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甚至不发工资,在现实生活中不能说很常见,但也很常见。由于******的发生,很多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很多企业无法按照劳动合同按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工资。企业经营有困难,劳动者可以理解,但劳动者必须依靠工资收入养家糊口,这一点企业也必须明确。因此,企业生产经营存在困难,不能成为企业恶意劳动者工资的正当理由。特别是在一些企业中,生产经营没有困难,只是恶意拖欠工人的工资。那么,面对企业拖欠工资,劳动者应该如何使用法律武器合法正当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我们来谈谈这个法律问题。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因此,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恶意不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明显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上述规定。其次,对于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合法、合法地维护其合法权益:***项措施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劳动者可直接拨打12333投诉热线进行投诉举报。劳动监察部门核实属实的,劳动监察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支付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样。上海离婚律师事务所免费咨询?上海徐汇律师咨询热线
达到退休年龄后继续用工是否属于劳动关系(超过退休年龄是不是劳动关系)时间:2022-02-08来源:浏览:11次52岁的王阿姨在A公司工作了10多年。虽然她已经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但王阿姨还没有办理退休手续,因为她还没有缴纳社会保险15年。王阿姨一直在公司工作,公司没有说双方的劳动合同已经终止,但在王阿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公司不再向王阿姨缴纳社会保险。***,公司的人力资源经理找到了王阿姨,告诉她要解除公司及其劳动关系。王阿姨认为公司非法解除劳动合同,于是将公司告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公司支付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后,以双方关系为由,认定公司不构成非法解除劳动合同,驳回王阿姨的仲裁请求。王阿姨拒绝接受,并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以同样的理由驳回了王阿姨的诉讼请求。我们对王阿姨的经历深表同情。但是,王阿姨为什么败诉呢?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必须首先回答这样一个问题:对于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他们与用人单位的关系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动关系?关于这个问题,在司法实践不一致之前,理论上也有不同的看法。更常见的观点是,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只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上海债权纠纷律师服务咨询上海律师事务所咨询电话?
劳动者作为对价,应当提供符合劳动合同要求的劳动,这是劳动者义务的体现。同时,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提供劳动也是劳动者的权利。劳动者通过提供劳动获得劳动报酬,从而获得必要的生活资料。因此,用人单位需要为劳动者提供劳动条件,包括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目前,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放长假,不允许劳动者到单位工作,显然没有为劳动者提供劳动条件,实际上强行剥夺了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权利。用人单位的做法显然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目的和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但这与劳动者主动辞职不同。用人单位给劳动者放长假,剥夺劳动者劳动权利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是对用人单位非法用工的合法回应,不是因为劳动者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的同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依法向自己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三,结语虽然我们可以理解雇主降低劳动力成本的情绪,但我们很难同意雇主使用这种方法来降低劳动力成本。此外,这种做法违反了劳动合同的规定。
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犯罪分子诈骗数额达到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就属于诈骗数额较大,达到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可以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诈骗数额达到三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就构成诈骗数额巨大;诈骗数额达到五十万元以上的,就构成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值得我们注意的是,**高人民法院在上述司法解释中,允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情况,在司法解释规定的幅度范围内自行制定本地区的诈骗数额标准,以方便追究所在地的违法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因此,在具体的案件中,司法机关还需要具体考察行为人所实施诈骗行为行为地的高级人民法院制定的具体诈骗数额标准是多少,才能**终确定行为人是否构成诈骗罪以及应该如何定罪量刑。上海离婚律师在线咨询?
王从其他地方来北京工作。为了节省通勤时间,王计划在公司附近租房。在综合考虑了离公司的距离和房租等因素后,王租了一间隔断房,与其他六人合租。王与出租人签订了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一年,租金为每月2500元。然而,在王住了5个月后,由于有人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报告房东非法出租房屋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责令房东限期拆除隔断。后来,由于房东没有按时拆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了隔断。由于隔断被拆除,王突然无家可归。由于与出租人协商失败,王起诉出租人,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出租人承担5000元的违约金。所以问题是,王的诉讼请求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吗?首先,必须明确的是,王与出租人的租赁合同是一份有效的合同。虽然出租人违反规定将房屋分隔后出租,但违反了房屋租赁法律法规。然而,出租人的违法行为并不一定会导致王与出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无效。因为我们都知道,只有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中的有效性规定,才会导致合同无效,违反管理性规定不会造成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房屋分区后不得出租的规定显然是管理性规定,不能导致王与出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无效。由于租赁合同有效,现在王想终止租赁合同,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金。上海劳动仲裁律师咨询?上海浦东企业并购律师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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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婚后**实际上是由母亲支持的,而不是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根据小红的申请,越秀法院摇珠对涉案房屋现价进行了评估,评估价格为,房屋升值高达100万元。此外,自2017年12月6日至2020年11月4日起,双方共偿还银行**本息26万余元。判决结果:丈夫补偿还贷增值的一半。越秀法院经审理,判决允许小红与小东解除婚姻关系。小东应赔偿广州市天河区A房共同还款部分12万余元,还款增值部分19万元左右。目前,该判决具有法律效力。法院指出,在本案中,在审查了小东提供的证据后,发现该房屋的**在2018年2月至2018年2月之前使用了,应扣除。2018年2月27日至2020年3月前,大部分**由小东在每笔**到期前转账支付。小东提供的银行流量无法确认母亲转入银行的10万元用于偿还**。小东还通过其他银行转账偿还**。2018年5月,小红还将5000元转入该账户,小东负责偿还**。因此,小东认为,婚后偿还**是父母的补贴,与事实不符,法院不予采纳。2020年3月以后,小东的母亲每月直接转账到小东的还款账户偿还**。法院认为,2019年11月26日,小东收到小红起诉离婚的诉状后,意图形成上述10万元的证据链,表明该房屋自始至终由其家人资助,显然是为了垄断房屋的巨额增益。上海徐汇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