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如何确定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呢?通常分为以下几种情况:第一种情况下,如果劳动合同明确规定了劳动者每月应得的工资标准,且不区分工资构成,如劳动合同规定,劳动者每月工资5000元,则应以5000元作为计算加班费的基数。第二种情况,劳动合同约定了劳动者每月应得的工资标准,但工资分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交通补贴等。在这种情况下,5000元的工资由基本工资3500元和绩效工资1500元组成。在这种情况下,加班费应根据劳动者每月确定的不确定工资作为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来计算。第三种情况下,劳动合同不仅约定了劳动者的月工资标准,还约定了加班费的计算基数。比如在这种情况下,李的月工资是5000元,基本工资是3500元,绩效工资是1500元,而双方约定的加班费计算基数是3500元。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双方约定的加班费计算基数低于劳动者每月确定的加班费计算基数,且无不确定工资,则该协议无效,因为它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加班费计算基数仍按劳动者确定的工资计算。本案的情况也符合第二种和第三种情况。但由于绩效工资需要根据李的月工作业绩来确定,不是李每月正常工作时间能拿到的工资。上海离婚律师在线咨询?上海市转租合同律师费用咨询
但物业公司对游泳池经营过程中是否合法经营缺乏必要的管理,存在过错,应当承担适合其过错的法律责任。其次,体育场馆公司承包了涉及游泳池的案件,然后分包给了张的实际操作。由于张无证经营,聘请的游泳教练和救生员不合格,未能履行溺水男孩游泳培训的安全义务,导致男孩溺水死亡。因此,体育场馆公司和张都有明显的过错,两人应对男孩的家人承担连带责任。**后,法院判决三名被告向男孩家属赔偿80多万元,其中物业公司承担10%的赔偿责任,体育场公司和张承担90%的赔偿责任。这样惨痛的教训提醒我们,作为家长,在带孩子报名参加游泳培训班时,一定要选择有正规经验的教育机构,在报名前询问教育机构是否具备相应的经营资质和条件,防止本案类似悲剧。作为游泳培训机构的经营者,必须合法合规经营,办理同样的手续不能少。雇佣的员工必须具备法律要求的资格。否则,如果他们幸运,贪图省事,**终会自食其果,陷入困境。上海青浦知识产权律师详情咨询上海民事纠纷律师咨询热线?
男李和女黄是夫妻。结婚十年后,双方的感情被生活打磨得平淡无奇。后来,李经常晚上呆在家里。黄怀疑李在外面养了一个小三,但没有证据。为了收集证据,黄经常偷偷跟踪李,等待机会拍照。终于有***,黄看到李和一个年轻女子进入酒店。于是,黄跟在后面,然后趁机冲进酒店房间,把李和女人抓在床上,拍了很多不雅的照片。有了这些证据,黄迅速起诉李离婚,并以李***、离婚过错为由要求李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然而,法院只支持黄的离婚请求,但法院不支持黄要求李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黄很困惑,为什么?原因其实很简单。黄某关于李某婚内出轨的主张没有得到认定,但关键事实之所以没有得到法院认定,是因为黄某提供的李某婚内出轨的证据是黄某**的,是非法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一直存在。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在这种情况下,黄跟随李进入酒店,闯入酒店房间,拍摄了李和情妇的不雅照片。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任何人不得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房子、酒店房间等私人空间。因此,黄闯入酒店房间拍摄李和情妇的不雅照片,侵犯了李和情妇的隐私。因此。
男女双方决定结婚是因为情投意合,所以去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缔结婚姻关系。现在因为感情不和分道扬镳。如果是协议离婚,也需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解除婚姻关系。那么,男女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需要注意什么呢?男女双方需要携带哪些材料才能顺利办理离婚登记?***就来说说这个问题。首先,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因此,如果男女双方现在都在其他地方,不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需要返回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其次,男女双方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1)本人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结婚证;(三)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如果离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或一方是香港居民、中国澳门居民、中国台湾居民、华侨或外国人,香港居民、中国澳门居民、中国台湾居民还应出具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出具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值得注意的是,离婚协议的内容应当说明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含义,并就子女抚养权、财产分离和债务处理达成协议。否则,这样的离婚协议不能得到婚姻登记机关的认可。上海婚姻律师咨询电话?
不履行夫妻之间的相互义务,这是法律意义上的分居吗?在这种情况下,法官在法庭上很难确定同居。例如,一旦一方否认分床睡觉,另一方很难证明分床或没有性生活事实,因此不被认定为分居。夫妻分居离婚的条件是什么。1.必须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夫妻分居是由客观原因形成的。感情不和形成的。以及双方自愿同意分居的情况。比如夫妻分别在两地工作,因为距离长,没有同居条件,或者一方在外打工,不能同居;另一种情况是夫妻关系好,但由于某种原因自愿分居。这些情况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律条件。分居作为应允许离婚的法律情形,必须是夫妻感情问题、感情不和、感情破裂、相互厌恶形成的分居。2.分居必须连续,且已满两年(不能累计)首先,从夫妻实践分居的第二天起,到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间必须满两年。其次,分居必须持续,分居时间必须连续计算。如果分居后同居,应从分居后的第二天重新计算,前后分居的时间不能累计计算。3.夫妻分居的本质是不履行夫妻性生活的义务。对夫妻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理解,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分居,有些夫妻由于家庭住房条件有限,不是感情不和也分居,但这种分居并不能消除夫妻之间的性生活。上海免费咨询律师事务所?上海律师合同咨询律所
上海离婚律师事务所免费咨询?上海市转租合同律师费用咨询
他的婚后**实际上是由母亲支持的,而不是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根据小红的申请,越秀法院摇珠对涉案房屋现价进行了评估,评估价格为,房屋升值高达100万元。此外,自2017年12月6日至2020年11月4日起,双方共偿还银行**本息26万余元。判决结果:丈夫补偿还贷增值的一半。越秀法院经审理,判决允许小红与小东解除婚姻关系。小东应赔偿广州市天河区A房共同还款部分12万余元,还款增值部分19万元左右。目前,该判决具有法律效力。法院指出,在本案中,在审查了小东提供的证据后,发现该房屋的**在2018年2月至2018年2月之前使用了,应扣除。2018年2月27日至2020年3月前,大部分**由小东在每笔**到期前转账支付。小东提供的银行流量无法确认母亲转入银行的10万元用于偿还**。小东还通过其他银行转账偿还**。2018年5月,小红还将5000元转入该账户,小东负责偿还**。因此,小东认为,婚后偿还**是父母的补贴,与事实不符,法院不予采纳。2020年3月以后,小东的母亲每月直接转账到小东的还款账户偿还**。法院认为,2019年11月26日,小东收到小红起诉离婚的诉状后,意图形成上述10万元的证据链,表明该房屋自始至终由其家人资助,显然是为了垄断房屋的巨额增益。上海市转租合同律师费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