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应当如实登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销售、购买、出入库、领取、使用、归还、处置等信息,并录入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信息系统。第三章处置、使用、运输和信息发布第十七条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应当将生产装置、储存设施以及库存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处置方案报主管部门和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备案。第十八条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不得出借、转让其购买的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因转产、停产、搬迁、关闭等确需转让的,应当向具有本办法第十条或者第十一条规定的相关许可证件或者证明文件的单位转让。发现可疑情况的,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北京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

教学、科研、医疗、测试等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可使用储存室或者储存柜储存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单个储存室或者储存柜储存量应当在50公斤以下。第二十七条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设置相应的人力防范、实体防范、技术防范等治安防范设施,防止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丢失、被盗、被抢。第二十八条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应当建立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定期核对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存放情况。江苏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信息化软件申请购买一类中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由申请人所在地的省级公安机关审批。

第十条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凭相应的许可证件购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民用物品生产企业凭民用物品生产许可证购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第十一条本办法第十条以外的其他单位购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应当向销售单位出具以下材料:(一)本单位《工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合法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合法用途说明,说明应当包含具体用途、品种、数量等内容。
第十二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销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应当查验本办法第十条或者第十一条规定的相关许可证件或者证明文件,不得向不具有相关许可证件或者证明文件的单位及任何个人销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第十三条销售、购买、转让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应当通过本企业银行账户或者电子账户进行交易,不得使用现金或者实物进行交易。第十四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销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应当如实记录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经办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所购买的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品种、数量、用途。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建立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核查、登记制度。

公安机关应当当场予以核查,对于不能当场核实的,应当于3日内将核查结果告知经营单位。第十一条经营单位应当建立易制毒化学品销售台账,如实记录销售的品种、数量、日期、购买方等情况。经营单位销售易制毒化学品时,还应当留存购买许可证或者购买备案证明以及购买经办人的身份证明的复印件。销售台账和证明材料复印件应当保存2年备查。第十二条经营单位应当将***类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情况于销售之日起5日内报当地县级人民**公安机关备案。高校危险化学品仓库是高校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危险化学品是高校教学科研的必需技术物资。北京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
高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品种繁多,性质各异,存储地点分散,使用人员较多,稍有不慎就会发生安全事故。北京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
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条本办法所称“经营单位”,是指经营易制毒化学品的经销单位和经销自产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单位。第四十一条本办法所称“运输”,是指通过公路、铁路、水上和航空等各种运输途径,使用车、船、航空器等各种运输工具,以及人力、畜力携带、搬运等各种运输方式使易制毒化学品货物发生空间位置的移动。第四十二条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和备案证明、运输许可证和备案证明、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印章由公安部统一规定式样并监制。 北京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
一、管理要求全流程覆盖生产/储存:需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剧毒化学品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运输:车辆需悬挂规定标志,严禁混装性质相抵触的危化品。经营:必须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人员与培训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全员需接受法规、操作技能及应急处理培训。安全设施仓库需配备监测、通风、防火、防爆等安全设施。二、违规处罚案例储存违规:未将危化品存入仓库,罚款5-10万元;未按标准储存,罚款5-10万元。运输违规:未经资质认定运输危化品,罚款2-20万元。南京骏飞的危险化学品软件,为中小学危化品安全管理提供专业、智能的解决方案!山东智能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软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