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合同时要注意用词严谨。 不要在合同重用模零两可的词句或多义词。有这样一个案例,原告甲乙口头约定,由乙向甲借款五万元。后来,乙归还了部分借款,甲为乙出具一张凭据“还欠款一万元”。后来,甲因乙迟迟不归还余款,遂向法院起诉,要求乙归还余款4万元。这就出现了两种理解方法:一种认为,甲为乙出具的是一张收条,其真实意思是,实际收到了乙归还的欠款1万元,乙仍然欠款4万元,这里的“还”应读为HUAN;另一种意见认为,甲出具的条子是一张证明,它证明了,甲与乙之间现存的欠款标的额,此处的“还”应当读为HAI,意思为,乙还有1万元未归还,故应判令乙归还甲1万元。这个案例说明,用此不严谨只能给自己造成麻烦,而给别有用心人钻了空子。还有一份合同在结尾中这样写: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但是一方只签了字没有盖章,事后不久双方闹至法院,一方提出由于合同只签了字而没有盖章,双方约定合同成立的要件不全,因此合同部成立。 以上事例说明,如果当事人在签合同是多斟酌一下,这些问题应该会避免的。企业合同纠纷处理过程中,天境星峰律师注重法律风险评估与防范,为企业保驾护航。绍兴企业合同纠纷解决
合同管理能够提升企业形象。重合同、守信用是企业极重要的形象。现代企业之间的竞争,不只是产品质量、价格竞争,更重要的是企业信用,企业形象竞争。规范的合同管理毫无疑问的将使接触企业的人感受到合同管理中体现出的企业管理的规范与秩序,工作的严谨与守信,较高的法律意识和员工素质。从而提高企业的名气度和美誉度,提高竞争力,赢得市场,健康持久地发展下去。一个企业是不是重视合同管理工作,重视的程度如何,直接反映了这个企业对自身形象的重视程度。通过在合同管理制度中规定合同变更、解除的程序及合同履行、变更、解除应注意的问题,有助于企业员工树立良好的信用意识,严格履行已生效的合同,从而树立企业良好的商业信用及形象。其他市场主体通过对一个企业合同管理部门的设置、作用发挥情况的分析,可以更加准确的做出对该企业素质的判断。崇明区企业合同纠纷管辖天境星峰律师在处理企业合同纠纷时,注重维护企业声誉与品牌形象。
合同的法律类型: 1.单务合同和双务合同。 单务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只有一方承担义务。 双务合同,是指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关系。 2.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 有偿合同,是指一方通过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而给付对方某种利益,对方要得到该利益必须为此支付相应代价的合同。 无偿合同,是指一方给付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并不支付任何报酬的合同。 3.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 有名合同,又称典型合同,是指法律上已经确定了一定的名称及规则的合同。 无名合同,又称非典型合同,是指法律上并未确定一定的名称及规则的合同。 4.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 5.主合同和从合同。
合同中注意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定金是债的一种担保方式,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民法典》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可见定金具有惩罚性,在民法典上称为定金罚则。在实践中不少人将定金写成了“订金”,而“订金”在法律上被认定为预付款,不具有担保功能。面对企业合同纠纷,天境星峰律师团队总能迅速找到问题的症结所在。
加强规范化合同管理促进企业发展的途径。强化法律风险意识,规范合同管理,促进企业稳步发展。合同纠纷的大量增加是对企业合同管理体系的重大考验。要进一步强化合同规范化管理,规范合同审查标准,提高合同审查质量。就要提高企业强烈的法律风险意识,但法律风险事前是可防可控的,要抓紧强化防范工作。以合同管理作为企业防范内部法律风险的重点和突破口,利用“合同管理”防范和控制法律风险,有效地化解企业经营风险、规范并净化企业的生产经营环境。针对合同履行可能发生或已发生的违约纠纷事件,及时采取要求对方提供担保、第三人保证、提高客户保证金等多种保全手段,尽量减少因违约造成的企业损失。总之,加强企业合同管理可以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这对于企业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天境星峰律师,凭借深厚的法律功底,解决企业合同纠纷得心应手。松江区企业合同纠纷证明
企业合同纠纷处理需要专业知识与实战经验,天境星峰律师两者兼备。绍兴企业合同纠纷解决
案例(合同本身没有问题,合同履行中变更把控不到位):某外贸公司C与西欧某公司B签订一笔工艺品XX美元的出口合同。合同订明内包装盒由B无偿提供。距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三个月,A准备好货物,随后多次去电通知B提供包装盒,B均未作答复。距交货期前一个多月,B派其远东分公司的人丁某来看货。A向丁某反映包装盒未提供,势必影响按期交货。丁某看了产品以后,当场口头表示B公司不再提供包装盒,可由A自行解决。A当即办妥纸盒,进行包装,进仓待运。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前一个月,B突然来电要求仍由其提供包装盒。A回复已按丁某的意见包装完毕,无法更改。B回电认为丁某只是其分公司员工,并不能指代公司,同时双方并未签订书面协议。因此,包装一定要按合同规定的进行,否则将不履行合同。A为避免更大的损失,只能同意B要求,重新换包装。绍兴企业合同纠纷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