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先生咨询了律师以下问题:1.录音或微信证据能否作为证据使用?2.如果蓝先生答应在电话或微信上退款,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法律答案1.录音或微信证据能否作为证据使用?答:根据2020年5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19年修订)第十四条,电子数据包括以下信息。电子文件:(1)网页、博客、微博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2)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讯、通信群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3)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4)文档、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5)其他以数字形式存储、处理和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根据2020年5月1日实施的若干民事诉讼证据,法律充分肯定了电子证据的覆盖范围,录音或微信聊天记录可作为证据。当然,由于编辑或伪造电子证据的可能性,法律还规定:***:应提供视听数据存储的原始载体。第二:电子数据制作人制作的与原件一致的副本,或直接来自电子数据的打印件或其他可显示的输出介质,视为电子数据的原件。第三:录音证据,需要翻译的书面材料。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对方不认可录音证据,可以通过司法鉴定证明录音的真实性。因此。静安区上诉离婚律师团队。上海展览合同律师咨询专线
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名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条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提取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二条规定: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下列情形之一的行为,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要求认定股东逃避出资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分配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二)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转出出资;(三)利用关联交易转出出资;(四)其他未经法定程序撤回出资的行为。《**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四条规定:股东逃避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要求退还公司出资本息,协助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公司债权人要求逃避出资的股东在逃避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上海崇明涉外继承律师服务咨询上海房屋法律咨询律师在线。
现在银行要求王偿还**本息20万元,没有合同依据和法律依据。**后,法院驳回了银行要求王偿还**本息的诉讼请求。在这种情况下,银行显然没有做好客户身份识别,这也是许多银行和金融机构受到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的**常见原因之一。因此,银行必须重视这一点。在为客户办理金融业务时,必须做好客户身份识别工作。在这种情况下,银行不可能要求王偿还**。理论上,银行也可以要求假冒王身份信息的借款人偿还**但前提是银行必须知道假冒的借款人是谁,才能找到借款人。否则,银行的**很可能无法收回。这个案例也提醒我们,平时一定要保管好身份证等证件。如果我们不小心丢失了它们,我们必须在***时间向相关部门报告损失,以免犯罪分子发现或盗用我们的身份证件,假冒王的身份,做一些违法犯罪活动,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同时,如果你像王一样,遇到别人的假信息,不要太担心生气。你需要做的是找到相关证据,证明别人利用你的身份信息并实施相关行为,而不是你自己的行为。只要你没有这样做,问心无愧,不用担心。
关于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我们先来看看刑法的规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产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根据上述规定,诈骗数额达到较大数额的标准,可以构成诈骗罪,达到刑事立案诈骗罪的标准。诈骗罪分为三个量刑标准,分别规定了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刑罚。那么数额大,诈骗数额大,诈骗数额大,应该如何区分这三个标准呢?**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制定发布的《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条规定,诈骗公私财产价值3000元至1万元、3万元至10万元、50万元以上的,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c8caf6c7-6975-4ff8-8958-a、人民检察院可以在前款规定的金额范围内,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实施的具体金额标准,报**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检察院备案。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犯罪分子诈骗金额达到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静安区比较牛的婚姻咨询律师。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如何离婚?(几年一直找不到本人,怎么离婚)时间:2022-06-13来源: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浏览:10次在司法实践中,许多离婚案件中的一方下落不明,没有电话,没有实际地址,处于虚幻状态。婚姻是两个人同居,假如一方找不到人,这段婚姻名存实亡,也没有必要维持。因此,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命令双发离婚。对于被告在起诉时下落不明的离婚纠纷,由于离婚诉讼不是其他简单的财产纠纷,涉及个人关系的终止,法院将认真处理,有效防止离婚的发生。如何送达?在其他案件中,如果被告在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无效后,将直接宣布送达。但是,法院将处理离婚案件:首先,根据原告提供的地址进行交付。无法交付,原告将被要求补充被告的其他地址或被告近亲的地址和联系方式。法院将向被告的近亲了解被告的下落。当然,有必要对相关情况进行记录和修复。必要时,原告可以要求出具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材料。如果被告在用尽送达手段后确实下落不明,法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217条的具体法律依据律文书:夫妻一方下落不明的,另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的人失踪或者死亡的。上海***离婚案件律师团队。上海闸北区取保候审律师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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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甚至不发工资,在现实生活中不能说很常见,但也很常见。很多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很多企业无法按照劳动合同按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工资。企业经营有困难,劳动者可以理解,但劳动者必须依靠工资收入养家糊口,这一点企业也必须明确。因此,企业生产经营存在困难,不能成为企业恶意劳动者工资的正当理由。特别是在一些企业中,生产经营没有困难,只是恶意拖欠工人的工资。那么,面对企业拖欠工资,劳动者应该如何使用法律武器合法正当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我们来谈谈这个法律问题。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因此,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恶意不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明显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上述规定。对于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合法、合法地维护其合法权益:项措施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劳动者可直接拨打12333投诉热线进行投诉举报。上海展览合同律师咨询专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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