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分析检测—研究开发—中试优化—临床研究—报审注册—OEM”的药物创新技术研发与服务链,重点开展技术研发与服务、科技成果转化与孵化、人才培育与汇聚、科技交流与合作、校地校企共建等工作。生物医药研究院大事记:2019年11月,“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和“新材料产业技术创新研发平台建设(生物材料)”两省级项目通过结题验收。2019年8月,启动实验室LIMS系统建设。2019年7月,全职引进海正药业优良制剂团队,联合开展优良制剂研究。2019年7月15日,与清华大学互联网产业研究院等联合发起成立“中国技术创业协会科技创新生态发展联盟”。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2021年。启动“智慧数字共享实验室”建设。河北药物质量研究中心
预防措施,在移液枪上贴标“用前请确认量程”的警示标识,以对使用人员进行提醒。5W法的主要目的是在找到一个原因时就不断地问“为什么”,通过各层次的原因直至找到问题的根原因。一般实验室偏差在找到初原因后,连问5个“why”,均能找到根原因。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按照GxP及CNAS相关准则的要求建立了符合CNAS、GxP等法规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编写了相关质量风险管理的SOP并实施,通过主动识别风险,在问题发生前积极预防,有效的降低了偏差、OOS、投诉等不良质量事件的发生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现已为超过800家药品生产、研发等企业提供专业的技术服务工作,欢迎各位同仁实地考察,携手同行,合作共赢。河北药物质量研究中心研究院药物质量研究中心拥有专业技术人员10余人,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占80%以上。
限度控制药物中亚硝胺类杂质的控制策略建议参考ICH M7(R1)指南的相关规定,应保证较为终拟定的控制策略和杂质限度具有充分合理的科学依据。亚硝胺类杂质的致病症风险较高,不适合按照ICH M7(R1)提出的1.5μg/天的毒理学关注阈值(TTC)控制限度。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应根据研发品种的物料属性、工艺路线、生产过程、降解情况、分析测试结果、监管机构的要求确定应该控制的亚硝胺类杂质种类。药物中亚硝胺类杂质的控制应在符合ICH M7(R1)要求基础上制订控制策略,以使该类杂质在原料药和制剂中的水平低于可接受限度。
近日,淄博高新区生物医药研究院收到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评审认定通知,研究院正式通过国家CNAS实验室认可,并获得实验室认可证书,自2017年3月8日起生效。获得CNAS认可资格,表明研究院实验室具备了按国际认可准则开展检测和(或)校准服务的技术能力。此次CNAS认可的能力范围涵盖药品的鉴别、有关物质、含量测定、化合物结构确证等26个项目,涉及高效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核磁共振波谱仪等近80台(套)国内外先进仪器设备的规范使用与操作。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由淄博高新区管委会联合山东大学共同建设的一体化的药物与健康产品研发和技术服务机构。
自国发布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相关政策以来,山大研究院紧握发展机遇,于2015年底成立“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技术服务中心”,并以中心为依托,引进企业合作运营,充分发挥好单位组织资源优势和企业的市场灵活性优势。则正公司作为研究院在仿制药一致性评价领域较为早引进的孵化企业,自2016年初入驻以来,研究院通过人员、实验场地、仪器设备等方面给予大量扶持,帮助企业不断做大做强。目前公司拥有在职员工50余人,并分别在上海、北京设立分公司,签订仿制药一致性评价项目20余项,合同金额5000余万元。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人才研发团队主要由海外归国人员、国内高校院所学者、企业高层技术人员组成。河北药物质量研究中心
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着力培养创新型项目、人才、团队,为其提供转化孵化平台。河北药物质量研究中心
于2021-02-26在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园成立。凭借地区优势与机遇,认为拓展行业市场共同谋发展,服务商务服务客户双赢,公司风雨兼程多年。公司一直诚信经营,用心服务的原则,在市场上投入了大量的资源,包括包材研究,基因毒研究,药物质量研究,结构确证,并拥有一支经验化,知识化,年轻化且技术丰富,业务熟练的团队。数年来公司员工用和汗水,诚信和担当,智慧和勤奋,铸就了企业的辉煌和精彩,为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园及周边地区相关行业产品包材研究,基因毒研究,药物质量研究,结构确证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自成立以来推动国内企业商务服务行业发展,深入研究企业客户的实际需要,开创性地建立了适合行业各类型用户需要的服务运营模式,为客户提供包材研究,基因毒研究,药物质量研究,结构确证等多样化的产品。河北药物质量研究中心
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淄博高新区生物医药研究院),是由淄博高新区管委会联合山东大学和当地药企共同建设的政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药物与健康产品技术创新研发和专业化孵化服务平台,成立于2012年12月,事业法人单位。被科技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整合高校、地方优势资源,建设、运营生物医药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并依托平台开展科学研究、检验检测、技术服务、技术转移、成果转化、人才培养、人员培训、展览服务、对外交流合作、医药相关产品销售及技术研发,提升医药产业发展。