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从其他地方来北京工作。为了节省通勤时间,王计划在公司附近租房。在综合考虑了离公司的距离和房租等因素后,王租了一间隔断房,与其他六人合租。王与出租人签订了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一年,租金为每月2500元。然而,在王住了5个月后,由于有人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报告房东非法出租房屋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责令房东限期拆除隔断。后来,由于房东没有按时拆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了隔断。由于隔断被拆除,王突然无家可归。由于与出租人协商失败,王起诉出租人,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出租人承担5000元的违约金。所以问题是,王的诉讼请求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吗?首先,必须明确的是,王与出租人的租赁合同是一份有效的合同。虽然出租人违反规定将房屋分隔后出租,但违反了房屋租赁法律法规。然而,出租人的违法行为并不一定会导致王与出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无效。因为我们都知道,只有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中的有效性规定,才会导致合同无效,违反管理性规定不会造成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房屋分区后不得出租的规定显然是管理性规定,不能导致王与出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无效。由于租赁合同有效,现在王想终止租赁合同,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金。上海劳动纠纷咨询律师?西青区上海合同纠纷律师法律咨询
关于敲诈勒索罪的量刑标准,我们先来看看法律。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产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可以知道,刑法上有两种敲诈勒索罪,或者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第一种情况是敲诈勒索公私财产数额较大;第二种情况是多次敲诈勒索。那么,如何确定大量敲诈勒索呢?如何确定多次敲诈勒索?***我们来谈谈这些问题。首先,根据比较高人民法院、比较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敲诈勒索公私财产价值2000元至5000元、3万元至10万元、30万元至50万元的,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大、大、大。也就是说,敲诈勒索的财产金额在2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敲诈勒索金额较大;敲诈勒索金额在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敲诈勒索金额巨大;敲诈勒索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敲诈勒索金额特别巨大。此外,值得注意的是,比较高人民法院允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该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实际情况。上海车祸律师咨询电话上海拆迁律师事务所免费咨询?
那么如何确定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呢?通常分为以下几种情况:第一种情况下,如果劳动合同明确规定了劳动者每月应得的工资标准,且不区分工资构成,如劳动合同规定,劳动者每月工资5000元,则应以5000元作为计算加班费的基数。第二种情况,劳动合同约定了劳动者每月应得的工资标准,但工资分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交通补贴等。在这种情况下,5000元的工资由基本工资3500元和绩效工资1500元组成。在这种情况下,加班费应根据劳动者每月确定的不确定工资作为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来计算。第三种情况下,劳动合同不仅约定了劳动者的月工资标准,还约定了加班费的计算基数。比如在这种情况下,李的月工资是5000元,基本工资是3500元,绩效工资是1500元,而双方约定的加班费计算基数是3500元。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双方约定的加班费计算基数低于劳动者每月确定的加班费计算基数,且无不确定工资,则该协议无效,因为它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加班费计算基数仍按劳动者确定的工资计算。本案的情况也符合第二种和第三种情况。但由于绩效工资需要根据李的月工作业绩来确定,不是李每月正常工作时间能拿到的工资。
申请执行人对执行标的享有对抗案件外人的担保物权等优先受偿权的,法院不支持案件外人提出的排除执行异议,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司法解释第29条属于上述法律规定但书中提到的例外。因此,虽然银行对涉案房屋享有***权等优先受偿权,但银行无法对抗杨对涉案房屋的生存权。第四,如果购房者名下有其他不用于居住的房屋,是否存在购房者生存权优先于银行***的问题?说到这里,有一个问题需要澄清。如果在这种情况下,杨名下还有其他房屋,但这些房屋的性质是商业,而不是住宅。那么杨还能主张排除银行根据生存权强制执行涉案房屋吗?从目前的司法实践来看,问题的答案应该是肯定的。虽然买方名下还有其他房屋,但如果银行不能证明这些房屋是买方居住的,而涉案房屋是买方***可以居住的房屋,那么买方也可以根据生存权对抗银行对涉案房屋的执行。上海离婚律师咨询在线?
这种行为损害了小红的合法利益。因此,法院不承认小东的上述行为,并将共同还款和增值部分分开,有效保护妻子的合法权益。法官说:婚后共同偿还**,夫妻试图独占房屋增值是违反公平正义的。近年来,我国大中城市房价大幅上涨,婚前买房、婚后还贷的情况越来越普遍。法官指出,在诉讼或准备离婚时,买受人通过擅自变更还款资金来源,掩盖双方共同偿还**的事实,意图独享或占用房屋增值,显然违反了公平正义。如果上述行为得到法院的支持,无疑违背了人们对婚姻的合理期望,增加了夫妻之间的矛盾,不利于家庭的和谐与稳定。因此,上述试图占据更多共同增值部分的行为将不可避免地得到法院的支持。本案还回应了如果一方婚前买房,婚后用工资收入偿还**,另一方用工资收入支持家庭生活,另一方离婚时是否没有收入:虽然另一方不能分割财产,但可以分割婚姻期间的共同还款部分和相应的共同增值部分。法律知多D:《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辑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地产销售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房地产以首付款支付方名义登记的,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上海和大律师面对面咨询电话?上海车祸律师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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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退休年龄后继续用工是否属于劳动关系(超过退休年龄是不是劳动关系)时间:2022-02-08来源:浏览:11次52岁的王阿姨在A公司工作了10多年。虽然她已经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但王阿姨还没有办理退休手续,因为她还没有缴纳社会保险15年。王阿姨一直在公司工作,公司没有说双方的劳动合同已经终止,但在王阿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公司不再向王阿姨缴纳社会保险。***,公司的人力资源经理找到了王阿姨,告诉她要解除公司及其劳动关系。王阿姨认为公司非法解除劳动合同,于是将公司告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公司支付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后,以双方关系为由,认定公司不构成非法解除劳动合同,驳回王阿姨的仲裁请求。王阿姨拒绝接受,并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以同样的理由驳回了王阿姨的诉讼请求。我们对王阿姨的经历深表同情。但是,王阿姨为什么败诉呢?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必须首先回答这样一个问题:对于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他们与用人单位的关系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动关系?关于这个问题,在司法实践不一致之前,理论上也有不同的看法。更常见的观点是,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只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西青区上海合同纠纷律师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