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水制度建设1、加强管理体制、政策体系建设加强节水工作领导,大力推进节水首先应按规划纲要要求,制订出具有全局性、阶段性、科学性与可行性,并且上下协调平衡的节水发展规划;其次是必须坚持国家宏观调控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原则,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切实可行的综合措施,促进和保障规划纲要的实施。节水规划、计划规定应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实行职责分工,强化职能,明确节水工作。应重点对高耗水、高污染行业进行监督和考核,将节水措施落在实处。根据节水型社会建设,全县加强了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制度建设,先后出台了多套制度,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2、建立节水型用水标准化体系,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建立两套节水的指标体系,一套是水资源的宏观控制指标体系,明确各行业、部门可使用的水资源量;一套是水资源的微观定额指标体系,规定社会产品或工作量的单位用水量,从而使经济社会发展的每个步骤都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符,建成节水型社会。对前期工作中已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的区域,在满足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可不再进行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德阳垃圾发电厂水资源论证设计
根据《河道等级划分办法(试行)》(水管[1994]106号),河道主要依据自然规模及其对社会、经济发展影响的重要程度等因素,划分为五个等级,即一级河道、二级河道、三级河道、四级河道、五级河道。2016年11月28日,*****办公厅、***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河长制》,要求“***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主要河湖设立河长,由省级负责同志担任;各河湖所在市、县、乡均分级分段设立河长,由同级负责同志担任。”鉴于各地河湖禀赋差异较大,很多河湖跨两个或多个行政区,河长与河道等级并非一一对应关系,不宜将河道分为市级河道、县级河道、镇级河道、村级河道。甘孜水厂水资源论证编制单位以水而定量水而行。把水资源作为区域发展、相关规划制定和项目建设布局的刚性约束。
1.需水预测的合理性问题需水预测一般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总量方式,一种是增量方式,分别计算存量需水和新增需水,二者之和即为总需水量。规划水平年需水量=现状年需水量-节水潜力+规划新增需水量推荐采用增量方式进行城市与区域的需水预测,可用总量方式复核。2.规划区域其他区域共用水源的问题很多规划区的供水都依托于所在行政区的供水系统,与规划区外的其他区域共用一个或多个取水水源。在这种情形下,规划区的水资源配置方案应服从区域整体的水资源配置格局。3.规划区退水与其他区域退水的积累影响问题规划区的退水水域往往需要接纳除规划区外其他水域的退水,即规划区和其他水域的退水排入同一水功能区。当规划退水方案不能满足水功能区管理要求时,需要采取有效的截污减排措施或调整规划布局和规模,确保区域协调发展。
法律依据根据《水法》23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应当与当地水资源条件和防洪要求相适应,并进行科学论证;在水资源不足的地区,应当对城市规模和建设耗水量大的工业、农业和服务业项目加以限制。2021年5月出台的《河北省节约用水条例》17条,规划和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规定,开展水资源论证,并将节水评价作为重要内容。2010年,水利部发文要求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试点,并提出了技术要求。2020年水利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资源论证工作的通知》,要求强化规划水资源论证。2019年水利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技术要求的通知》;2020年河北省水利厅印发了《河北省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对规划水资源论证中节水评价提出了较具体的技术要求。近年来,规划水资源论证开展作为各地**严格水资源制度的考核打分内容。规划论证试点阶段正逐步转为规范实施阶段。对于个人,水资源论证是一个较为简单的工作,较为容易上手,对于萌新进入这个行业是一个较为良好的选择。
城乡供水中具有固定取水设备的应急备用水源,不论其是否进行运行维护、基本不取水或可能少量取水,均视为一般取水工程(设施),按照《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条例》有关规定办理取水许可。根据上述条例规定,为保障矿井等地下工程施工安全和生产安全必须进行临时应急取(排)水的、为消除对公共安全或者公共利益的危害临时应急取水的、为农业抗旱和维护生态与环境必须临时应急取水的,不需要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但应及时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备案或经县级以上人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同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和市场主体在水资源论证中的职责和义务。甘孜水厂水资源论证编制单位
对已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并纳入规划内的建设项目,可结合实际合理简化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内容。德阳垃圾发电厂水资源论证设计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四条明确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的水,不需要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因此,若水库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单村水厂取用本村水库的水,则不需要办理取水许可申请,不需要进行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联村水厂使用其中一个村的水库的水,考虑到该村属于水厂供水单位且已经该村同意,可不办理取水许可申请,不进行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农村安全饮水项目取用的都是产权为本村的水库的水,也就是单村水厂取本村水库的水;有的是联村水厂,也就是几个村用其中一个村的水库的水。我有两个问题想向你们请教:1、以上情况是否需要申领取水证?2、是否进行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德阳垃圾发电厂水资源论证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