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媳能因婆媳矛盾起诉离婚吗?
明确一点,我国法律规定,诉讼离婚的**判断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婆媳之间有矛盾,并不必然导致法院判决离婚。如果夫妻双方感情深厚,**因为婆媳关系紧张,法院一般不会支持离婚诉求。不过,要是婆媳矛盾已经严重影响到夫妻感情,致使夫妻感情破裂,那就另当别论了。比如,婆婆长期对儿媳进行辱骂、刁难,甚至实施家庭**,丈夫又不作为,让儿媳在家庭中孤立无援,导致夫妻之间争吵不断,感情无法修复。这种情况下,儿媳起诉离婚,法院在审理时,会综合各种证据,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真的破裂。若认定感情已破裂,调解无效,法院就会准予离婚。再比如,婆媳矛盾激烈,导致夫妻双方因无法调和矛盾而长期分居,分居时间达到法律规定的年限,如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也可作为夫妻感情破裂的依据,此时儿媳起诉离婚,获得法院支持的可能性就比较大。但要注意哦,起诉离婚时,儿媳需要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夫妻感情破裂。这些证据可以是婆媳矛盾的相关聊天记录、争吵视频、报警记录,或者邻居、亲友等证人证言,还有因矛盾导致夫妻分居的证明等等。 离婚案件的证据材料包括婚姻状况证明、财产清单等。杨浦家庭婚姻家事服务中心

凭离婚协议可以一个人能去申请办理房产过户吗?
1、不能。拿着离婚协议,需要双方到场,才可办理过户登记。离婚后任何一方不履行,对方只能向法院起诉解决。这也是协议离婚的弊端之一。2、如果双方虽能离婚事项基本协商一致,但双方信任度不那么好,或者财产争议金额比较大,后续还可能发生争议,或者财产争议金额比较大,后续还可能发生争议,通过法院调解离婚,这样可以拿到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民事调解书。3、如果是**房产,如果**未清,也是可能不能直接给过户,因为还需要收到银行的约束,一般是还完**后,才能过户。 杨浦家庭婚姻家事服务中心征询对家庭共有房屋中涉及夫妻共有部分的分割意见。

分手后可以索要分手费吗?
1、以“分手费”为名要求支付一定的财物,则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是不可能获得法律支持的,对此不必理会。因为毕竟在长期的非法同居生活过程中,双方对一些财产是可能产生共有关系的,因此,有必要进行分割。如果同居一方主张分割同居期间产生的公有财产,法院是会支持的。
2、索要分手费有法律依据吗“分手费”没有法律依据就不可能得到法律支持,因此没有必要再去收集什么证据来证明其“违法”。同时,索要分手费是违反道德和社会公序良俗的,法律只对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受法律保护。所以,从法律层面上讲,如果不是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或者合法的赠与关系、债务债权关系等,在分手后索要分手费是不合法的,尤其是与与有配偶者同居,破坏他人家庭,而后索要分手费的,更不可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1、行使离婚撤销权所适用的情形有哪些?1、离婚撤销权适用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是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二是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在结婚登记前未如实告知另一方,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需注意,这里的“一年”属于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一旦超过规定时间未行使撤销权,权利即消灭。属不同诉讼程序,处理时应先中止民事诉讼,待刑事重婚案件审结后再恢复民事诉讼。

老公出轨花了小三的钱,原配要还吗?
如果老公花的是小三的个人财产,而且没有附带什么特殊条件,那从法律关系上讲,这属于小三对老公的赠与。这种情况下,原配一般没有还款义务。因为赠与行为一旦完成,财产所有权就转移了,除非有证据表明存在**、胁迫等导致赠与无效的情形,否则小三很难再要回这笔钱,原配自然也不用还。原配可以收集证据,像转账记录、消费凭证等,向法院起诉,要求小三返还之前老公赠与她的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如果小三又用这部分钱给老公花,原配可以主张小三无权处分这部分财产,要求小三返还相应款项,而不是由原配来还。还有一种情况,如果小三和老公之间存在一些特殊约定,比如小三以借款名义给老公钱,或者赠与是附条件的,而老公没满足条件,小三要求还钱,那这是他们两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和原配无关。除非有证据证明这笔钱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原配才可能需要承担还款责任,但通常这种因出轨产生的个人债务,很难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离婚案件可能涉及子女抚养权。上海股权分割婚姻家事调解要找哪里
离婚案件的审理程序包括起诉、答辩和庭审等环节。杨浦家庭婚姻家事服务中心
夫妻双方中一方被赠予的个人财产,所产生的收益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1、现金和**作为赠予物,如果赠与合同中明确指定这些财产只归夫妻中的一方所有,那么这些财产就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2、当夫妻一方使用这些个人财产(现金和**)进行创业时,所产生的股份和收益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取决于这些财产在创业过程中是否与其他夫妻共同财产发生混同。如果创业过程中没有使用夫妻共同财产,且创业所得的股份和收益能够清晰地与个人财产区分开来,那么这些股份和收益应当属于个人财产。但是,如果创业过程中使用了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创业所得的股份和收益与夫妻共同财产发生了混同,那么这些股份和收益就可能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杨浦家庭婚姻家事服务中心
离婚不同意,该怎么办? 1、不同意离婚那就只能通过诉讼离婚了,一般起诉离婚,向法院提交诉状...
【详情】婚内共同债权离婚后如何分割? 通常先是由夫妻双方一起商量确定分割的办法,如果商量不好,那就...
【详情】起诉小三追回财产,小三玩失踪,法院会通知哪些人? 1、法院首先会通知原告(也就是你)!短信...
【详情】1、分居期间男方借米买车女方要还吗? 首先需明确债务性质。若该债务为男方个人债务,比如是其...
【详情】隐藏财产离婚后多久起诉? 从法律层面来看,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后发现一方隐藏、转移、变...
【详情】拖欠抚养费可以起诉吗? 1、当事人可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请求法院判令对方承担相应的...
【详情】儿媳能因婆媳矛盾起诉离婚吗? 明确一点,我国法律规定,诉讼离婚的**判断标准是“夫妻感情确...
【详情】1、行使离婚撤销权所适用的情形有哪些?1、离婚撤销权适用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是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
【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