立医院必须在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年度电子病历分级评估,结果纳入2020年绩效考核。这种"不是加分项,而是必选项"的政策设计,使电子病历建设从"可选项"变为"必选项",从根本上改变了医院的管理决策逻辑。海南未来电子病历系统(HIS系统)时代可以提供完整、严谨的一站式电子病历技术和服务。

电子病历(ElectronicMedicalRecord,简称EMR)据国家卫生部颁发的《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电子病历》中定义为:电子病历是医疗机构对门诊、住院患者(或保健对象)临床诊疗和指导干预的、数字化的医疗服务工作记录。电子病历是用电子设备(计算机、健康卡等)保存、管理、传输和重现的数字化的病人医疗记录,取代手写纸张病历。电子病历具有主动性、完整和正确、知识关联、及时获取等特征,是医疗机构对门诊、住院患者(或保健对象)临床诊疗和指导干预的、数字化医疗服务工作记录。
从评审级别的构成演变来看,早期高级别医院呈现典型的"金字塔"结构——5级医院占绝大多数,6级医院数量有限,7级医院凤毛麟角。随着时间推移,这种结构逐渐向"橄榄型"转变,中高级别(6级)医院比例稳步提升。截至2024年,5级医院约占高级别医院总数的84%,6级医院约占15%,7级和8级医院占比不到1%。这种结构变化反映出我国医院信息化建设整体水平正在向更高层次迈进。特别值得关注的是区县级医院的表现。全国有超过几十家区县级医院通过了高级别评审,其中平阴县人民医院、太和县人民医院、曹县人民医院等更是通过了5级评审,创造了县级医院信息化建设的**,其成功经验对广大区县医院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违规操作实时提醒规避审计风险。

健全医疗机构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当完善电子病历信息系统分级管理制度,规范电子病历的建立、记录、修改、保存、传输等各环节工作流程,以及使用、管理的权限范围。建立电子病历信息使用长效监管机制,预防并及时处置不合理调阅、使用、转发电子病历信息等情形,确保电子病历信息使用合法合规、安全可控。建立应急处置制度,建立健全电子病历信息泄露场景的处置流程。落实分级管理要求。医疗机构应当根据电子病历信息的重要程度、敏感级别、使用场景等具体情况,严格实施分级分类访问控制与权限管理。遵循**小可用原则,按照岗位职责、角色任务、使用需求等,明确临床诊疗、教学、管理等相关人员分级访问权限和时限,严禁未经授权查阅、复制、传播或篡改病历信息。发生就医诊疗相关舆情时,要立即封存涉及人员的相关信息,无关人员不得访问浏览记录转发。在线复诊续方直达智慧药房 。河北全国电子病历系统(HIS系统)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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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印发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及评价标准(试行)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8﹞1079号),附件中包括了《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和《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标准(试行)》两个文件,通知要求: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组织辖区内二级以上医院按时参加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到2019年,所有三级医院要达到分级评价3级以上。评价标准中将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划分为9个等级。每一等级的标准包括电子病历各个局部系统的要求和对医疗机构整体电子病历系统的要求。这些等级如下:0级:未形成电子病历系统。1级:**医疗信息系统建立。2级:医疗信息部门内部交换。3级:部门间数据交换。4级:全院信息共享,初级医疗决策支持。5级:统一数据管理,中级医疗决策支持。6级:全流程医疗数据闭环管理,高级医疗决策支持。7级:医疗安全质量管控,区域医疗信息共享。8级:健康信息整合,医疗安全质量持续提升。这9个等级中,0-3级是初级水平,重在数据采集;4-5级是中级水平,重在信息共享;6-8级是高级水平,重在智能支持。山东未来电子病历系统(HIS系统)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