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婚前独自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房子增值收入妻子有分割吗?在广州越秀区,一对夫妇在离婚时意见不一致,发生了争执。他的妻子说,他们婚后一起偿还**,并要求分割财产的增值部分。丈夫说,他用母亲的资助偿还**,与妻子无关!法院将如何决定?记者***了解到,本案经广州越秀法院审理后,有判决结果。基本情况:丈夫为了占房屋增益称还贷资金为母亲资助。2017年,小红和小东确认恋爱关系后不久就登记结婚。小东婚前以自己的名义在广州市天河区买了一套房子,总价约200万元。婚后,双方同意共同偿还**,每月还款金额约6000元。后来,由于家庭琐事矛盾的升级,他们的关系逐渐破裂。2019年10月,小红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小东赔偿夫妻关系期间共同还款金额的13万元左右及相应的房产增值部分。小东同意离婚,但不同意小红的其他诉讼请求,辩称该财产应属于小东的个人财产,小红无权要求赔偿。原因是*****还款账户有小东的婚前财产超过2万元。小东的母亲于2017年12月15日将10万元转入小东的另一个银行账户,然后将10万元转入支付宝账户。自2018年2月27日起,小东定期从支付宝账户转入*****还款账户。2020年3月至10月,小东的母亲将。因此,小东认为。上海房产律师事务所免费咨询?上海一般律师的咨询费
男女双方决定结婚是因为情投意合,所以去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缔结婚姻关系。现在因为感情不和分道扬镳。如果是协议离婚,也需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解除婚姻关系。那么,男女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需要注意什么呢?男女双方需要携带哪些材料才能顺利办理离婚登记?***就来说说这个问题。首先,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因此,如果男女双方现在都在其他地方,不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需要返回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其次,男女双方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1)本人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结婚证;(三)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如果离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或一方是香港居民、中国澳门居民、中国台湾居民、华侨或外国人,香港居民、中国澳门居民、中国台湾居民还应出具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出具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值得注意的是,离婚协议的内容应当说明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含义,并就子女抚养权、财产分离和债务处理达成协议。否则,这样的离婚协议不能得到婚姻登记机关的认可。上海一般律师的咨询费上海拆迁律师事务所免费咨询?
次如果一段婚姻,夫妻之间有不可调和的矛盾,修复不好,那么选择离婚也可能是正确的选择。双方协议不成,或者对方不同意离婚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被告不出庭怎么办?一、离婚被告不到庭怎么办?即使被告未出庭应诉或未经法官许可,法院仍将作出判决。这种判决被称为缺席判决。其意义在于***维护各方的诉讼权利和合法权益,防止因一方随意缺席而放弃诉讼,依法解决案件纠纷。一般来说,法院不会强迫被告出庭,但对于必须出庭的被告,法院可能会强迫他出庭。这类被告主要是指有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被告,以及对国家、集体或者他人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一般法院,法院会在开庭**天将传票送达原告和被告,通知他们开庭的时间和地点。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法院将再次向被告发出传票通知。对于必须出庭的被告,经过两次传票传唤或者不出庭的,法院将派司法警察强制拘留。二、诉讼离婚的法律程序。第一步:向法院立案,备案材料为三份起诉书、结婚证、身份证复印件,这是必要的材料。证明法院有管辖权的材料。
达到退休年龄后继续用工是否属于劳动关系(超过退休年龄是不是劳动关系)时间:2022-02-08来源:浏览:11次52岁的王阿姨在A公司工作了10多年。虽然她已经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但王阿姨还没有办理退休手续,因为她还没有缴纳社会保险15年。王阿姨一直在公司工作,公司没有说双方的劳动合同已经终止,但在王阿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公司不再向王阿姨缴纳社会保险。***,公司的人力资源经理找到了王阿姨,告诉她要解除公司及其劳动关系。王阿姨认为公司非法解除劳动合同,于是将公司告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公司支付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后,以双方关系为由,认定公司不构成非法解除劳动合同,驳回王阿姨的仲裁请求。王阿姨拒绝接受,并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以同样的理由驳回了王阿姨的诉讼请求。我们对王阿姨的经历深表同情。但是,王阿姨为什么败诉呢?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必须首先回答这样一个问题:对于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他们与用人单位的关系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动关系?关于这个问题,在司法实践不一致之前,理论上也有不同的看法。更常见的观点是,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只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上海律师免费咨询电话是多少?
现阶段,司法信息披露非常流行,特别是被执行人信息的披露,为我们查询自然人、企业法人或相关组织是否为被执行人提供了重要的参考和极大的便利,综合考虑其信用状况和绩效能力。目前,我们可以通过中国执行信息披露网络查询自然人、企业法人和相关组织是否为被执行人。具体查询方法如下:首先,我们需要在网上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网站,直接在搜索引擎中搜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直接搜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网站链接。中国实施信息公开网络链接。其次,点击网站链接进入中国执行信息披露网站后,我们可以在网站主页上看到***查询被执行人、不诚实被执行人、限制消费者、被执行人信息等查询链接。我们可以根据我们想要查询的具体信息点击相应的查询链接,然后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查询被执行人的相关信息。一般来说,我们可以选择***查询被执行人的查询链接,点击查询链接,进入被执行人信息输入界面,我们填写被执行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执行法院和验证码,点击查询按钮进入查询结果界面。同样,如果我们只想查询不诚实被执行人的信息或限制消费者的信息,我们可以单击不诚实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者的查询链接,然后按照上述步骤填写相关查询信息。上海交通事故律师咨询?上海光大律师事务所陈洁咨询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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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时,子女抚养权的所有权和子女抚养费的分担长期以来一直是男女争议的主要焦点。夫妻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一般只属于夫妻一方,不享有子女抚养权的一方往往不愿意承担子女的抚养费。因为他们会觉得既然孩子的抚养权不属于自己,那么支付抚养费就是为别人抚养孩子。然而,这种想法是非常错误的。因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解除。离婚后,父母仍有抚养、教育和保护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夫妻离婚后,不享有子女抚养权的一方仍需向子女支付抚养费,履行子女抚养义务。关于抚养费的标准,民法典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承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承担费用的金额和期限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根据上述法律,对于男女离婚时子女抚养费的问题,法律首先允许男女协议确定。如果男女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法院将作出判决。那么,法院在判决时,根据什么样的标准和规则,判决一方承担抚养费的金额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辑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规定:抚养费的金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确定。如果有固定收入。上海一般律师的咨询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