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制是我国水环境治理的一种制度创新,经过多年的实践检验,在水污染防治、水环境保护方面成效显着,已成为一种常态化水污染治理模式。河长制正在推行过程中,这一举措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建设美丽客观要求和必然之路。《水污染防治法》这一单行法将河长制通过立法予以明确,为当前河长制向河长治转变提供了法律依据。但通过建立科学的考核机制和健全的公众参与制度来实现多元治理的法制化构建才是河长制可持续发展的有力保障,使河畅、水清、岸绿、景美。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是推行河长制的着力点。迪庆水利项目河长制考核细则
河长制的墓本原则:《意见》指出了河长制的四项基本原则:一是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二是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四是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意见》指出「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处理好河湖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强化规划约束,促进河湖休养生息、维护河湖生态功能」。江河湖泊是生态系统和国土空间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行河长制、加强河湖管理,事关人民福祉。绿色发展是永续发展的前提和条件,重点要义是解决人、社会、自然三者之间的和谐共生问题。在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强调,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将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贯穿于河长制实施的始终,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反映了我国解决复杂水问题、加快补齐水生态环境短板、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决心和信心。保山社区河长制考核工作河长制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镇级“河长”职责:1、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挂钩联系河道辖区内河段的水环境治理!"一河一策”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2、定期开展挂钩联系河段的巡查,并负责与各相关责任部门进行对接,推动各项治理工程、工作落实;协调解决跨村河道(段)“河长制”工作;3、负责下属村级“河长”考核工作;4、定期向县级河长书面上报挂钩联系河段的“一河一策”水环境治理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和自身履职工作情况,同时抄送县河长办(县河长办)、县级督查长和警长,5、及时记录河长日记,每月不少于三篇,河长要亲自手写记录,不能由他人写。
河长制的解决了河道治理的整体责任问题。中国正在快速发展过程中,事态变化很快、很大,一些治理事项是新近出现的,一些治理事项还在变化。这些事情才刚刚出现,往往具有整体性,分割的、专业化的部门无法应对新出现的整体性的事务。譬如,以前一条河道的污染只有工业污染或家庭污水污染,多年以来环保部门已经发展出了一整套专业的处理技术和程序,它一个部门就可以处理。河道运管也是如此,以前就是运输河沙、物质等,客流较少,即便丢下垃圾,也不成其为问题。河长制设立之后,河道污染或其他问题,就有了责任主体。河道的的一段上,河长首先是村支书,在更长的一段上,河长则是乡镇党委书记,再往上,则是县委书记、市委书记和省委书记。就是在村支书负责的这一小段河流,它的河长还包括省市县委书记,他们都是责任主体。基于领导督办制和环保问责制,衍生出了一中新的关于河流污染的管理制度--河长制!
河长制工作中有一些问题需要关注。首先,由于河流的流域面积很大,河长需要管理许多河道和河岸,这给河长的工作量带来了巨大的挑战。科学原则的基本要点包括:评价指标设定必须合理,既能体现普遍适用性,又能反映区域差异性;评价方法和程序必须正确无误;基础数据必须来自客观真实的来源;评价结果必须准确地反映河湖的健康状况。实用主义原则:评价指标的体系符合我国的国情和水情、河湖管理的实际情况,评价成果能够帮助公众了解河湖真实的健康状况。操作性原则:对于评价所需的基础数据来说,应该容易获取并且可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应该具有开放性,既可以对河湖的整体健康进行综合评价,也可以对河湖的“盆”、水质、生物、社会服务功能或者其中的某些指标进行单项评价。除了必选指标外,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备选指标或者自行选择指标。河长制不光符合我国的法律政策,而且从全新的思路出发,切实解决我国流域水污染的问题。社区河长制考核工作方案
出台政策以来,全国都在响应措施,对河水整治,湖泊管理,和水资源进行保护。迪庆水利项目河长制考核细则
在规划湖长制时,需要考虑许多因素以确保其有效实施。需要明确湖长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其在管理湖泊时有足够的权力。其次,要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监督湖长的行为,避免权力滥用。还需要制定详细的管理方案,包括湖泊的保护、治理和利用等方面,确保湖长的工作能够有效开展。还需要考虑湖泊周边的生态环境保护和社会经济发展,实现生态与经济的协调发展。需要注重宣传和培训,提高社会公众对湖长制的认识和支持,使其成为整个社会参与湖泊治理的共同责任。只有在这些方面都得到充分考虑和实施的情况下,湖长制才能够真正起到促进湖泊保护和管理的作用,实现水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迪庆水利项目河长制考核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