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评估应包括与API制造商合作,以帮助识别API合成条件或API制造商的其他工艺条件,这些条件会使药品面临亚硝胺杂质的风险。风险评估还应包括对可能在药品制造或储存过程中引入亚硝胺形成风险的任何途径(例如降解和亚硝胺前体杂质,如二甲胺或其他仲胺前体)的评估。如果适当的风险评估确定不存在亚硝胺杂质的可能性,则不需要采取进一步行动。如果确定药品中存在亚硝胺风险,应使用灵敏且经过适当验证的方法对批次进行确认性测试。如果检测到亚硝胺杂质,制造商和申请人应调查根本原因,并对制造过程进行更改,以防止或减少亚硝胺的杂质,从而确保亚硝胺水平保持在相应的推荐AI限值内。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形成了从源头发现到中试的临床前研究链条。广西NDSRIs杂质研究分析
欧洲药品管理局和加拿大卫生部已经认识到,药品中AI限值的10%或以下水平是省略制定规范的理由。请参阅EMA/409815/2020 Rev.16 7(2023年7月)和加拿大卫生部的“药品中亚硝胺杂质指南”(2024年3月)。如果确认性测试表明亚硝胺水平超过推荐的AI限值的10%,但在推荐的AI限制范围内,则应在放行和稳定性规范中建立亚硝胺控制。对于已批准的药品,该信息应在30天内作为补充提交。如果确认性测试表明亚硝胺水平超过推荐的AI限值,则制造商和申请人应对配方、制造工艺或包装进行更改,以确保亚硝胺含量保持在推荐的AI限制范围内。江苏NDSRIs杂质研究中心研究院以产业化为目标,科技含量高,技术成熟,市场前景较好,知识产权明晰无纠纷,团队结构合理。
3.本指导原则中使用的术语亚硝胺是指N‑亚硝胺。4.本指南适用于新药申请(NDA)和简化新药申请(ANDA)的申请人。本指南还适用于向CDER提交含有化学合成片段产品的生物制品许可申请(BLA)的申请人、拟议药品的赞助商、药品主文件(DMF)持有人以及未获批准申请的上市产品制造商(例如根据《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FD&C Act)第503B节(21 USC 353b) 由外包设施配制的药品和受《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第505G节(21 USC 355h) 约束的药品(即非 (OTC)专论药品))。本指南还适用于与 API 或药品制造商合作的合同制造商。
尽管一些药品中发现了亚硝胺杂质,并且当这些杂质的含量不可接受时,一些批次的药品被召回,由于使用易产生亚硝胺杂质的工艺和材料,其他API和药品中可能存在亚硝胺杂质。因此,本指南中的建议适用于以下情况:(1)所有化学合成 API;(2)含有化学合成 API 或片段的药品 (包括含有合成片段的生物制品);(3)因本指南中所述的其他因素而存在风险的药品。(4)半合成和发酵产品由于其结构而存在风险,类似于化学合成API。本指南修订了2021年2月发布的同名指南。研究院围绕“分析检测—研究开发—中试优化—临床研究—报审注册—OEM”的药物创新技术研发与服务链。
制造商和申请人应使用本节所述的三步缓解策略,确定并解决(如适用)亚硝胺杂质的存在,包括NDSRI。较近,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一些制造商或申请人对一些药品的小分子亚硝胺杂质进行了风险评估,但没有将NDSRI纳入评估范围。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建议,如果之前没有考虑NDSRI,制造商和申请人应重新评估其风险评估;一般来说,作为风险管理的一部分,应定期重新审视风险评估,见ICH Q9(R1)。如果检测到NDSRI的水平高于推荐的AI限值,FDA建议制造商和申请人制定控制策略和/或设计方法,将NDSRI控制在可接受的水平内。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先后为新华制药、瑞阳制药、东岳集团等500余家企业提供服务。宁夏小分子亚硝胺杂质研究
研究院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确保具有相应权限的用户方能对系统进行使用操作和维护。广西NDSRIs杂质研究分析
随着新信息的出现和FDA对药物中亚硝胺理解的发展,FDA可能会建议某些药品成为风险评估的更高优先级。制造商和申请人应参考ICH Q9(R1)质量风险管理指南,了解危害识别、分析和管理相关的详细信息。原料药和药品的制造商和申请人应采取适当措施,在整个产品生命周期内防止其产品中亚硝胺杂质达到不可接受的水平。可接受摄入限值(AI值),ICH M7(R2)中定义的AI限值是一个水平,基于终身(70年)每天暴露于原料药和药品中致突变性杂质的保守假设,每100000名受试者中增加一例ai症风险。广西NDSRIs杂质研究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