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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邗江区 协议离婚损害赔偿 发布时间2022.11.07

    邗江区 协议离婚损害赔偿

    认定家庭baoli行为的证据形式 过错行为人承认错误的文字记录或口头陈述、有关机构如医院出具的证明遭受家庭**的诊断或有关机关出具的伤情鉴定书、有关机构如医院出具的证明遭受家庭**的诊断或有关机关出具的伤情鉴定书、能证明一方有家庭**行为的照片、录像、司法、行政、执法机关的相关记录等、司法、行政、执法机关的相关记录等。综上,家庭**行为的认定问题实质上是法院对证据以及证明力认定的问题,家庭**行为认定后,对于受害方而言,不仅是确认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也是受害方主张离婚损害赔偿、财产分割以及主张子女抚养权的有力证据。 离婚纠纷可以调解吗?邗江区 协议离婚损害赔偿 关于夫妻在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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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陵区如何起诉离婚律师咨询 发布时间2022.11.06

    广陵区如何起诉离婚律师咨询

    法律赋予公民立遗嘱处分自己生前财产的权利,贯彻了遗嘱自由的立法精神。但是,遗嘱自由也并非完全无限制的自由,遗嘱应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与实质要件方可发生法律效力。遗嘱人在订立遗嘱时应审慎考虑。一方面,从形式上看,遗嘱人应选择合适的遗嘱形式,参照法律对不同遗嘱形式要件的要求来订立;另一方面,订立遗嘱的内容亦应合法有效,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综合以上两方面考量,可很大程度地避免当遗嘱确为遗嘱人真实意思的表示时,也不能产生法律效力的后果发生。离婚后一方户口该怎么办?广陵区如何起诉离婚律师咨询 对于不在国内居住的人或下落不明、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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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扬州分居离婚流程是怎么样 发布时间2022.11.06

    扬州分居离婚流程是怎么样

    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产权房,无论登记为夫妻双方还是夫妻一方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均宜认定为夫妻双方与子女共同所有,在产权登记中未约定按份共有的,应认定为共同共有。 若夫妻离婚时子女仍未成年,该房屋分割可在离婚纠纷案件中一并处理。可结合夫妻双方居住情况、抚养子女情况等确定房屋归属,由取得房屋产权的夫妻一方向另一方支付折价款。若夫妻双方对未成年子女应分得的份额无法协商一致,因房屋购买及还贷过程中未成年子女均未出资,宜在均等分割基础上酌情适当降低未成年子女的份额。离婚纠纷对方不到庭怎么办?扬州分居离婚流程是怎么样 继承纠纷中,经常会出现一方当事人持有并向法院提交了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而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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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代理离婚 发布时间2022.11.04

    律师代理离婚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财产保全费用离婚案件涉及到夫妻财产的分割,为了防止一方转移隐匿财产,导致之后的执行困难,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离婚财产保全。申请财产保全需要向法院交纳相关费用。根据规定,法院收取财产保全的费用标准为:(1)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2)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3)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多不超过5000元。扬州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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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邮市如何起诉离婚子女抚养 发布时间2022.11.04

    高邮市如何起诉离婚子女抚养

    通俗地说,“死亡赔偿金”并非“赔命钱”,也不是赔给死者的,死者在法律上和事实上都不能享有或者行使此项损害赔偿请求权。尽管人类基于感性直观,会将“死亡赔偿金”与死亡事实联系起来,在感情上把它理解为“赔命钱”,但这与“死亡赔偿金”的法律性质及其赔偿请求权的行使毕竟是两回事。“死亡赔偿金”在内容上是对构成“经济性同一体”的受害人近亲属未来收入损失的赔偿,其法律性质为财产损害赔偿,其赔偿请求权人为具有“钱袋共同”关系的近亲属,是受害人近亲属具有人身专属性质的法定赔偿金。因此,“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不能作为遗产被继承,死亡受害人的债权人也不能主张受害人近亲属在获赔死亡赔偿金的范围内清偿受害人生前所欠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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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仪征市调解离婚律师咨询 发布时间2022.11.03

    仪征市调解离婚律师咨询

    《民法典》规定的夫妻离婚时债务清偿的基本准则是:夫妻共同债务共同偿还,个人债务由个人偿还。夫妻共同债务先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清偿,清偿完毕后,余下的夫妻共同财产再由双方分割。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如果协议不成,则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经济能力判决。还有一种情况是,夫妻约定婚后财产分别所有的,共同债务则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需要说明的是,一般情况下,离婚时夫妻约定或人民法院判决对共同债务的分担方式只具有对内的约束力。如果债权人不予认可,离婚当事人双方对债权人仍承担债务的连带清偿责任。一方承担了超过约定或人民法院判决承担的部分,可以向另一方追偿。父母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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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邮市起诉离婚条件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2.11.03

    高邮市起诉离婚条件是什么

    我国实行法定夫妻共同财产制,即只要夫妻双方未特别约定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或约定其他财产制,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取得的财产原则上归夫妻共同所有。两口子感情好时,自然不存在分割财产之事,但当闹起离婚时,大到房子、汽车,小到一个床单被罩可能都在双方计较之中。夫妻双方离婚,共同生活的基础不复存在,自然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关系到双方离婚后的生活质量,历来是矛盾较为集中的问题之一。实践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一般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双方协商达成协议,这在双方登记离婚和诉讼离婚中均可以适用;另一种是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决,适用于诉讼离婚中。离婚纠纷对方不到庭怎么办?高邮市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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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邮市情感破裂离婚 发布时间2022.11.03

    高邮市情感破裂离婚

    不支付抚养费,违约金支持吗?抚养费的给付是基于身为父母的法定义务,抚养费设立的目的是为了保护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是未抚养一方法定义务,抚养费本质上对未成年人的保障。但往往现实生活中,很多孩子父母在离婚后,以各种理由和方式躲避甚至不支付抚养费。离婚,不仅让男女双方“一刀两断”,同时也成了“断绝血缘”关系的一把利刃。关于违约金的问题。抚养费的给付是基于身为父母的法定义务,抚养费设立的初衷是为了保护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是以赋予未抚养一方法定义务的方式,努力使得未成年子女的生活恢复到其父母离婚前的状态,抚养费本质上是一种针对未成年人的保障。因此,抚养人不应以违约金的形式从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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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京离婚咨询服务 发布时间2022.11.02

    南京离婚咨询服务

    婚前父母出资购房, 婚后加名登记为夫妻共有,离婚时房子应归谁? 男方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了商品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由男方购买某房产一处,为此,男方支付首付款并以自己作为借款人向银行**。后男方与女方结婚,领取结婚证后,二人到房产部门办理产权加名的变更登记,将上述房产登记在二人名下,产权为二人共同共有。随后,女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对该房产进行分割。男方父母认为,是自己出资为儿子买房,房产应属其夫妻二人共有,为此,男方父母把儿子儿媳告上法庭,请求将房产登记到自己名下。 法院判决驳回男方父母的请求,该房屋由儿子、儿媳共同共有。裁判理由男方父母没有证据证明他们与男方对房屋的实际产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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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宝应县感情不和起诉离婚损害赔偿 发布时间2022.11.02

    宝应县感情不和起诉离婚损害赔偿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财产保全费用离婚案件涉及到夫妻财产的分割,为了防止一方转移隐匿财产,导致之后的执行困难,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离婚财产保全。申请财产保全需要向法院交纳相关费用。根据规定,法院收取财产保全的费用标准为:(1)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2)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3)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多不超过5000元。离婚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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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调解离婚损害赔偿 发布时间2022.11.02

    调解离婚损害赔偿

    案件执行申请费用案件审结之后,无论是生效调解还是生效判决,都涉及到执行的问题,特别是关于财产方面的,很多离婚当事人若对结果不满意,都会拒绝或者不情愿执行。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需要交纳执行申请费:(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离婚纠纷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的认定。调解离婚损害赔偿 “离婚诉讼中,经常遇到一方为了阻挠另一方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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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扬州离婚律师费标准 发布时间2022.11.01

    扬州离婚律师费标准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这是民法典第1079条较2001年《婚姻法》新增加的规定,也是对既往司法审判经验的总结。该规定显示,当事人在初次离婚诉讼被法院驳回后,夫妻双方又持续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长期分居亦致使夫妻感情无挽回的机会,表明夫妻感情在前次诉讼之后并无改善,且夫妻一方再次提起诉讼,持续提起诉讼表明当事人要求解除婚姻关系的意志坚决,应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准予离婚。另外,两次提起离婚诉讼,即近两三年内当事人致力于解除婚姻关系,从尊重婚姻自由,维护家庭及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行等角度考虑,也应当准予离婚。离婚纠纷中家务补偿如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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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镇江离婚协议起草 发布时间2022.10.31

    镇江离婚协议起草

    向子女出资被认定为借款的情形非出资方子女出具的收条可以认定为借款婚后,女方父母出资买房,男方向女方父母出具收条,即可以证明借款事实,该笔款项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需要承担共同还款责任。描述出资情况的协议不视为赠与协议父母出资为儿子买房,双方根据出资情况签署协议,如果协议的内容没有体现父母有赠与的意思,则不能根据该协议认定为赠与。出具放弃产权承诺不能证明赠与成立父母为了帮助子女买房时办理**而向银行出具承诺书声明放弃房产首付款权益及房产权益,不能证明父母自愿赠与该钱款。部分汇款凭证中备注借款可作为借贷成立的证据父母作为借贷一方已经提供了借条、汇款凭证等证据,且部分款项备注借款可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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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邮市离婚损害赔偿 发布时间2022.10.31

    高邮市离婚损害赔偿

    认定家庭baoli行为的证据形式 过错行为人承认错误的文字记录或口头陈述、有关机构如医院出具的证明遭受家庭**的诊断或有关机关出具的伤情鉴定书、有关机构如医院出具的证明遭受家庭**的诊断或有关机关出具的伤情鉴定书、能证明一方有家庭**行为的照片、录像、司法、行政、执法机关的相关记录等、司法、行政、执法机关的相关记录等。综上,家庭**行为的认定问题实质上是法院对证据以及证明力认定的问题,家庭**行为认定后,对于受害方而言,不仅是确认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也是受害方主张离婚损害赔偿、财产分割以及主张子女抚养权的有力证据。 离婚纠纷中有两个子女如何判决抚养权?高邮市离婚损害赔偿 离婚纠纷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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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仪征市情感破裂起诉离婚律师咨询 发布时间2022.10.30

    仪征市情感破裂起诉离婚律师咨询

    从上述司法实践中可以看出,各地法院在认定夫妻分居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分居的生活形态、导致夫妻分居的原因、夫妻分居的时间等。从夫妻分居的生活形态而言,必须是夫妻双方分住在不同的房屋;从导致夫妻分居的原因而言,必须是夫妻双方因主观原因导致的,并非客观原因导致的,也即是夫妻双方均不愿意共同生活、履行夫妻义务;从夫妻分居的时间而言,必须是连续不间断满足法定时间的分居,不能时断时续或者周期性的分居。若夫妻双方因主观原因均不愿意共同生活、履行夫妻义务,且连续不间断分住在不同的房屋(按照法律的规定满2年或者1年),则可以认定为民法典规定的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在无调解和好的情形下,应当判决准予离婚。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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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仪征市诉讼离婚诉讼律师代理 发布时间2022.10.30

    仪征市诉讼离婚诉讼律师代理

    “离婚诉讼中,经常遇到一方为了阻挠另一方离婚,所以采取不出庭的举动,法院还是会依据查明的事实进行审判。” 经常有当事人追问,对方不来怎么办?卢律师只能告诉ta,我们不能强制某个人来应诉,除非查明案件之必要,法院强制出庭,如果对方不出庭,法官只能根据现有证据进行作出判定。01—离婚案件常见现象法槌经理的离婚案件中几乎有一半为缺席审判,因为婚姻案件毕竟牵涉到家庭琐事,所谓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律师也只能根据事态的发展选择不同的诉讼策略,当事人的态度决定了律师的办案节奏。 离婚时谁先提出离婚谁就吃亏吗?仪征市诉讼离婚诉讼律师代理 继承纠纷中,经常会出现一方当事人持有并向法院提交了被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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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陵区如何起诉离婚诉讼律师代理 发布时间2022.10.30

    广陵区如何起诉离婚诉讼律师代理

    对于产权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把握的一般原则是:非婚状态下购买的房屋为个人财产,婚内购买的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考虑到从签订买卖合同到产权登记往往有时间差,而产权登记只是买卖合同履行的结果。因此,一般以签订买卖合同的时间来判断房屋是否属于婚内购买。但上述一般规则并不排除夫妻可在非婚状态时即以共同购买的合意共同出资购买房屋,此时该房屋宜参照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处理。 在发生夫妻可能系为规避房产限购政策而离婚购房的情 形时,可综合考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间、离婚时是否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复婚等事实来判断房屋究竟属于一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若查明出资来源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的,至少应对该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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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苏诉讼离婚 发布时间2022.10.29

    江苏诉讼离婚

    在撤销婚姻纠纷案件中,对重大疾病的审查一方面要考量该疾病是否足以影响另一方当事人决定结婚的自由意志,是否对双方婚后生活造成重大影响,另一方面应审查双方缔结婚姻关系后家庭生活的实际状况及婚后生活的紧密度。因系统性红斑狼疮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不宜结婚的疾病,且该疾病已经由过去的急性、高致死性疾病转为慢性、可控性疾病,同时该疾病非遗传性疾病,病情稳定的患者亦可正常孕育,因此不应将其认定为可撤销婚姻的“重大疾病”。夫妻约定“出轨赔偿对方80万”有效吗?江苏诉讼离婚案件执行申请费用案件审结之后,无论是生效调解还是生效判决,都涉及到执行的问题,特别是关于财产方面的,很多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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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宝应县律师代理离婚流程是怎么样 发布时间2022.10.28

    宝应县律师代理离婚流程是怎么样

    而在探望权纠纷案件中,当被执行人不配合探望权执行时,法院是否同样可以采取将被探望子女领交探望人的方式? 王建平认为,在探望权案件中直接将子女领交探望人的方式并不合适。未成年子女不是探望权行使的义务配合主体,父母一方不得对未成年子女进行强行探望,也无权请求法院强制未成年子女配合。 陈爱武也认为,法院一般不可以采取将被探视的子女领交探视人的方式。对未成年子女的探视权,涉及的是探视行为,从行政法中比例原则角度来说,无须采取更为严厉的“领交”子女的方式实现探视权。如果直接抚养人拒不接受和解和说服,拒不配合探视,则构成非良善父母,探视权人在必要时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监护人,要求法院判决由自己担任监护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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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邮市如何起诉离婚诉讼律师代理 发布时间2022.10.28

    高邮市如何起诉离婚诉讼律师代理

    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理事、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陈爱武早在2005年就开始关注探望权执行难问题。根据她的研究,被执行人不配合、被探视的子女不配合、案外人阻挠等是探望权执行难的主要表现,原因主要在于缺乏有效的执行措施或者执行措施没有针对性,从而难以对被执行人产生震慑效果。 “探望权纠纷案件中的未成年人的父母乃至两个家族之间的矛盾和情感纠葛,带有非理性成分,未成年子女成为被一方或双方利用的‘砝码’,使得探望权执行雪上加霜。”陈爱武说。 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建平说,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未成年子女在成长过程中,需要未直接抚养方在情感上的滋润,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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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律师 发布时间2022.10.27

    离婚律师

    而在探望权纠纷案件中,当被执行人不配合探望权执行时,法院是否同样可以采取将被探望子女领交探望人的方式? 王建平认为,在探望权案件中直接将子女领交探望人的方式并不合适。未成年子女不是探望权行使的义务配合主体,父母一方不得对未成年子女进行强行探望,也无权请求法院强制未成年子女配合。 陈爱武也认为,法院一般不可以采取将被探视的子女领交探视人的方式。对未成年子女的探视权,涉及的是探视行为,从行政法中比例原则角度来说,无须采取更为严厉的“领交”子女的方式实现探视权。如果直接抚养人拒不接受和解和说服,拒不配合探视,则构成非良善父母,探视权人在必要时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监护人,要求法院判决由自己担任监护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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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协议离婚诉讼费 发布时间2022.10.27

    协议离婚诉讼费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必须先行调解,经查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则应判决准予离婚,并对夫妻共同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进行判决。实践中,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十分复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千零七十九条列举了四种具体情形,包括:(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上述四种具体情形未能穷尽实践中的相关情况,需要通过概况性条款,即规定“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由人民法院本着保障离婚自由、防止轻率离婚的原则,根据立法精神和案件的具体情况,作出正确判断。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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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都区协议离婚律师咨询 发布时间2022.10.27

    江都区协议离婚律师咨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8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本条是关于夫妻双方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的基本方式和原则的规定。与其他的民事权利行使规则相同,在离婚共同财产分割的问题上,同样以夫妻双方协商确定分割方案优先,比较大限度地尊重双方对私权事务的意思自治。根据比较高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本案中,双方都主张房屋的所有权,但潘女士长期在当地生活,离婚后女儿也随其一起生活,同时双方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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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邮市调解离婚律师代理 发布时间2022.10.27

    高邮市调解离婚律师代理

    《民法典》规定的夫妻离婚时债务清偿的基本准则是:夫妻共同债务共同偿还,个人债务由个人偿还。夫妻共同债务先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清偿,清偿完毕后,余下的夫妻共同财产再由双方分割。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如果协议不成,则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经济能力判决。还有一种情况是,夫妻约定婚后财产分别所有的,共同债务则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需要说明的是,一般情况下,离婚时夫妻约定或人民法院判决对共同债务的分担方式只具有对内的约束力。如果债权人不予认可,离婚当事人双方对债权人仍承担债务的连带清偿责任。一方承担了超过约定或人民法院判决承担的部分,可以向另一方追偿。起诉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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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苏协议离婚 发布时间2022.10.26

    江苏协议离婚

    男方婚前房产婚后赠与女方单独所有,还能撤销吗? 婚前买房登记为男方单独所有,婚后转移至配偶名下单独所有。现男方主张附条件赠与,要求撤销。法院认为,男方自愿将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屋所有权人变更登记为孙某,孙某表示接受赠与,并办理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双方针对赠与合同已履行完毕。因涉案房屋已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赠与财产的权利已发生转移,依据上述法律规定,男方对赠与房屋已不享有撤销权。男方主张其将涉案房产赠与女方是附条件的赠与,因所附条件不能实现,赠与合同应当予以撤销。但男方未提交充分有效的证据证明涉案赠与合同系附条件合同,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离婚以后,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变更吗?江苏协议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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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常州离婚诉讼律师代理 发布时间2022.10.26

    常州离婚诉讼律师代理

    通俗地说,“死亡赔偿金”并非“赔命钱”,也不是赔给死者的,死者在法律上和事实上都不能享有或者行使此项损害赔偿请求权。尽管人类基于感性直观,会将“死亡赔偿金”与死亡事实联系起来,在感情上把它理解为“赔命钱”,但这与“死亡赔偿金”的法律性质及其赔偿请求权的行使毕竟是两回事。“死亡赔偿金”在内容上是对构成“经济性同一体”的受害人近亲属未来收入损失的赔偿,其法律性质为财产损害赔偿,其赔偿请求权人为具有“钱袋共同”关系的近亲属,是受害人近亲属具有人身专属性质的法定赔偿金。因此,“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不能作为遗产被继承,死亡受害人的债权人也不能主张受害人近亲属在获赔死亡赔偿金的范围内清偿受害人生前所欠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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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宝应县感情不和起诉离婚流程是怎么样 发布时间2022.10.24

    宝应县感情不和起诉离婚流程是怎么样

    认定家庭baoli行为的证据形式 过错行为人承认错误的文字记录或口头陈述、有关机构如医院出具的证明遭受家庭**的诊断或有关机关出具的伤情鉴定书、有关机构如医院出具的证明遭受家庭**的诊断或有关机关出具的伤情鉴定书、能证明一方有家庭**行为的照片、录像、司法、行政、执法机关的相关记录等、司法、行政、执法机关的相关记录等。综上,家庭**行为的认定问题实质上是法院对证据以及证明力认定的问题,家庭**行为认定后,对于受害方而言,不仅是确认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也是受害方主张离婚损害赔偿、财产分割以及主张子女抚养权的有力证据。 离婚纠纷中家务补偿如何判决?宝应县感情不和起诉离婚流程是怎么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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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宝应县情感破裂起诉离婚律师代理 发布时间2022.10.24

    宝应县情感破裂起诉离婚律师代理

    在离婚纠纷中,夫妻关系、共同财产、子女抚养权是主要的争议焦点。除此之外,在婚姻生活中的无过错方要求过错方支付精神损害赔偿的案例也越来越常见。那么,在什么情况下,夫妻一方有权利要求精神损害赔偿,而法院在什么样的条件下能够支持精神损害这项诉求呢?精神损害是一个特有的法律意义的概念。是指侵权行为所导致的致使受害人心理和感情遭受创伤和痛苦,无法正常进行日常活动的非财产上的损害。如精神上的悲伤、失望、忧虑等。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1079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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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扬州离婚 发布时间2022.10.23

    扬州离婚

    男女双方以夫妻的名义同居但并未办理结婚证的现象,在现在的社会非常普遍。两人先同居,过了一段时间后再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手续领取结婚证的行为,在法律上被称为“补办婚姻登记”。从同居开始到补办婚姻登记的这段时间,当事人双方究竟是法律规定的夫妻关系还是普通男女朋友的关系呢?司法审判对上述问题怎么认定,将直接影响到双方当事人日后离婚时的财产分配。在双方当事人对财产没有进行特别约定的前提下,如果认定同居到领证期间属于夫妻关系,该期间的财产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制处理,如果不被认定为夫妻关系,则该期间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离婚纠纷中子女抚养费的确定标准。扬州离婚 认定家庭baoli行为的证据形式 过错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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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仪征市离婚抚养费如何判决 发布时间2022.10.23

    仪征市离婚抚养费如何判决

    在离婚纠纷中,夫妻双方因长期分居诉求离婚的较为普遍,但是并不是夫妻双方长期分居就可以被判令离婚。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立法价值在于维护夫妻感情和家庭生活的稳定,避免夫妻双方轻率离婚,从而损害夫妻一方的合法权益。因此在离婚纠纷中,认定夫妻分居导致离婚不仅要考虑到夫妻分居的生活形态,还要考虑到夫妻分居的现实原因,尤其还要满足法定的时间标准和调解程序。在离婚纠纷的司法实践中,也应当主动维护婚姻家庭编的立法价值,加强对夫妻分居导致离婚情形的正确理解,统一相关离婚案件的裁判标准。扬州离婚纠纷律师代理。仪征市离婚抚养费如何判决 婚前房产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事后可否撤销呢? 婚前财产约定为夫妻共有这叫一方对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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