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基本参数
  • 品牌
  • 上海天境星峰律师事务所
  • 公司名称
  • 上海天境星峰律师事务所
  • 诉讼业务
  • 民事案件代理仲裁,经济案件代理仲裁,刑事案件代理辩护,行政案件代理仲裁
  • 非诉讼业务
  • 专项法律服务,咨询及文书服务
  • 服务内容
  • 诉讼业务,非诉讼业务,经济案件
  • 所在地
  • 上海
  • 服务特色
  • 全心全意为当事人着想
民间借贷企业商机

上海天境星峰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具有多年经验的综合型律师事务所,自成立以来秉持“诚实守信”,“严谨踏实”的理念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的诉讼与非诉讼法律服务;在企业法律顾问、分家析产、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债务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并重组、劳动纠纷等案件办理中积累丰富的经验,上海天境星峰律师事务所为客户量身定制解决方案,得到大量的好评。律所自成立以来成绩斐然,已经在社会各界和同行中赢得了很高的声誉和评价。天境星峰律所突破旧有经营模式既在横向上延展了互联网服务内容,又在纵向上聚集了每一个相关环节带来的商机与竞争力,满足了更高层面上客户对法律法规需求。 我们提供服务的行业涉及教育、服饰、金融、房地产、旅游、IT、电子、汽车、快消、日化等多个行业和领域,在业界赢得良好口碑和赞誉。天境星峰律师事务所以客户为中心,为民间借贷提供一站式的法律服务。浙江民间借贷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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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的民间借贷的目的必须合法,不得为他人从事非法活动提供借贷。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如违法提供赌资、为涉嫌犯罪的人提供逃跑的资金等,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收缴财产、罚款、拘留;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我国法律发布新规,明确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借贷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为标准确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取代原《规定》中“以24%和36%为基准的两线三区”的规定。以2020年7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借贷市场报价利率3.85%的4倍计算,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为15.4%,相较于过去的24%和36%有较大幅度下降。舟山民间借贷协议面临民间借贷纠纷,选择天境星峰,让专业律师为您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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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目前民间借贷市场发展泛滥无序的情况下,要根据不同形式的民间借贷活动,清晰界定其风险性质。本着“区别对待、分类指导、疏堵并举、促进规范、打击犯罪”的指导思想,保护合法借贷行为、依法支持金融创新,制裁非法借贷行为、甄别各种合法形式掩盖的非法金融活动,从而维护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对于实践中争议较大的非法转贷牟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等罪与非罪的界限,“手拉手调解”损害第三方利益的虚假诉讼,出借人、借款人相对集中涉及职业放贷人的违法行为,以及赌债等非法、虚假债务的鉴别等合法性认定问题,应当通过法律规范的进一步明确细化,对借贷关系合法真实性审查力度的进一步加大进行界定,从而有效甄别、严厉打击虚假诉讼和“问题借贷”。

民间借贷的特点: 1、手续简便 民间借贷具有灵活、方便、高效等特川。它的借贷主体一般为亲友或关系紧密的客户,相互之间比较了解,因此操作起来手续比较简单。而手续简单一定程度上就是手续不完善使得民间借贷容易成为诈骗和洗钱等犯罪活动的渠道和工具。 2、用途广 民间借贷吸引力强,把社会闲散资金聚集在一起提供给需要的人。个人借贷主要用于购置住房、日常生产经营等,企业借贷用于开办企业、日常经营周转、扩大生产等。借贷用途涉及面之广使得半资金无法偿还时对社会各个层面都会造成不良影响。 3、灵活性强 民间借贷利率一般由借贷双方意思表达一致协商而定,且期限越长利率越高,融资期限比较灵活。并且在到期时,经过协商还可以延期。这样容易产生不良的社会风气,导致诚信缺失。民间借贷需谨慎,天境星峰律师助您把握法律风险,确保交易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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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超出了借条的诉讼时效该怎么办? 1、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尽量考虑通过友好协商,促进当事人双方就原借条、欠条达成的还款协议。如果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该还款协议属于新的债权、债务关系,该还款协议应受法律保护。 2、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双方无法协商的,债权人一方可以考虑向对方发出催收到期款项通知单。如果债务人在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从诉讼时效的角度看,如果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两年。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则表明该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民法典对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如何履行有规定。民间借贷需谨慎选择合作伙伴,天境星峰律师助您识别风险,选择可靠对象。长宁区民间借贷诉讼状怎么写

民间借贷涉及多方利益,天境星峰律师致力于平衡各方权益,实现公平交易。浙江民间借贷民事判决书

关于诉讼主体的认定问题。借据中明确的出借人为债权人,没有明确出借人的,持有借据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推定为债权人,具有原告主体资格。被告对原告主体资格提出异议,并提供证据足以证明债权凭证的持有人并非债权人或者债权受让人的,可以裁定驳回起诉。借据上署名的借款人推定为债务人,具有被告主体资格。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有行为人虚构借款人或者以已注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义借贷等被告不适格情形的,法院应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拒不变更或无法变更的,可以裁定驳回起诉。如查明被告属被借名且无过错的,应当判决驳回诉讼请求。浙江民间借贷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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