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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镇江刑事 发布时间2022.11.05

    镇江刑事

    3、注意的要点有什么在选择起点刑时要注意两点:一是以相关犯罪构成的既遂状态来选择,也就是说,即使案件系犯罪未遂或者犯罪中止,在选择起点刑时都是按照假定已经既遂时所处的法定刑幅度来选择的。二是选择起点刑时考虑的因素应当尽量排除后续调整基准刑的情节或因素,否则将导致重复评价,比如在上面的故意伤害罪中,如果持***人是一个酌情从重处罚情节,激情伤人是一个酌情从轻处罚情节,那么在选择起点刑的时候就不应当考虑这两个量刑情节,不能因为具有持***人情节而把起点刑提高,也不能因为激情伤人就把起点刑降低。 刑事案件谅解书有用吗?镇江刑事 5.提出意见辩护律师依法可以向侦查机关以及检察院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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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陵区刑事案件罚金数额 发布时间2022.11.04

    广陵区刑事案件罚金数额

    刑事处罚一般来说是对于触犯了刑法的人所采用的处罚。随着社会的进步,国家的法律法规也变得越来越严格,同时法律法规的内容也是越来越健全。对于曾经受到过刑事处罚的人,在社会上从事职业的时候,有很多的职业是会被拒绝的,这并不是对于这类人的歧视,只是法律需要一个对人的警示,既然犯了错就要付出相应的代价,这是一个因果的必然性。那么受到过刑罚的人,有哪些职业是无法从事的呢?法官、人民陪审员、检察官、公务员、律师、辩护人、司法鉴定、公证员、警察、外交人员、村委会成员、拍卖师、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商业银行的董事、高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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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邮市刑事犯罪 发布时间2022.11.03

    高邮市刑事犯罪

    (三)怎么拟定宣告刑1、量刑的主要原则有哪些主要原则有两个,一个是完全评价原则,即要对影响量刑的各种因素全部进行考虑,按照时间分,包括罪前、罪中及罪后的各种情节,按照法定性来分,包括法定情节和酌定情节,量刑时要***评价分析。另一个是禁止重复评价原则,即对某个影响量刑的因素如果已经使用过,就不能再重复使用。比如***罪的中的前科,如果该前科已经成入罪的必要条件,那量刑时就不能再次使用了;如果该前科已经让被告人成为了累犯,那在使用累犯情节的时候,就不能再将其作为前科情节了;如果有多次前科,其中还有没有作为累犯或者入罪使用过的,还是必须要作为前科量刑情节使用的。还要注意的是,在确定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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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江刑事案件律师咨询 发布时间2022.11.01

    浙江刑事案件律师咨询

    2、围绕非法证据排除、取证瑕疵等提出辩护意见,力求程序规范正义自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确立,非法证据排除就成为各方都十分关注的焦点。虽然法律规定侦查机关即应当排除非法证据,但实践中,侦查机关主动“排非”的案例极少,客观而论,法律在此处的宣示意义大于实际意义。然非法证据排除一律放置在审判阶段,那效果也并不一定是比较好的。通过检察机关来排除非法证据,亦是律师较好的选择。因为法律同样规定检察机关有“排非”的职责,且因法律定位、分工的不同而使检察机关较为中立,现实语境中,检察机关亦有较强的“排非”动因(法定的监督职能、案件质量责任制和考核的需要),律师提出“排非”建议并不会影响办案,反而会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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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江刑事案件敲诈勒索罪律师咨询 发布时间2022.11.01

    浙江刑事案件敲诈勒索罪律师咨询

    从旧兼从轻原则的适用刑法修正时,如果犯罪行为发生在刑法修正案生效前的(为方便表述,下文将生效前的法简称旧法、生效后的法简称新法),应当根据从旧兼从轻的原则选择适用法律。首先根据基本犯罪构成事实分别按照新旧法的规定确定法定刑幅度,然后进行比较,先比较主刑,选该幅度中法定比较高刑低的法;如果比较高刑相同的,选法定比较低刑低的法;如果主刑幅度相同的,比较附加刑,选附加刑轻或有限制的法;如果主刑和附加刑都相同的,比较罪状表述,选缩小范围或有利于被告人的法。需要说明的是,同一案件的不同被告人可以分别适用新旧法。既然从旧兼从轻的判断是具体的,需要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构成事实判断,那么就会出现同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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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苏刑事谅解书 发布时间2022.11.01

    江苏刑事谅解书

    (三)与主刑保持一致罚金刑要按照主刑对应法定刑幅度所规定的数额判处。比如刑法规定***诈骗罪,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20万元罚金,数额巨大的,处5-10年有期徒刑,并处5-50万元罚金。当某被告人犯此罪,数额巨大,但依法减轻处罚后在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档次量刑时,对应的罚金也只能在该档次所规定的2-20万元范围内判处,而不能仍在上一档规定的5-50万元(重合部分可以)内判处。再比如,新法对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等规定了罚金,而旧法没有罚金,如果对被告人适用新法,一定要对应的判处罚金。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哪些规定?江苏刑事谅解书(6)是否可以*根据认罪认罚而减轻处罚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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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连云港刑事案件可以撤案吗 发布时间2022.10.31

    连云港刑事案件可以撤案吗

    其二,看据以定罪的证据是否存在疑问,是否已经查证属实,也即证据力和证明力的问题。刑事诉讼中,构罪证据不能*看形式“有没有”,更要关注实质“行不行”,这与刑法探究、评价行为之本意不谋而合。律师要结合程序正当性与否,进一步查明相关证据的“三性”,及时向控诉机关提出非法证据或者瑕疵证据的辩护意见,如客观性证据,若不能与案件本身建立法律意义上的关联,即使是真实的,亦不能作为证据采用。其三,看据以定罪的证据之间,以及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的矛盾是否能合理排除。证据矛盾往往出现在不同的言词证据,或者言词证据与客观性证据之间,如果现有证据相关矛盾确实存在,且控诉机关无法解决的,律师当然指出矛盾的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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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京刑事案件多久可以结案 发布时间2022.10.31

    南京刑事案件多久可以结案

    4、具体怎么计算假定上文中的张三作案时刚满17岁,考虑到年纪较小,减少比例确定为30%;在某公司化运作的诈骗团伙中负责打电话,因而认定从犯,考虑到作用较小,减少比例确定为30%;在公安机关前来抓捕时已经离职,后看到新闻主动至公安机关投案,考虑到是典型主动投案自首,减少比例确定为30%;审理期间在家属帮助下退赔自己全部违法所得,考虑到退赔的只是自己的违法所得,减少比例确定为10%。在不考虑其它量刑情节的情况下,张三的拟宣告刑=87*(1-30%)*(1-30%)*(1-30%-10%)≈26个月。假定上文的王五3年前因犯贩**秽物品牟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刑满释放刚2年,现认定为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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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盐城刑事案件交通肇事罪律师咨询 发布时间2022.10.30

    盐城刑事案件交通肇事罪律师咨询

    第三部分缓刑的考量因素(一)法定条件宣告刑需要符合刑法所规定的适用缓刑条件,主要是指刑期在有期徒刑三年以下,且不得具有不认罪、累犯等禁止性情节(二)刑事政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实施犯罪,情节较轻的,一般应当判处缓刑。对于因恋爱、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犯罪,因劳动纠纷、管理失当等原因引发、犯罪动机不属恶劣的犯罪,因被害方过错或者基于义愤引发的或者具有防卫因素的突发性犯罪,一般可以判处缓刑。对于要求依法严惩的犯罪,一般不适用缓刑。如目前我国正在严厉打击电信诈骗,那么对实施电信诈骗的人及电信诈骗上下游关联犯罪的人,一般不适用缓刑。再比如对于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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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肥刑事案件量刑情节 发布时间2022.10.29

    合肥刑事案件量刑情节

    (三)与主刑保持一致罚金刑要按照主刑对应法定刑幅度所规定的数额判处。比如刑法规定***诈骗罪,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20万元罚金,数额巨大的,处5-10年有期徒刑,并处5-50万元罚金。当某被告人犯此罪,数额巨大,但依法减轻处罚后在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档次量刑时,对应的罚金也只能在该档次所规定的2-20万元范围内判处,而不能仍在上一档规定的5-50万元(重合部分可以)内判处。再比如,新法对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等规定了罚金,而旧法没有罚金,如果对被告人适用新法,一定要对应的判处罚金。哪些罪名属于重大刑事案件?合肥刑事案件量刑情节 如何选择起点刑1、选择的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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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仪征市刑事案件审查起诉律师咨询 发布时间2022.10.29

    仪征市刑事案件审查起诉律师咨询

    侦查直至终结前始终是一个相对不确定的状态,律师亦可不断调整自己的辩护方案,朝**有利当事人的方向展开辩护。一是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案件中当事人死亡的、行为***轻微危害不大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非常实用的点)、没有犯罪事实的、犯罪事实不是当事人所为、自诉案件的、特赦令免刑的等,律师可以提出要求侦查机关撤案的辩护意见。二是在侦查终结前,对于罪与非罪、重罪与轻罪、主犯与从犯,律师可以根据事实和案情,提出相关辩护意见:如对于行为本质的认定,建议办案机关仔细区分系犯罪还是普通违法,是否应当启动刑事追诉程序,是否可以通过一般的行政处理予以解决;又如对于罪名的认定,建议办案机关结合事实证据准确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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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盐城刑事案件多久可以结案 发布时间2022.10.29

    盐城刑事案件多久可以结案

    行贿罪1.法条:《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2.立案标准: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对于行贿罪的处罚,《刑法》第三百九十条规定,构成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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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肥刑事案件公安阶段律师咨询 发布时间2022.10.29

    合肥刑事案件公安阶段律师咨询

    3.代理申诉、控告的权利虽然如今侦查机关的办案手段已经越趋文明,但刑讯逼供等情况仍不时发生。在亲友无法见到当事人的情况下,辩护律师便成为了当事人向外传达侦查机关违法办案信息的***途径。辩护律师了解到侦查机关违法办案的情况后,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诉、控告,形成对侦查机关的监督压力,使侦查机关必须依法办案,也直接、间接地保护了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与利益。4.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辩护律师在了解案情、会见当事人以后,如通过其专业的判断认为从诉讼策略上适宜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可以向侦查机关申请取保候审。在有理据的情况下申请取保候审,一方面可以使当事人解除羁押状态,减轻其心理和生理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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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邗江区刑事案件立案标准 发布时间2022.10.28

    邗江区刑事案件立案标准

    (四)如何确定宣告刑1、确定宣告刑的规则有哪些量刑绝不是单纯的数学计算题,需要综合考虑全案情况对拟定的宣告刑进行审查,如果独任审判员或合议庭认为拟定的宣告刑罪责刑不相适应的,首先要分析上述三步设置的起点和比例是否合适,有没有可以调整的空间,如果有调整空间的,审查起点刑的选取及各量刑情节的设定比例是否适当,不适当的予以调整,调整后重新进行计算。如果调整后认为拟定的宣告刑罪责刑不相适应的,独任审判员或合议庭可以在20%的权限幅度内进行调整,如果调整后的结果仍不符合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重新确定拟宣告刑。对于拟宣告刑,如果在起点刑对应的法定刑幅度内的,可以直接确定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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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宿迁刑事案件律师咨询 发布时间2022.10.26

    宿迁刑事案件律师咨询

    (二)怎么计算基准刑1、计算的依据是什么根据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在起点刑的基础上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指具体犯罪行为超过基本犯罪构成的加重结果事实,通俗的说,就是增加刑期的**要素。不同的罪名,衡量其社会危害性的**要素也不同,比如侵犯财产类的案件,主要以财产金额为**要素,侵犯人身权类的案件,主要以人身伤亡情况作为**要素,这些**要素一般在相关的司法解释或执法意见中都有。总之,可以根据罪名的**要素来确定刑罚增加幅度。2、量刑规范化内罪名的增加幅度标准怎么确定量刑规范化内罪名增加刑罚量标准可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及各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的量刑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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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徽刑事案件审查起诉律师咨询 发布时间2022.10.25

    安徽刑事案件审查起诉律师咨询

    (2)提出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适用缓刑对于已经能够基本确定构罪,且无法免除刑罚的当事人而言,有着实质和十分重要的意义。需要注意的是,缓刑与刑法规定的基准刑(法定刑)并无必然联系,只要法院的宣告刑可能是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和拘役),且符合适用缓刑和社区监管条件的,均有可能适用。因此律师要在深入研究案情的基础上,通过定性分析,将各种有利于当事人的情节予以梳理比较,建议宣告刑在三年以下,同时向控诉机关提出可通过社区矫正、家庭、社会帮助及自我改造的方式来更好地执行刑罚,即提出适用缓刑的建议,争取当事人的权益,减少社会矛盾。污染环境罪一般刑期多久?安徽刑事案件审查起诉律师咨询 (三)怎么拟定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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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仪征市刑事辩护律师费用 发布时间2022.10.24

    仪征市刑事辩护律师费用

    (三)主观恶性及人身危险性主观恶性及人身危险性不大的,可以考虑缓刑。比如近年不少刚跨出校门的大学生,缺乏社会经验,应聘到公司工作,刚开始不知道公司安排的工作实为诈骗,等工作一段时间发现有问题后,又出于经济压力等原因未离职的。再比如,近年因互联网经济的发展,不少平台为扩大市场向新用户派发优惠券,从而引发有人骗取首单优惠的。这些类型的被告人多是***犯罪,主观恶性不大,如果涉及的犯罪金额不是很大,又能积极退赔的,一般可以考虑缓刑。主观恶性及人身危险性较大的,一般不考虑缓刑。比如具有多次前科劣迹的,犯罪团伙的主要成员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般刑期多久?仪征市刑事辩护律师费用 在对于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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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邮市刑事辩护律师委托 发布时间2022.10.24

    高邮市刑事辩护律师委托

    (四)保持协调为保证类案的协调性,针对同一罪名的罚金数额,比较好设置一个能体现刑法遏制性、与违法所得相关联的固定比例,比如诈骗罪,可以设置以违法所得的1/5来判处罚金。此外,还要充分注重刑事政策,对当前严厉打击的犯罪,适当从重处罚,比如同样是诈骗罪,但对于电信诈骗类犯罪的罚金可以设置更高的比例。当然,对于如危险驾驶罪等没有违法所得的罪名,及违法所得无法查清的案件,可以考虑判处和主刑刑期保持正比例关系的金额,如危险驾驶罪的罚金可以按照拘役一个月、罚金3000元,主刑每增加一个月,罚金刑相应增加3000元来设置。总之,无论怎么设置,都要同一个标准,一视同仁。刑事案件有哪几个阶段?高邮市刑事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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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常州刑事辩护咨询 发布时间2022.10.21

    常州刑事辩护咨询

    非法经营罪1.法条:《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2)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3)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4)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2.立案标准:《立案追诉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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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江刑事案件贪wu贿赂罪律师咨询 发布时间2022.10.21

    浙江刑事案件贪wu贿赂罪律师咨询

    5、非量刑规范化内的罪名怎么选择起点刑对于量刑指导意见之外的罪名,如果基本犯罪构成事实对应的法定刑幅度包括有期徒刑和拘役的,一般可以将6个月作为基点,综合基本犯罪构成事实的危害性后加或者减3个月以内作为起点刑。例如,李四**自己的银行卡,该卡支付结算100万元,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考虑到李四法律意识不强导致犯罪,主观恶性不大,可以将6个月作为基点,综合基本犯罪构成事实的危害性后减2个月作为起点刑,即把4个月确定为起点刑。如果基本犯罪构成事实对应的法定刑幅度不包括拘役的,一般以法定刑幅度内的比较低法定刑为基点,综合基本犯罪构成事实的危害性在6个月以内增加后作为起点刑。例: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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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杭州刑事案件立案标准 发布时间2022.10.20

    杭州刑事案件立案标准

    2、确定宣告刑过程中有哪些常见问题(1)减轻处罚是否可以判处条文没有规定的刑种或刑期可以。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1994年2月5日下发的《关于适用刑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减轻处罚能否判处刑法分则条文没有规定的刑罚问题的答复》中指出“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包括判处刑法分则条文没有规定的不同种的刑罚”。虽然该文件现已被废止,但在新的文件出台之前,该文件的精神仍然具有适用性。此外,从刑罚的配置来看,只有允许这样操作,才能保证刑罚适用的连续性。例:张三犯***罪,应判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如果具有立功等减轻处罚情节,就可以判处该条文没有规定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甚至是管制。刑事案件谅解书有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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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江刑事案件立案标准 发布时间2022.10.19

    浙江刑事案件立案标准

    逃税罪1.法条:《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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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刑事案件不起诉 发布时间2022.10.18

    刑事案件不起诉

    (三)主观恶性及人身危险性主观恶性及人身危险性不大的,可以考虑缓刑。比如近年不少刚跨出校门的大学生,缺乏社会经验,应聘到公司工作,刚开始不知道公司安排的工作实为诈骗,等工作一段时间发现有问题后,又出于经济压力等原因未离职的。再比如,近年因互联网经济的发展,不少平台为扩大市场向新用户派发优惠券,从而引发有人骗取首单优惠的。这些类型的被告人多是***犯罪,主观恶性不大,如果涉及的犯罪金额不是很大,又能积极退赔的,一般可以考虑缓刑。主观恶性及人身危险性较大的,一般不考虑缓刑。比如具有多次前科劣迹的,犯罪团伙的主要成员等。刑事案件重伤轻伤如何认定?刑事案件不起诉(六)检察院的意见及案件特殊情况由于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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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仪征市刑事辩护律师委托 发布时间2022.10.18

    仪征市刑事辩护律师委托

    非法经营罪1.法条:《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2)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3)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4)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2.立案标准:《立案追诉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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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锡刑事案件故意伤害罪律师咨询 发布时间2022.10.18

    无锡刑事案件故意伤害罪律师咨询

    罚金刑的适用(一)符合法律规定限额部分罪名关于罚金的数额法律或司法解释有规定,比如***诈骗罪,数额较大的,刑法规定处2-20万元罚金,如***罪,司法解释规定应当在1000元以上***数额的2倍以下判处罚金。对于这些罪名,罚金的数额应在规定范围之内。(二)主要以违法所得为基础应主要根据被告人的违法所得数量考虑拟判罚金数额。违法所得指通过实施犯罪行为而获得的好处。从现代刑事发展理念来说,罚金的适用原理主要在于对***、贪利性犯罪科以经济上的处罚,根据行为人通过犯罪获利多少配置轻重不等的罚金刑,即以阶梯式经济处罚遏制严重程度不等的经济利欲,因此,将违法所得作为判处罚金数额的主要依据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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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刑事案件敲诈勒索罪律师咨询 发布时间2022.10.17

    刑事案件敲诈勒索罪律师咨询

    职务侵占罪1.法条:《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2.立案标准:《立案追诉标准规定(二)》第七十六条[职务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规定,(十四)职务侵占罪(1)构成职务侵占罪的,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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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锡刑事辩护律师 发布时间2022.10.17

    无锡刑事辩护律师

    (二)怎么计算基准刑1、计算的依据是什么根据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在起点刑的基础上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指具体犯罪行为超过基本犯罪构成的加重结果事实,通俗的说,就是增加刑期的**要素。不同的罪名,衡量其社会危害性的**要素也不同,比如侵犯财产类的案件,主要以财产金额为**要素,侵犯人身权类的案件,主要以人身伤亡情况作为**要素,这些**要素一般在相关的司法解释或执法意见中都有。总之,可以根据罪名的**要素来确定刑罚增加幅度。2、量刑规范化内罪名的增加幅度标准怎么确定量刑规范化内罪名增加刑罚量标准可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及各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的量刑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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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扬州刑事案件公安阶段律师咨询 发布时间2022.10.17

    扬州刑事案件公安阶段律师咨询

    4、具体怎么计算假定上文中的张三作案时刚满17岁,考虑到年纪较小,减少比例确定为30%;在某公司化运作的诈骗团伙中负责打电话,因而认定从犯,考虑到作用较小,减少比例确定为30%;在公安机关前来抓捕时已经离职,后看到新闻主动至公安机关投案,考虑到是典型主动投案自首,减少比例确定为30%;审理期间在家属帮助下退赔自己全部违法所得,考虑到退赔的只是自己的违法所得,减少比例确定为10%。在不考虑其它量刑情节的情况下,张三的拟宣告刑=87*(1-30%)*(1-30%)*(1-30%-10%)≈26个月。假定上文的王五3年前因犯贩**秽物品牟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刑满释放刚2年,现认定为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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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刑事案件律师委托 发布时间2022.10.16

    刑事案件律师委托

    企业家在创业过程中,基于商业模式、营商环境等因素,往往伴随着民事违约、行政处罚以及刑事制裁等诸多风险。其中刑事风险**为致命,一旦入罪,身陷囹圄,家企不保。民营企业家是国家经济建设以及社会治理的一支重要力量,将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害上升到一定高度,并在法治建设中不断推动民营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具有重要的意义。结合近几年民营企业刑事犯罪的状况,下文总结出民营企业可能涉及的十二种刑事罪名及立案标准,这些罪名包括:串通投标罪、非法经营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诈骗罪、集资诈骗罪、虚开增值税**发票罪、逃税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行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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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杭州刑事案件审判律师咨询 发布时间2022.10.16

    杭州刑事案件审判律师咨询

    考量的因素有哪些既然要在这个幅度里选择一个具体的点呢,那么主要考量的因素是什么呢?是对案件社会危害性和被告人人身危险性的综合判断,通俗的说,前者就是造成了多大的后果或危险,后者就是这个人到底有多坏,根据这个综合判断,法官选择一个认为比较合适的点,可以说,这个点的选取是个综合判断,甚至很难来具体量化,总体来说,就是社会危害性大的和被告人人身危险性高的,起点刑就高一点,反之,就低一点,比如还就上面的故意伤害罪来说,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规定故意伤害一人轻伤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那么对造成轻伤一级的选择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作为量刑起点,而对造成轻伤二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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