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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和书面合同纠:这是从合同的形式角度来对合同进行的划分。1.口头合同纠纷:是指合同当事人因履行口头合同而发生的所有争议。口头合同虽然简便易行,但因为没有书面的证据,所以,一旦发生纠纷是不易获得解决的。口头合同多是即时清洁的合同,一般来说,发生纠纷的情况较少。2.书面合同纠纷是指合同当事人因履行书面合同而发生的所有争议。现实生活中,绝大多数合同纠纷是书面合同纠纷。这与书面合同应用之普遍分不开的,解决书面合同纠纷的依据是双方当事人签订的书面合同书或确认书,以及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所有与合同有关的来往函件等。故要求合同当事人注意保存所有的与合同有关的书面证据,以便在发生纠纷时可以举证,此外,有时在一项合同履行过程中,既有因书面协议引起的纠纷,也有因口头协议引起的纠纷,口头协议除非有证据证明,否则法律是不承认其效力的。合同纠纷主要是发生在订立合同的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深圳市专业股权合同律师哪家厉害

赠与合同纠纷怎么判?1、赠与动产的,尚未交付;部分交付的,只能对未交付的部分行使任意撤销权;赠与不动产的,尚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对任意撤销权的限制:.社会公益,如扶贫.任意撤销权不适用于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公证赠与合同。不适用任意撤销的情形: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2、赠与人赠与的财产属于国家.集体.赠与合同对他人或者非法取得的财产无效。此外,如果赠与是为了逃避履行法律义务,则赠与合同无效。例如,为了逃避债务,将财产赠与他人,即使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赠与合同也无效。3、赠与合同的赠与人一般不承担缺陷担保责任,但在附义务的赠与合同中,赠与人应当在附义务的范围内承担与卖方相同的责任。赠与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而损害赠与人的财产.损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劳动合同诉讼找律师委托费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的情况很多,对于此类情况,应以诈骗案处理,而不是一般的合同纠纷。

合同纠纷管辖:1.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2.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3.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4.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书面合同中的协议,是指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或者诉讼前达成的选择管辖的协议。5.铁路运输合同纠纷及与铁路运输有关的侵权纠纷,由铁路运输法院管辖。

合同纠纷中属于民事纠纷:签订合同的当事人是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同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因此,合同纠纷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民事纠纷,民事纠纷应通过民事方式来解决,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民事方式区别于行政方式和刑事方式,行政方式是通过行政手段来直接干预合同纠纷,这与合同法平等的理念不符合,在计划经济时代大量存在的行政干预,仍然存在,与我国市场经济的要求相违背,刑事方式是国家通过刑事手段来解决合同纠纷,合同一旦需要通过刑事方式解决,就不能称为合同纠纷,而是刑事案件。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的情况很多,对于此类情况,应以诈骗案处理,而不是一般的合同纠纷。因农业承包合同产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等调解解决。

合同纠纷中催收公告能否使诉讼时效期间已经届满的债权“起死回生”?首先,诉讼时效期间尚未届满才谈得上中断,而已经届满的诉讼时效期间是无所谓中断的。第二,解读某一具体的司法解释条文,应当注意该条文在整篇司法解释中所处的位置,这样有助于从整体上了解该司法解释条文所在的部分是要解决哪些问题的。《规定》第八条至第十七条恰恰是用于解释诉讼时效中断的相关问题,诉讼时效期间尚未届满的前提条件应当是这些条文的应有之义。第三,如果《债权转让及催收公告》能够使已经经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债权“起死回生”,让诉讼时效重新起算;那么,人们岂不是可以将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债权通过转让并公告的方式,重新获得胜诉权?那样的话,诉讼时效制度就形同虚设了。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催收公告不能使诉讼时效期间已经届满的债权“起死回生”。赠与合同纠纷,包括馈赠合同纠纷、遗赠合同纠纷等。深圳市从合同审核请律师怎么收费

建设、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须提供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计划任务书、工程承包单位营业执照的原件。深圳市专业股权合同律师哪家厉害

合同纠纷中催收公告能否使诉讼时效期间已经届满的债权“起死回生”?债权人所主张的权利能否实现,完全取决于债务人是否行使时效抗辩权。换言之,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债务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一旦债务人行使时效抗辩权,则人民法院只能驳回债权人的诉讼请求。有一种观点认为,《规定》第十七条首先款的规定中并无前提条件。也就是说,该条司法解释没有规定只有在诉讼时效期间尚未届满的条件下转让债权,才认定诉讼时效从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之日起中断。我们认为,这种观点是对较高人民法院上述司法解释的误读。深圳市专业股权合同律师哪家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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