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性成分以分子或离子形式分散在溶液中,不会经过释放、溶解等过程,因此其吸收不会受到制剂因素的影响。如果该制剂以均匀的溶液形式被摄入体内,且溶液中的活性成分浓度与已上市产品相同,同时无胃肠道转运、吸收和活性成分体内稳定性受影响的辅助剂,一般可以不进行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口服混悬液的活性成分以不溶性颗粒悬浮在液体中,需要经过释放、溶出等过程,因此应进行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而口服乳剂,若乳化技术等因素导致制剂的吸收及体内分布发生变化,则应进行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研究院以项目为中心整合各研究院高校相关的技术力量,为项目研发和重大技术攻关提供技术支持。辽宁新型药物制剂研究机构
骨架片常用的材料是不同规格的羟丙甲纤维素。也会使用卡波姆、海藻酸钠、甲基纤维素和羧甲基纤维素钠等其他材料。生物可溶骨架片的材料可以是不溶于水但可被生物溶解的材料,如蜡质材料、胃肠溶性材料等。药物可以逐渐通过骨架材料的溶解而释放。常见的骨架材料有氢化植物油、硬脂酸、巴西棕榈蜡、胃肠溶性丙烯酸树脂和肠溶性纤维素。水溶性较大的药物可以制成可溶骨架片。而不溶骨架片则使用不溶于水的高分子材料,例如乙基纤维素、渗透性丙烯酸树脂等。当胃肠液进入骨架孔隙后,药物会溶解并通过骨架中的细小通道慢慢扩散至外部释放。海南抗体药物制剂研究机构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形成了从源头发现到中试的临床前研究链条。
因此,针对已经确立了国家标准的原料药,选择制备工艺路线时要考虑多个方面,如收率、成本、“三废”处理、起始原料的易得性、适用于大规模生产的程度等。此外,还需要综合考虑有关杂质的分析情况。在制造工艺中,一般应避免使用类溶剂,而应控制使用第二类溶剂。但是,如果已有国家标准的原料药中需要使用类溶剂,则必须提供充足的研究资料或文献支持,以证明类溶剂在工艺中的不可替代性。原料药中的有机溶剂残留量应符合《化学药物有机溶剂残留量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的规定。
制备口服缓释制剂的技术有多种,其中常用的包括膜包衣技术、骨架技术和渗透泵技术。膜包衣技术是一种常见的技术,适用于制备片剂、颗粒、小丸等口服缓释制剂。该技术通过包衣膜来控制药物在胃肠液中的扩散速度,同时也能够控制制剂药物的释放速度。制剂的缓释效果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药物性质、包衣材料种类、衣膜成分、包衣厚度以及包衣工艺等。常用的缓释包衣材料包括渗透型丙烯酸树脂和乙基纤维素等水不溶性高分子材料。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为您提供专业服务支持!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着力培养创新型项目、人才、团队,为其提供转化孵化平台。
口服缓控释制剂的生产和质量控制难度较大。因为工艺等变更对这类药品的释放和吸收影响较大,所以必须进行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以确认其缓控释性能。试验应在单次给药和多次给药达稳态两种条件下进行。对于复方制剂中含有多个活性成分的药品,其各个成分的理化性质不同,工艺对各成分释放的影响也可能不同。因此,不能保证一个成分的体内释放和吸收行为能够提示其它成分的体内行为。原则上,应当证实每一个活性成分的生物等效性,并按照单方制剂的要求进行每个活性成分的生物等效性试验。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先后成功的突破一批产业化共性关键技术。海南抗体药物制剂研究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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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口服固体制剂是指那些通过胃肠道吸收后能够在全身发挥作用的药物类型,而不包括那些只在胃肠道局部起作用的药物类型。这类制剂在体内需要经过崩解、溶解、吸收等过程,制剂间的差异可能会影响药物在体内的过程,从而导致生物利用度的变化。因此,通常需要进行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来评估该类制剂。在有足够的体外相关性研究数据支持的情况下,可以考虑使用体外实验来代替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而口服液体制剂则主要包括口服溶液剂、混悬液剂、乳剂等溶液类型制剂,如口服溶液剂、口服酏剂、酊剂和糖浆剂等。辽宁新型药物制剂研究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