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出问题。王在A公司工作了10多年,是公司的老员工。然而,**近公司的人事通知他,由于公司业务调整,他暂时不用来公司工作,如果他需要回公司工作,人事会再次通知他。王非常沮丧。他工作认真,工作中没有失职,也没有对公司造成任何损害。公司为什么这样对待他?不要让他来公司工作或支付工资。这不明显是强迫自己辞职吗?王找我们咨询,他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二、法律分析。王遇到的这种情况绝不是个案。现实生活中,用人单位很多。对于单位内年龄较大或有疾病的员工,往往会采取这种放长假或安排员工坐板凳的方式,迫使员工主动辞职。这样,单位不仅达到了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目的,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的想法并不精明。然而,用人单位的这种做法真的能得到他们想要的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就业之日起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劳动者应当服从用人单位的管理,两者之间存在管理和管理的就业关系,这是不言而喻的。然而,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不仅承担义务,而且不享有权利。我们常说,劳动不仅是劳动者的义务,也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上海律师事务所免费咨询电话?上海浦东口碑好的律师电话咨询
王从其他地方来北京工作。为了节省通勤时间,王计划在公司附近租房。在综合考虑了离公司的距离和房租等因素后,王租了一间隔断房,与其他六人合租。王与出租人签订了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一年,租金为每月2500元。然而,在王住了5个月后,由于有人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报告房东非法出租房屋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责令房东限期拆除隔断。后来,由于房东没有按时拆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了隔断。由于隔断被拆除,王突然无家可归。由于与出租人协商失败,王起诉出租人,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出租人承担5000元的违约金。所以问题是,王的诉讼请求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吗?首先,必须明确的是,王与出租人的租赁合同是一份有效的合同。虽然出租人违反规定将房屋分隔后出租,但违反了房屋租赁法律法规。然而,出租人的违法行为并不一定会导致王与出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无效。因为我们都知道,只有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中的有效性规定,才会导致合同无效,违反管理性规定不会造成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房屋分区后不得出租的规定显然是管理性规定,不能导致王与出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无效。由于租赁合同有效,现在王想终止租赁合同,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金。上海一般咨询律师怎么收费上海房产律师事务所免费咨询?
一、提出问题。杨看中了悠悠地产的一套房,于是与悠悠地产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支付了全部价款。但由于合同签订时涉案房屋尚未办理初始登记,未能将涉案房屋产权转让给杨。后来,由于需要资金周转,优优房地产以杨购买的房屋等多套房屋为***,向银行***并办理***登记。由于优优房地产到期未能还款,银行向法院起诉优优房地产,并申请查封涉案房屋。此时,杨某知道自己购买的房屋已被悠悠地产***给银行,房屋已被法院查封。杨非常焦虑。他花了半辈子积蓄才买的房子被***给银行,被法院查封。于是杨某找我们进行法律咨询,他该如何**,才能成功保住他投入半生积蓄的房子?二、执行异议需要满足的几个法律要求。杨遇到的这种情况绝不是个案。如果买家购买的房屋开发商是资金实力较差的房地产公司,这种情况也是买家面临的巨**律风险之一。那么,如果买家遇到这种情况,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利呢?从目前的法律法规来看,杨可以采取的救济措施是作为局外人,对涉案房屋提出执行异议,要求不执行涉案房屋,解除涉案房屋的查封;执行异议被法院驳回的,应当提起执行异议诉讼。可以说,杨的救济路径是明确的。但是,杨的要求是否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
2022年民法典子女抚养费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离婚父母应当支付子女抚养费。子女抚养费应该如何支付?如何确定子女抚养费的具体数额?一、子女抚养费具体有哪些项目?根据司法解释,子女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二、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子女抚养费?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金额时,一般按照以下三个标准确定:1.孩子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3.如何确定子女抚养费的具体数额?根据司法解释,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月总收入的20%至30%支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金额可根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确定。3.有特殊情况: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四、具体衡量抚养费标准金额的因素。1.儿童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实际需要。赡养费金额的确定原则是有利于儿童健康成长的需要。所以在确定赡养费金额时,首先要考虑的是父母离婚前的实际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有些孩子在父母离婚前,生活条件更好,但也报名参加了各种学习班,当父母离婚时。上海婚姻律师在线咨询?
达到退休年龄后继续用工是否属于劳动关系(超过退休年龄是不是劳动关系)时间:2022-02-08来源:浏览:11次52岁的王阿姨在A公司工作了10多年。虽然她已经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但王阿姨还没有办理退休手续,因为她还没有缴纳社会保险15年。王阿姨一直在公司工作,公司没有说双方的劳动合同已经终止,但在王阿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公司不再向王阿姨缴纳社会保险。***,公司的人力资源经理找到了王阿姨,告诉她要解除公司及其劳动关系。王阿姨认为公司非法解除劳动合同,于是将公司告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公司支付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后,以双方关系为由,认定公司不构成非法解除劳动合同,驳回王阿姨的仲裁请求。王阿姨拒绝接受,并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以同样的理由驳回了王阿姨的诉讼请求。我们对王阿姨的经历深表同情。但是,王阿姨为什么败诉呢?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必须首先回答这样一个问题:对于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他们与用人单位的关系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动关系?关于这个问题,在司法实践不一致之前,理论上也有不同的看法。更常见的观点是,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只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上海**律师咨询热线?上海静安合同律师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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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法律条件主要包括比较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处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一是在人民法院查封前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本案中,杨某与悠悠地产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涉案房屋未被悠悠地产***给银行。第二,购买的商品房是用于居住的房屋,买受人名下没有其他用于居住的房屋。在这种情况下,涉案房屋的性质是住宅,杨确实用于居住。而且根据杨提供的房产查询信息,除了房子,杨名下没有其他房子。第三,已支付的价格超过合同约定总价的50%。本案中,杨签订合同后,已向悠悠地产支付了涉案房屋的全部购房款,以转账凭证和悠悠地产出具的收据为证。因此,上述三项法律条件均符合本案。因此,杨对涉案房屋的权利足以排除银行对涉案房屋的执行。根据法律规定,杨要求不执行涉案房屋,并解除涉案房屋的查封,这是有法律依据的。三、消费者先保护消费者的生存权和银行***权?在这种情况下,它实际上是消费者生存权和银行***权之间的碰撞和对抗。当这两种权利发生碰撞时,法律优先考虑谁?根据现行规定,法律选择优先考虑保护消费者的生存权。众所周知,比较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处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上海浦东口碑好的律师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